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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调查报告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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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律调查报告6篇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篇1

根据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工作安排,我深入到高平市马村镇西牛庄村、野川镇文化站、西沟村、河西镇苏庄村,通过实地察看、入户访谈、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就新农村文化建设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联系点市教育局、兴高能源进行了调研。结合同全市文化界人士座谈讨论的情况,总的来讲,我市的新农村文化建设成效比较明显,同时问题也较为突出,需要我们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一、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日益重视新农村文化建设,关注农民,加大投入,改善服务,营造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培育乡村的文明风尚,推动新农村文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市有泽州县和阳城县2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城区和高平市2个省级文化先进县、50个市级文化先进乡镇、200个市级特色文化村。

第一,增加了新农村公共文化资源。文化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全市2021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投入9255万元,同比增长59.68%,新农村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有了较大突破。连续多年组织开展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新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和“三下乡”、“四进社区”服务活动,缓解了农民群众看戏难、看图书难、看电影难、看电视难的问题。2008年10月份,正式启动“文化低保”工程,4个月来,市、县两级财政共支付160余万元,为300个贫困村送电影3600场,送戏104场,建立农民书屋35个;累计回收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购书补助卡29806张,为贫困村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送图书56000册,全市近20万群众开始受益。

第二,改善了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目前,县级“两馆”建设初见成效,沁水县文化馆、图书馆和陵川县文化活动中心(两馆合一)主体工程已完工,阳城县图书馆已经立项,城区、泽州县的“两馆”建设均已列入重要议程。2008年,全市新建、改建乡镇综合文化站32个。全市40%的村建设有文化活动室。全市现有农家书屋300多个,藏书100余万册。同时,将村党支部活动室、新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资源整合为一体,用于开展新农村文化活动,提高了新农村公共资源共享率和新农村文化活动的集聚力。就高平市野川镇文化站和西牛庄村、西沟村、苏庄村来讲,文化氛围浓厚,基础设施较好,文化建设惠及到了全村百姓。

第三,拓展了新农村文化活动形式。一是同节庆活动相结合,如陵川县的“红叶节”、泽州县的“金秋小康文化旅游月”、沁水县的“柳宗元文化节”、高平市的“炎帝文化节”、城区的“白马禅寺祈福节”等,打造了文化品牌。二是与传统节日相结合,每年春节、元宵节,市区和各县都要组织一系列群众性文化活动,如阳城县的“皇城相府杯”民间艺术擂台赛、泽州县的八音会擂台赛、高平市西牛庄村、苏庄村、姬家山村的春节文艺演出等,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在全市广大新农村开展了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推动了乡风文明。西牛庄村创新“十星级”文明户的做法受到了中央文明委的肯定。

第四,发挥了农民文化主体作用。在“送文化”的同时,各级政府还十分重视“种文化”工作,利用传统和重大节日、集市、庙会等,开展民间艺术和民俗活动,吸引群众参与。鼓励指导民间力量兴办了八音会、手工艺品、根雕、石艺、个体放映队、农民书屋等文艺团体。这些自办文化组织,大都以“自我投资、自愿组合、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方式组建,为群众提供了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帮助创建了一批文化示范户,开展了“特色文化村”评选,把广大农民组织到了文化建设当中,推动了新农村文化发展。

二、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新农村文化建设总体上呈现出了较好的发展局面,但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看待和衡量,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不相适应,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第一,农民群众素质偏低。据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全市222万人口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一半,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3%,大专以上的只有不到4%。就新农村来讲,受教育程度更低,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到了90%以上,其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占一半多。如何提高农民素质,这是新农村文化建设中面临的最大课题。

第二,文化基础设施滞后。目前,全市六个县市区的文化馆、图书馆建设不平衡,城区只有190平方米,泽州县租借,高平市1800平方米,阳城县2031平方米,沁水县在建,陵川县400平方米;各县市区的图书馆,只有阳城县达到了国家最低评估标准。84个乡镇(办事处)的综合文化站,除2019年新建改建的32个外,其余的均不达省定标准,其中有一半文化站无法开展正常活动。全市2337个行政村(居委会),60%的村庄没有文化活动场所,已建成的文化活动室也有一半以上没有达标。“无文化阵地,有阵地无器材,大部分器材十分陈旧”的状况还普遍存在,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第三,文化产品供应不足。大部分新农村受场地、经费、人才的限制,文化活动手段简单、形式陈旧、内容单一,群众参与率不高。每年相关部门都要组织送戏、送图书、送电影下乡,但覆盖率不高,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仍然存在看电影难、看图书难、看戏难的现象。一些地方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对“留守”的老年人、妇女、儿童,如何组织开展文化活动,特别值得研究。

第四,新农村文化队伍薄弱。一方面,新农村文化工作人员不足。比如泽州县,17个乡镇中,综合文化站的在编在岗人员只有9名,而且大部分乡镇文化人员的主要精力放在乡镇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真正做文化工作的不多,“专干不专”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另一方面,新农村文化工作人员的素质不高。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大多数没有经过文化主管部门的考核选任,而是由乡镇政府自行安排干部兼任,许多人员没有艺术专业特长,存在着专业不专、后继乏人的状况。

第五,新农村文化发展失衡。县与县之间、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因资源条件不同,经济建设差异较大,文化建设也呈现出同样的发展趋势。总体上看,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文化建设相对较好;经济欠发达的地方,文化建设也处于相对的贫困状态。

第六,文化体制机制缺失。有的地方把不住“四位一体”的建设格局,没有把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作为发展目标,没有把保障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作为民生重点,文化设施被挤占、挪用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文化工作也总要让位于经济建设、重点工程、新农村稳定等工作;有的地方对文化建设的战略、步骤、重点、项目、保障等环节,没有系统的、具体的指导意见和目标要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随意性、无序性的问题;有的地方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缺乏严格的考核标准,对新农村文化投入缺乏规定性的制度保证,对新农村文化发展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撑。这些都直接影响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进程。

三、推动新农村文化繁荣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针对我市新农村文化基础差、新农村文化建设难、农民群众素质低、精神文化生活贫乏的实际,当前,应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可概括为“四个一”,即做好一个总体规划,建立一套体制机制,打造一支人才队伍,推进一项创建活动。

第一,做好一个总体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新新农村建设相衔接,制定和实施新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指导新农村文化建设。总的目标要求,一是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新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二是加强文化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满足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保证农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三是坚持用文化熏陶人、感染人,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发掘、保护、开发优秀的文化遗产,壮大新农村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新农村文化市场。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大局和方向。

第二,建立一套体制机制。一要加大政府对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新农村文化活动经费正常增长的保障机制,设立新农村文化发展资金,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提高文化经费用于乡村的比例,同时用好国家和省里的扶持政策,推动新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xx年,县级“两馆”应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应全部达到省定目标,村级文化活动中心应扩大数量、提升档次,有效扭转我市新农村文化设施落后、公共文化产品供应不足的局面。二要加大文化资源向新农村的倾斜力度,建立政策推动机制,实施“文化低保”工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新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解决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扩大有线电视覆盖面,确保农民群众既能听到中央和省委的声音,又能听到市委市政府的声音。三要加大新农村文化建设管理力度,建立新农村文化建设考核评价机制,把文化投入、设施建设、活动开展、农民受惠、遗产保护、队伍建设等具体指标,列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把新农村文化建设列入创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评价体系,激发出社会各界的文化自觉意识。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核心和要害。

第三,打造一支人才队伍。在政府职权范围内,深化新农村文化队伍体制改革,创新新农村文化队伍管理制度,理顺乡镇文化站及其人员的岗位职责、日常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关系和机制,提高文化工作人员的基本待遇,解决无人干事的问题。通过举办培训班、选送深造、骨干示范、专干下乡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批音乐、美术、书法、剪纸、文学等多门类的新农村文艺人才,发展一批八音会、小剧团、秧歌队等群众性文艺组织,鼓励引导他们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建立一支永不离村的文艺队伍。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前提和保证。

第四,推进一项创建活动。坚持城乡统筹、一体发展,以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新新农村“四位一体”文明创建为抓手,以城市的标准建新农村,以市民的理念育农民,推动城市文明和新农村文明的联动对接。在创建内容上,与新新农村建设同步,治理“五乱”(乱倒垃圾、乱倒粪便、乱贴广告、乱设摊点、乱建房屋)、推动“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六化”(环境整洁化、村庄园林化、街道明亮化、饮水安全化、能源新型化、住房舒适化),改善新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抓好“十星级”文明户、乡村好人、美德家庭等创建活动,抓好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妇女儿童禁毒禁赌会等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在创建要求上,突出群众得实惠,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向新农村流动,推动政务、法治、人文、市场、生活、生态“六大环境”建设向新农村延伸,使农民群众共享文明创建成果。抓住这一点,就抓住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题和载体。

总之,新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紧迫的、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又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应把新农村文化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实践课题,解决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构筑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提高新农村文化建设水平,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使全市人民共享文化建设成果,为我市的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篇2

1、借助政府力量,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职能

国家应该更加重视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发挥自身职能,为贫困地区提供教育支持,完善国家教育体制,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教育。政府要贯彻实施“三农”惠民政策,重视新农村存在的问题,为早日建设美好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采取积极措施,关注新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让孩子接受全面教育,将来为国家做贡献。其次,国家要加强经济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收入,制定惠农政策,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让新农村的家长可以尽量不用外出务工养家,这样就有足够的时间关爱孩子,从而减少留守儿童数量。最后,国家要加大对新农村教育投入,建设教育基地,配套教育设备,投入更多的师资队伍,不断完善新农村教育水平。及时弥补新农村教育的不足,达到国家总体平均教育水平。

2、完善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主导作用

在留守儿童的教育中,学校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母对留守儿童关爱的缺乏只有通过学校的帮助来弥补,学校应该义不容辞发挥其自身的主导作用,为孩子提供教育帮助。老师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多与孩子交流谈心,多开展集体关怀活动,让孩子们感受到必要的关爱,从而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老师要定时到儿童家庭进行走访,及时了解孩子的学习跟身心情况,还要定期跟孩子的监护人交流,进行各方面的沟通,为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垫下基础,给孩子实现全面健康成长提供一个美好环境。

3、引起新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视,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能

新农村基层组织应该建立新农村儿童少年教育和监护体系,儿童的教育除了靠政府、学校、家长,也离不开基层的大力支持。儿童教育是社会各阶层共同的责任,村政府应该建立教育咨询点,少年儿童教育服务中心,为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供多方面的帮助。暑期期间,村委会可以通过邀请当地各校大学生到新农村进行三下乡支教活动,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到新农村为孩子们提供学习的指导和各方面的交流,开展对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服务工作,为孩子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学习更多的知识。

4、总结

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从农民工大规模涌入城市务工开始,已经持续了将近20年之久,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阻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建设。国家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为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提供大力帮助,争取早日实现我国的城市化建设。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关系到数千万儿童和上亿农民工的重大问题,同时,更关系到我国新农村广大地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问题。所以,解决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是xxx的职责,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尽一份力量和一份职责,伸出援助之手。只有政府、学校、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共同承担职责,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希望社会能重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争取为新农村留守孩子提供一个美好的教育环境,让每一个儿童都有机会接受教育,学好文化知识,实现全面健康成长,将来为国家的建设做贡献!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篇3

一、调查内容

在二十多年前,即是在上世纪80年代,我家乡的居住房子,并不是像现在所看到的楼房,而是多属于瓦盖的房子。这种瓦盖的房子大多数是以整座的形式建造的,其坐地面积为一百多平方米,有四个房间、一个大厅和一个天井。其地基也不像现在由钢筋混泥土筑成的,而是都是大理石那种石柱来当支撑房子的地基,其房顶是用木的柱子支撑的,就像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以前的老房子。人们留那个天井是为了采光,可以让房子明亮,也有助于空气的更新。四个房子是分成两排,分布在整座屋子的两边,中间隔着的是个大厅,四个房子中其中有两个是主房,两个偏房,偏房相对与主房略小,一般一个用作厨房,一个当作房间。整座房子看起来是对称的,给人井井有条的感觉。这是当时改革开放初期甚至之前的人们的居住的房子的风格,一个家庭的人聚居在一起,别是一番滋味啊。

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国家的经济增长了,家乡的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有了一定的提高,虽然我们那里的经济不是那么发达,不过温饱问题还是得到了一定的解决,大体上人们的生活有了一定的保障。也正是这种经济的提高,人们与外界的交流的增强,人们的观念也有了转变。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家乡人居的房子的风格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也发生了几个时期的转变。我要介绍的是这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人们对于家庭居住问题的转变,以及介绍伴随着这些转变而一路走来的建筑劳动人民的情况。

我将要介绍的建筑工人,主要是建造家庭住房,就是那么普通老百姓的住房,不是那些承包大型建筑的建筑团体。家乡的家庭住宅,由于人们不想住得那么高,其房子一般都只有两三层楼高,其规模也是可想而知的,这些楼房的规模并没有那么大,针对于这种规模不大的工程,家乡出现的建筑工人队也和我们平常在广州、深圳等大城市见到的工程队不同。首先,是他们的工人团队的规模不同,相对小的工程,其队伍当然没有那么大规模工程的人员规模大。他们是围绕一个工头聚集起来的,因为他们的工程是由工头去接的,工头找到项目后,他才会去联系那些师傅、小工、和泥的工人,他们才因此聚集到一起。他们不像今年上春晚的那些建筑工人那样制服统一,他们去上工的时候,和平常一样,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经济的发展,他们的生活条件也有所提高,就算是在经济危机的时候,他们的工资还有有所提高,因为我家乡的经济情况不一样,他们在大城市大批失业的情况,却看到了有些建筑材料的减价,所以有些人就借着这样的机会来建筑他们的家园,当然这使得这些家庭式的建筑工人没有遭到失业的结局。这也是新农村地区与城市不一样的地方。

在这些建筑工人的主导下,特别是在那些公投的影响下,人们对于建筑的风格也发生了几个时期的转变。正如我上面所说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房屋多是以瓦盖房子为主,钢筋混泥土的房屋还未走进家乡的生活,随着经济的发展,当然是得利于改革开放的政策,钢筋混泥土所建造的房子慢慢的走进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得到家乡人们的青睐,因为我们那里是靠海的,当然就不可避免的有台风,虽然台风很少在我们那里登录,不过有时受到台风的影响很大。当风力比较大时,那些瓦盖的房子会经不起狂风的吹刮,“年老”的房子就会被掀顶或是墙壁被吹倒,所以用钢筋混泥土建造的相对牢固的房子自然得到人们的青睐,自然而然的他也慢慢走进我们的生活。到十七、十八年前为止,即在1992、3年建造的房子多是整座,每层楼就如前面讲到的那种四房、一厅、一天井,两边对称的那种构造,只是他们的房顶是钢筋混泥土的。在钢筋混泥土刚刚走入我们生活的时候,发展起来的当然是在之前房子的格局上建造起来的,由于其地基是使用钢筋混泥土的,其地基比起石柱来的要牢固,由于钢筋的连接,使用这种钢筋混泥土建造的房子比较牢固,不易倒塌。

大约在同一时间段,也伴随另一种风格的产生,其名字就叫“独脚屋”,顾名思义,这种房子比整座的要少一些,而且刚好就少了一边上的两个房间,只剩下两个房子和一个厅、一个天井,刚刚好不对称了,也就是这个原因,才会叫这个名字“独脚屋”,由于经济的推移,人们的观念发生了变化,人们也不那么讲究了,不要求房子两边的对称,一楼的房间少了,人们往上发展,建出来的是楼房,虽然不高,但是土地的使用效率提高了。

到了之后,大约六、七年前开始,又一个时间段的风格出现了,这种风格的房子被称作“平房”,这种平房较之前的“独脚屋”而言,小了一半,一楼只剩下了一个厅和一个天井,厨房就设在中间,从门口走进去,经过一个天井,就可以看到厨房,厨房没有什么墙壁遮挡的,就暴露在外面,再走几步就到了大厅了,而房子都转移到了楼上,大家同样是往上发展,不过房子相对建得要高了一些,不过依然留有一个天井,供采光之用。

过了一两年,即在20xx年的时候,人们的想法又有了一些变化,人们虽然还是建平房,不过布置却发生了一些变化,就是他们不留天井,而是把屋顶都盖封了,这是因为封了之后,房子看起来大了许多,其利用率提高了。这时候仅仅是把屋顶改成全封闭的,其布局还是没什么大的变化。

到了最近这些年,人们对于全封闭的平房又有了新的想法,就是把大厅移出来,使得一走进们就是大厅,后边作为房子或者厨房,其中间用楼梯隔开,使前面和后面形成了两部分,当然楼上还是房子,不过这样的房子看起来不会那么暴露,客人在外面坐的时候不会看到里面,感觉给房子的主人留了一些面子。而且有些人会把“独脚屋”那个格局的房子建成两间像这样的平房,“独脚屋”是有两排的(一边是房间、一边是大厅),刚刚好可以建成两间这种的平房。而这种风格一直到现在,基本上还没有什么变化。

二、实践报告分析

我对家乡的企业了解不多,其行业的数据就更加不得而知了,原因就是没有老师你所说的那种关系可以找,一个没有关系的人,怎么可能会对那些企业了解那么多。所以我找了我比较熟悉的,家庭建筑这方面的事谈谈,这些是我可以看到的,而且因为这类建筑的建筑工人的特殊组成,我也能向我认识的亲戚邻居们询问。虽然亲戚邻居们不是那么了解一个企业的发展状况,不过对于这种家庭住房,他们还是比较清楚这些年来的变化的。而且我对我生活的环境也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我选择这方面的事谈谈。

对于那些瓦盖的房子,是延续以前的建筑风格,有着古代的色彩,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不过也是拘于人们的观念和经济的发展,首先,人们继承前人留下来的东西,是对前人们的尊敬。其次,也是由当时的社会条件决定的,当时我国的生产力不发达,经济不发展,当时在家乡比较落后的地方当然也就不可能有那些由钢筋混泥土建造的房间。

我的家乡不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区,是一个新农村地区,那些用于建筑用的钢铁都是出其他地方运来的,而不是有我们自己生产的。随着广东被邓小平同志列为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地,家乡的交通情况得到了改善,特别是于外界交流的公路,虽然那条公路不宽,但是却使得输入钢铁成为了可能。钢筋的输入给了楼房建设一个前提,因而当时比较富裕的人就开始从瓦盖的房子住进了楼房。不过房子的布局依然没什么变化,还是遵从以前瓦盖时的布局。这是经济带来的第一个变化。

而“独脚屋”在差不多同一时期出现也是有原因的,资金充足的那些人们在当时建造的是整座的,这是正常的。不过那些资金不足的,怎么办呢?他们孕育出了一种新的想法,那个想法就造就了所谓的“独脚屋”。他们将“整座”的房子删去了一边,本来是对称的三列的屋子,被去掉一边后,明显变得不对称了,也就是“独脚”了。但是这只是资金的问题,所以看到的结果只能是这种房屋较整座的而言,只是少了一边,占地面积小了,其布局而没有什么变化。以上两种风格的房子是宽裕的人建造的,然而穷人不可能那么容易暴富,攒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也就使得这两种风格延续了十几年。

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水平,他们的工资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同时,物价的上涨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之前攒钱准备用于建房子的人,由于农民们的收入本来就不高,物价的上涨比起他们的攒钱要来的快一些。根本很难存很多的钱,而且存的钱也很容易贬值,因为物价的上涨不会考虑这些农民的,而是以一个国家的经济为标准的,然而并不是每个地区的发展都能跟上。

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非常迅速,物价也在无时无刻的提高,在一个新农村地区想要攒够钱来修建房子是很难实现的,除非他们是突然暴富的。在这样的条件下,比较贫穷的人在多年之后也有了其他的做法,他的理念是“存钱难,还钱容易”。他们选择先向他人借钱,再慢慢的还钱。有点像现在的贷款购房制度,不过他们是借,向亲朋好友、向邻居先借,等以后赚钱后在慢慢还,一般向一个人借钱都不会太多,所以还起钱来也比较容易,他们会有计划的归还所借的钱。当然这样也是有缺点的,因为同样是不富裕的人,就算是向很多人借钱也还是很难借到那么大的数目。他们出于减少地皮和地基的成本的缘故,他们引领了一种新的风格的出现,就是平房,平房所占的面积大约是“整座”的三分之一,“独脚屋”的二分之一,其地基和地皮的成本也降下来了。同时由于占地面积的缩小,他们往上发展,其一楼作为客厅,厨房等用,而楼上则作为房间给人住。尽管小了,不过还是沿用“整座”、“独脚屋”的风格,即留了一个天井由于采光之用,即出现了前面所说的第三种风格。

前面所说的主导因素相对偏重于经济因素,之后的主导因素偏重于人们的观念。

20xx年开始,平房的布局的转变是由于人们观念的转变,他们不再想要留着天井采光,而是把屋顶都盖成全封闭的。增加地板的可用面积,特别是楼上的,因为全封了之后,楼上的空间变大了许多,可用的空间也增加了。对于比较穷和人口比较多的人来说,大一点的空间相对采光要来的更加有吸引力。因而屋顶全封闭的风格伴随着人们的这种观念产生了,但这只是偏重于增加楼上的可用面积。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的快速传递,家乡的房子设计者根据家乡的风格,综合外面的一些格局,又对这些屋子的布局进行改进,他们不再把大厅留着最里面,而是把大厅移到接近门口的那种风格,接近门口的大厅相对于全封闭的房子而言光线好了很多。中间用楼梯和一面墙把前后隔开,让里面的东西不容易让在外面坐的客人看到,所以迎合了多数人的口味,使得这种布局成为了主要的风格。有些用于“独脚屋”的地皮也会建成两间这样的平房,这也是有些根据的,这是因为以前计划生育的国策在我家乡落实得不是那么完善,很多家庭的人口都很多,那些父母们考虑到他们的孩子长大后的分家问题,就把屋子建成两间。我们新农村的人有时就会有这样的想法,他们只是考虑的有点远了,不过这也不能说什么,因为也是正常的。

三、展望

这是家乡目前的家庭式住房的格局,多种风格并存着。不过我相信我的家乡的建筑风格会发生转变。

(一)一我家乡目前的经济还不发达,拘于缺少天然的矿物资源,所以家乡的工业还很不发达。相对于工业的不发达,自然能想到,家乡的环境污染相对那些大城市而言要好很多。而且现在正在修建一条经过我家乡的高速公路,现在这条公路虽然还没有竣工,但这条公路相对于我们之前行使的那条公路要大很多,相信在这条公路的影响下,我家乡的经济会发展起来的。

(二)虽然没有矿物资源,我们那里却是沿海的,我们的海边到现在都还没怎么开发。海洋是一个天然的储存室,海水里富含的多种矿物质,如果有人投资发展的话,相信会给我的家乡带来快速的发展。

(三)作为一个新农村地区,大家也可以想到有很多的劳动力,因为现在家乡不是那么发达,工厂、企业都比较少,所以他们都出外到深圳、广州工作。国家加快经济的发展方式,那些企业、制造业一定会先从这些一级城市退出,往周边的城市转移。我的家乡也距离这些大城市也不是那么远,新建的高速公路的完成更能加强之间的联系。这些企业如果转移到家乡,必定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家乡的发展,也可能会吸引一些管理、技术方面的人才。这样会带动家乡的发展,也会带动其他投资者对其他行业的投资,带动经济的发展。

经济的发展必将会导致人们的住房问题转变,首先的,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导致地皮的上涨的,地价的上涨就会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将会往天空发展,占地面积是定的,如果尽可能的向上发展,就能更好的利用这块地。所以在经济发展的以后,家乡的房子会比较多的是比较高的楼房,而目前的这种家庭式的、规模很小的房屋会减少。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篇4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研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研,本次调研以调研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 ,其中有效率为 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研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研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信守,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抗争,一味忍让。

第四,是法律在农村缺乏应有的权威。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法律却没有处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几千年来的封建人治传统已使权力至上的观念在我国农村社会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农村地区呈现出明显的泛权力状态。在权大还是法大的价值取向上,广大农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法律几乎是没有权威的。在农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远远大于寻找法律救济的比重。

第五,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市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当地居民掌握法律法规数量明显不足。大部分居民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仅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居民不遵守法律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不懂法。大多数居民认为不遵守法律的原因是不懂法,尤其是在居民维权意识比较强烈的情况下,法律知识的缺乏可能会导致一些不理智行为。

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分析

第一,受教育程度不高,影响其法律素质的提高。由于传统和现实原因相互交织,我国农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7年,而城市为12.2年。而在笔者的调研过程中,发现现在安义县石鼻镇在接受调研的人群中学历在高中以上的 仅为23.85% ,而大学毕业的很少。另据有关报载,目前,我国文盲绝对数高达8507万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农村。农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响到其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进而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第二,法律在农村的实施情况较差。农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农村良好的执法、守法、崇法环境密切相关。由于封建法制传统中行政兼司法体制的影响,农民在碰到纠纷时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这不仅使司法独立的实现困难重重,也使司法的终极权威性大打折扣。农民不相信法院,无意诉诸法律,却对用行政手段解决纠纷充满憧憬。而农村的行政执法情况又如何呢?部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低下,农村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农村中以权代法、以势乱法、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普遍存在。乡村执法者的这些形象和执法行为必然削弱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们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第三,农村普法工作较为薄弱。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与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有着直接关系。虽然已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计划,但总的来讲,我国普法宣传工作收效甚微。特别是农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只是简单地发放普法法律法规选编,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较为单一。法制宣传中较注重法律义务、法律责任的灌输,忽视人们对法律权利的认识,注重实体法,而不重视体现法律正义的程序法等等,这势必使农民对法律产生厌倦的心理,影响其法律意识的提高。

第四,当地居民能用到的法律途径很少,当地居民的遇到问题时,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能够找那些途径以获得帮助,他们(他别是年龄较大的人)遇到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只能想到向政府求助。

三、解决方案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农民思想观念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改变,但这远远不足。要想把我国建设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法治国家必须转变农民的思想,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做一个现代农民。小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积极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是关键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是指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目的在于让全体社会成员获得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情感,确立法律信仰,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首先要从发展的视角搞清楚现阶段农民对法律的需求,这样才能避免形式主义普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同时要加大投入,突破陈旧的普法方式,搞好法律援助,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一方面要结合农民群众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

第二,加强法制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要使农民都进行有效的社会参与提高他们的法律思维必须有完善规范的法律体系。政府应对村委会工作制度进行法制改革,保证村委会有效快速的进行基层工作,使更多的农民参与进来,管理自己的事务。

此外,对于农村留守的老人孩子应采取一些针对的方式。

对提高老人法律意识来说,一是开展全面性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宣传通过法制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律咨询等为老年人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二是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对有残疾或行下不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走访,能及时满足老年人法律方面的需求;三是为老年人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工作人员联系卡,通过此项工作来满足老年人基本的法律需求,将有援助需求进便于及时联系;四是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题咨询活动。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回答了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了老年人心中心疑惑。

而对于提高儿童来法律意识来说,一是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同时,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二是确保课时到位。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宣传及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法制教育专门课程;三是提高法制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可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四五普法期间,力争将所有中小学法制课老师轮训一遍。有条件的中学要引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同时,也要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篇5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帮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1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

a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b.不太了解——65.3%

c不了解——21.9%

2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10%

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31.7%

d说不好——40%

3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会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40%

b带上一群人,拳头解决——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10%

d拿钱私了——32.5%

4您觉得您的法律意识强吗?

a很强——20%

b一般——72%

c不强——18%

5您觉得法律和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a关系密切——55.8%

b关系不大——35.82%

c没关系——8.33%

6您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吗?

a严格遵守——47.5%

b大部分遵守——28.3%

c有时会——14.12%

d对法律规定不了解——10%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吗?

a知道,并且十分清楚——9%

b大体知道——48.8&

c我只是知道什么不犯法——26.7%

d不知道,做人靠的是良心,别的无所谓——16.4%

8您觉得影响我国法律有效执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没有足够的权威——11%

b执法机关执法不严——18%

c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法——65%

d多数人对法律尊重不够——6%

9公交车上您刚好看到有两个小偷合伙正在从一老人家挎包里偷东西,您会:

a马上制止——4.82%

b如果别人出面制止里,我也会帮忙——16.9%

c做暗示提醒,引起别人或者被偷者的注意——56.7%

d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2.32%

10对于一个跟你关系特别好的朋友,向您借700块钱,答应两个月后还,您会要求他

写借条给您吗?

a关系那么好,不用写——58.6%

b应当写——16.48%

c写不写都无所谓——21.8%

d说不清——5.2%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和就一些调查问卷的内容和村民交流,回来通过一系列的据分析,大概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总的来说,法律,现代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权利意识非常淡薄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委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因为法律的普及逐渐深入农村,大部分村民一般都还是能肯定法律的价值的。可是,还有许多村民对相当部分的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的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地去了解法律,从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的检举权、控告权还不甚了解。

(3)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且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大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独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时有发生,但她们却忍气吞声,不会拿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现象的分析:

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的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虽然,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识不高。但很多懂法的也依旧如此。在农村里,一些普法教育单单靠形式化、表面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些传单,而这些根本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我觉得针对以上的现象,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其。通过电视、电影或是其他的文艺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

广大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学理论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们。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是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

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4、有关部门在普法教育上还应适当投入

因为像编写教材、发行书籍,建立专业的普法队伍、定期下乡,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资金支持的。而且,我国的农村地域广阔、条件也是千差万别的。首先,在村委会里,就应该设立专项资金,订一些相关书籍、报刊杂志,一来可以供村干部学习,起模范带头作用;二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其次,还可以用村里的传统办法,比如办壁报,做一些宣传的栏,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

5、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

因为目前,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在报刊、电视,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误解,对法律权威性的误解。所以,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应该要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为广大的农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调研,让我从中学习了很多。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父亲,是他,教会我怎样去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决不能仅仅拘泥于书本的知识,更要把从书本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大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农村法律调查报告篇6

一、实践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体系的形成,法律文明的重点也将从以普及法律知识为基础向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和加强公民意识教育转变。城乡法制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具有直接参与的特点。

这次我以隆尧县城及其所辖下的毛尔寨村作为缩影点。通过对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的调查,了解现今隆尧县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隆尧县城乡居民的居民法律意识,减少法盲。通过这次调查,使得法律知识得到普及,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也在提高,进而使城乡居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此推动隆尧县的法制化发展的进程,推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

二、问卷分析与总结

本次调查问卷共发放了二百份一共回收了二百份,回收率达到了百分之百。经过此次问卷调查我们发现:虽然城乡居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1、绝多数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

与以前相比,开放以来,我国居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整体而言仍然是很薄弱的。现实生活,相当一部分居民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了解不够全面,不习惯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居民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来维权,有的人屈从于权威,忍气吞声,而有些人“以暴制暴”。在抽样调查中,设问“在平时的生活中,您是否注意运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时,回答“经常”的占29.5%,回答“很少”的占。5%,回答“没有”的占6%。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很少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映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回答“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时,回答“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占9.5%,回答“用武力解决”的占33%,回答“通过关系解决”的占38%,回答“感觉很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的占19.5%。由此可见,居民很少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法制化过程中,人们对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既影响对自己权益合法的维护,又影响自己对法律的遵守。在调查中,我发现居民的法律知识很匮乏,绝多数居民表示对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平时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完全不了解,而且也很少主动去了解法律知识,在“你对我国法律体系了解吗?”这一个问题中,选择“非常了解”的占5。5%,选择“一般般(了解不全面的)”的占67%,证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完善,法律意识也慢慢地深入到城乡居民的心里。然而选择“一点都不了解”的占27.5%。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些人对我国法律体系一无所知,试问居民法律知识匮乏,对自己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不明确,怎么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2、居民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

随着国家的普法力度的增强,借助现代各种传媒手段,法律知识传播的途径越来越多,传播的范围越来越广,相应的居民可以借助多种方式快速便捷地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但是在我的调查中发现,居民了解法律知识的途径比较单一化。从“你一般通过哪些方式获取法律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我了解到,通过媒体(电视、报纸杂刊、互联网)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1.5%,通过通过阅读法律的书籍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9.5%,通过和亲朋好友聊天的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11.5%,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比例是7。5%。从数据上可以看出,媒体已经成了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工具,居民通过看电视、报纸杂刊,上网能够迅速获取国家的法律动态,但是这也从侧面映出当地居民了解法律的途径呈现单一化。居民获取法律知识途径狭窄潜移默化中也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知识的丰富。

通过这次调查,我对隆尧县城乡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有了更深的了解,城乡居民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获得法律知识的途径单一,这种状况不利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实施。为了让我们的国家变成一个法制化的国家,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首先,应该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居民文化程度。在调查中,我发现文化水平低的居民要比文化水平高的居民法律意识弱、法律知识少。其次,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在调查中发现,多数居民喜欢通过参加法律宣传活动来学习法律知识。

这样也就增加了居民们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也希望司法机构能够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让“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进我国法制化的进程。

三、实践感言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既加强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又丰富了我的社会实践经验,既培养了我关心社会热点问题的兴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同学们,他们助我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通信专业的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仅要学好我的专业知识,还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通过这次关于我国城乡居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状况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城乡居民法律意识以及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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