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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报告5篇

整改报告是需要我们回顾自己以往的工作流程,找寻工作中可以改善的地方,忙碌的整改终于结束了,我们可以认真地准备整改报告了,下面是360好工作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报告5篇

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报告篇1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我院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储藏及处理的管理规范,防治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我们认真学习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条例》以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并对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格组织

我院收到县卫生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后,院领导非常重视,立刻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格部署。会上,成立了由孙洪全副院长任组长、张自成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1.我院制度完善,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2.我院建立了严格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制定了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成立了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意外事故应急抢救指挥小组及抢救、调查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应急处理措施,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要求。

3.我院医疗废物明确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负责人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已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及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知项工作要求。掌握分类收集方法和操作程序以及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的知识。

4.我院建有远离医疗区及生活区的医疗废物处理池一个。

5.我院有负责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的人员。每日下午5点按时收集本单位各科室的医疗废物并及时运送处理地焚烧或填埋,同时做好各项登记。

6.我院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均先做毁形处理、消毒,后送医疗废物处理池焚烧或填埋。医疗废水先进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7.我院对传染病病人及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及检验室的标本、医疗废水等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先进行严格消毒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再行排放。

三、存在不足

1、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废物的处理还没有完全达到先进水平;

2、是医疗废物暂存间门口标志脱落。

2

3、部分科室利器封条上未填写科室、产生日期。

4、由于人员紧张,工作量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及其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院以严格落实到各负责人员,要求其及时的整改落实。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院一定以此次检验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管理措施,求真务实,加大投入,开拓创新,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安全!

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报告篇2

为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组对市提出的整改意见,确保我市相关工作顺利通过环保部的后督察,根据《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整改方案》及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近期目标要求: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为标准,以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工作整改方案和现场复核专家意见为整改重点,完成具体问题的整改,确保通过后督察。长期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复核和后督察为契机,对低水平达标环节进行全面巩固提高,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深化环境综合整治,保障环境安全,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持续改进环保工作机制。

二、重点整改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切实抓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1.强化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

(1)深入实施《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及实施意见》中确定的7大类26项重点工程,确保年度各类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出境断面水质符合功能区标准要求。完成时限:年底及长期。(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畜牧局、国土局、开发区管委、桃村镇政府)

(2)编制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时限:年底。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完成时限:底及长期。完善饮用水源地界标。完成时限:底。进一步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

(3)在龙门口水库饮用水源地和门楼水库饮用水源地段白洋河流域和清阳河流域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在龙门口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范要求设置围网。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水务局)

2.强化环境安全整治

(1)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以污染源普查和环境统计确定的企业范围,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建设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完善危险废物标志牌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杜绝危险废物随意处置现象发生。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环保局)

(2)督促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做好医疗废物暂存工作,杜绝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存问题。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卫生局)

(3)对存在问题的以下单位实施限期整改。一是通达选矿药剂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局);二是盘马金矿、庄子金矿、流口金矿、山城金矿按照环保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专家意见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市金兴矿业公司)。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一律停产整治。

3、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环保核查进一步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全市所有电镀、制革、化工、有色金属采选冶炼和铅蓄电池企业进行环保核查。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重金属超标排放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治,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完成时限:底。结合正在开展的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督促有关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配套完善环境安全防控和应急处置设施。完成时限:底。督促重点企业按照《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切实加强工业污染防控力度

1、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对后建成且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降低环评等级的、未批先建的,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属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限期二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其中,未批先建的责令停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淘汰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完成时限:底完成责令停止建设和淘汰取缔工作。(责任单位:环保局)

(2)对前建成投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的项目,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环保部门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淘汰取缔。完成时限:年7月底完成淘汰取缔工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责任单位:环保局)

(3)对批建不符的,限期一个月编制完成变更报告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原审批机关补办审批手续。(责任单位:环保局)

(4)对未经试生产批复,即投入试生产的,立即补办试生产批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批复同意其试生产申请。对超期试生产、未取得延期试生产批复的,限期一个月内补办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并处罚款。(责任单位:环保局)

2、深入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1)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对全市企业进行新一轮梳理排查,制定今后三年清洁生产推进计划,提高清洁生产覆盖面。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2)对于本次复核中存在问题的清洁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审核要求和具体措施,开展持续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时限: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三)切实加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力度

1、加快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桃村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年内投入运行。完成时限:底。市区污水处理厂配套中控系统,完善市区城市污水管网,强化雨污分流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完成时限:年底。(责任单位:住建局、开发区管委、桃村镇政府)

2、无害化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收集池要采取防臭措施,抓紧时间申请验收。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切实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1、深入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1)严格执行《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机动车环检前置于机动车安检要求,确保年底前机动车定期检验率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要求。完成时限:年7月底。(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2)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路检工作,禁止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公安局)

(3)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公交运营车辆排气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公交车冒黑烟现象。完成时限: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局)

(4)建立健全机动车环保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数据共享机制,实行机动车污染投诉举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提高机动车排放达标水平。完成时限:年7月底及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

2、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抓紧组织实施《市年度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以实现《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第二时段标准为目标,重点做好燃煤电厂、水泥生产企业和工业窑炉的颗粒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时限:年年底。(责任单位:环保局)

(2)深入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编制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城市扬尘污染联防联控,每季度开展一次城市扬尘污染源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切实减少扬尘污染。完成时限:长期。(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

三、整改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市上下倍加珍惜的一块“金牌”,落实复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7月份作为集中整改月,将每一项整改内容都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大投入,落实措施,全力冲刺,确保完成各项具体整改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华东督查中心后督察。

(二)细化方案,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改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改进措施,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倒排工期,攻坚克难,确保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查调度,严肃责任追究。建立整改情况周报制度,各有关部门于每周五向市政府督查科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将整改内容纳入市政府督查科督查重点,定期调度、核实、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提高整改工作质量和效率。环保、监察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周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对整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延误整改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完善整改档案,准确反映整改实效。各有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切实注重建立健全整改档案,保证资料的严肃性、完整性、合规性。环保局要组织调度汇总各项整改工作档案,及时向市环保局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报告篇3

根据州卫生执法监督所的相关要求,我执法所对目前我县辖区内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分析,现就我县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现状

(一)我县医疗废物处置方式

根据我执法所对医疗废物的调查情况并结合我执法所的日常监督情况来看,我辖区内各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量较小,特别是人口总数较少的乡镇卫生院表现特别突出。因为医疗废物量小,目前我县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各级医疗机构均采取填埋和焚烧的方式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调查来看,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均已建立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并上墙。所有医疗机构均建立有《一次性医疗用品验收台账》、《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销毁登记表》,要求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毁形、消毒、销毁工作并记录,处置医疗废物人员实时签字。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除县医院运送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外,其余医疗机构均为自行处置医疗废物。

2.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存放点未能有明显的标示。

3.一次性医疗废物输液器、针头未能分类存放。

4.自行销毁单位未能很彻底销毁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6.没有实行专人专管。

三、相关意见

1.设立集中销毁点。

2.各单位增设医疗废物的存放点,并且分类存放各类医疗废物。

3.设立专人专管收集与销毁医疗废物,并实时签字确认。

4.定期对医疗废物存放点进行消毒处理。

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报告篇4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处置管理规范,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切实维护人民健康,我们认真学习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加强管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

重新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红头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制定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种相关制度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理事故等,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统一工作流程,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正常运行。

二、分类收集管理

监督全院各科室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好,分别置于带有“警示”标识的`包装袋和容器内,医疗废物袋达三分之二满,做有效封口,保证紧实严密。损伤性废物放入专用利器盒内,不得重复使用利器盒。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均用双层专用包装袋,并及时密封,按医疗废物处置。

三、转运管理

要求专职运送人员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存处,运送时穿戴防护服,防护帽,口罩,工业围裙,工业用靴,用后可弃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定期体检,运送前检查医疗废物标识,封口,防止途中遗撒泄露。运送结束,及时对运送工具清洁消毒。运送收集储存等过程中,工作人员严防暴露损伤,发生暴露损伤时及时报告院感科,立即按职业暴露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四、暂存设施及管理

积极对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整改,清楚暂存点附近杂物,本院医疗废物暂存处设在远离医疗,食品加工,人员活动区,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盗等措施,封闭严密,有“禁止吸烟饮食”,“闲人免进”及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设有工作人员办公室及冲洗消毒设施,医疗废物在暂存点存放不超过二天,运送人员每天用84消毒剂对运送工具及暂存处进行浸泡清洗和喷雾消毒。

五、登记

本院各科室及暂存处均建立有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和运送人员每天交接后,双方对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时间,经办人签名等内容进行详实登记,资料保存三年,暂存处与开封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交接时,认真填写转运联单各项内容,一式两份,记录保存五年。医疗废物严禁自行处理,禁止转让买卖事件发生,医疗废物管理组每月定时督查。

六、应急预案

建立了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转运过程中发生泄露扩散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对污染区域进行消毒,严防二次污染,确保安全。

七、培训

控感科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及后勤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特别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等知识培训,提高大家对医疗废物规范处置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将医疗废物管理提升到日常监管的重要位置,切实落实医疗废物各项管理职责,使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真正做到规范化、制度化、长久化。

医疗废物处置整改报告篇5

为贯彻落实《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x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x)21号)、《x省卫生厅x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云卫发(20x)742号)文件精神,认真检查我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切实、有效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力度,使我省医疗废物管理步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二、检查重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贯彻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情况,开展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行政处罚情况。

三、具体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重点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内容、程序是否合法,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措施的监督检查情况和频次,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卫生监督机构

重点检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的具体行为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包括执法程序、证据收集、法律文书制作、法律适用。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帮助、纠正执法错误等。

(三)抽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并按下列内容核实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质量和监督管理:

1.制度建设: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处置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2.分类收集: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卫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20x)287号)对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分类收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督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识,使用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和警示标识是否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

3.临时贮存:重点检查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对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临时贮存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临时贮存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4.分层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按照以下原则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1)已有合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地区,医疗卫生机构除按条例等要求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安全贮藏、集中处置外,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可不再进行毁形消毒,而直接收集于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内集中处置,但针头、刀片等锐器必须收集在防锐器穿透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集中处置。

(2)尚未建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构的地区:

①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在第一操作环节毁形并作消毒处理;

②可以采用高温热处理技术作为过渡性处置办法的,设施选址应当远离住宅和耕地,并在设施周围设置避免畜禽和无关人员接近的防护设施;

③不能采取高温热处理技术处置的医疗废物,消毒后集中填埋,并在集中填埋地设置固定警示标志。

(3)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自行就地处置医疗废物的,其处置方式应至少符合上款所规定的基本要求。

四、检查方式

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的办法逐级进行。具体可采用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走访调查与查阅卷宗等多种方法,使此次执法检查能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五、职责划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承担具体执法检查工作。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直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州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二)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检查。

(三)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属执法监督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执法检查。

六、检查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织检查阶段:x~x月,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开展执法检查,并至少对2~3个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2~5个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各州(市)要将检查情况于20xx年x月x日前以总结形式报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全省检查督导阶段:x~x月,省卫生厅组织督导组,在各州(市)执法检查总结的基础上抽取4~6个州(市)开展督导检查,全省检查督导情况汇总后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站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医疗废物专项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设立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切实抓出实效。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切实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强化法制观念,狠抓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整治。既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又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使《条例》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

(三)各州(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上报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总结的同时应一并将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报至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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