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工作总结需要我们对自己的工作中的亮点和难点有清晰的认识和总结,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改正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做法,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民宗局2024年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民宗局2024年工作总结篇1
20xx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求,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培训,有力维护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我县少数民族党政人才现状
截止20xx年5月,我县少数民族实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3人,其中回族21人,满族1人,彝族29人,壮族2人;少数民族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44人,其中回族18人,苗族1人,彝族24人,壮族1人。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理论培训。县委印发《20xx-20xx年xx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抓好党政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重视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训。其中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项目是以科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为对象,重点抓好少数民族年轻干部的培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扶贫开发、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内容的培训,不断提高干部团结民族群众、带领致富、共同进步的能力。
(二)突出业务培训。20xx年5月25日至26日,举办20xx年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培训班。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联系领导,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民族宗教助理员,县伊协班子成员,各宗教活动场所教管组组长及主要教职人员,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160余人参加培训。这是近年来我县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民族宗教工作专题培训,培训有效提升了我县领导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知,提升了民族宗教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提升了宗教界人士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为维护我县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存在问题
(一)流通渠道不畅。有些少数民族干部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超过10年,5年左右的居多,交流较少,造成少数民族干部视野相对狭窄,缺乏多岗位锻炼,晋升通道更加逼仄。
(二)高层次人才匮乏。从干部知识结构来看,真正懂经济的行家太少了,不得不说这是我县打造现代工业强县进程中的硬伤。
四、“十三五”人才工作思路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县委“十三五”人才发展战略研究方案的部署,紧紧抓住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这一契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少数民族党政人才培养这一重点,为拓宽他们的知识面积极搭建平台。
(二)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本着对少数民族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重扶一把”的原则,建设一支数量相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党政人才队伍,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民宗局2024年工作总结篇2
根据《印江自治县民宗局今年“整脏治乱”巩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方案》(印民宗字〔20xx〕29号)的要求,现就我局今年“整脏治乱”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整脏治乱”工作,单位成立了由局长周廷丰任组长,副局长周青、戴光伟任副组长,戴传刚、陈德智、龙国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资料收集、工作督查等项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
(一)制定工作方案
?印江自治县“整脏治乱”深化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纲要(20xx—20xx)》提出的“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取得实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显成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央部署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结合我县“讲文明、树新风、迎县庆”为主题的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单位“整脏治乱”工作。
(二)拟定了年初工作目标
?自治县民宗局今年“整脏治乱”巩固全省文明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印民宗字〔20xx〕29号),拟定了年初工作计划。
三、完成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整脏治乱”工作
1、召开职工会组织学习“整脏治乱”文件,要求职工做文明市民。通过召开会议,经常教育干部职工遵守规定,做到举止文明,养成良好生活和工作习惯,严格遵守整治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无交通违法行为,无上街不走人行横道、不走“斑马线”行为,在公共场所不乱吐乱扔,不吵架骂街、扯皮打架行为。
2、做到了工作人员衣着整洁,文明办公;办公区坚持每日清扫,一周大扫,杜绝了乱扔果皮纸屑、乱吐痰迹现象,室内外保持整洁,不留卫生死角;民族陈列馆保持每周一扫。
3、做好了职工宿舍区和门面商铺的“整脏治乱”工作,明确单位领导督查,单位职工专人负责;加强清扫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留卫生死角。对门面出租用户签订了责任状、落实“门面三包”责任制。
4、扎实开展“整脏治乱”活动。1月28日,我局投入近4000元拆除了原有亮化灯,重新装上了霓虹灯。5月干部职工参加“整脏治乱,爱护环境,从我做起”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卫生整治活动,请了几名工人爬上树干剔除了枯枝和部分树枝,本着美观的原则对枝叶进行了修剪。6月30日为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了“整脏治乱”暨“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专项行动,将破损的10面彩旗和1面红旗摘下,重新换上新旗,摘下灯笼清扫灰尘,装上了新的灯具,单位的整体形象又一次得到了改善和提升,为建党90周年营造了浓厚的节日气氛。8月21日,干部职工参加了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对来往车辆和行人进行“文明出行”劝导,给他们交了一份安全保险。
4、单位制订卫生制度和厕所卫生制度,张贴在明显位置。
(二)积极开展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申创工作。
1、认真组织,扎实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单位每周用半天时间学习时事政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职工认真记笔记。
2、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党组、支部做好了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以“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准绳来武装自己的头脑,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政策,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3、职工学习风气浓郁,不断丰富文化知识,提高业务技能,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并形成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计生三结合”与“百村千户万人”工作,职工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每周五下午开展了党(团)、工会活动,丰富职工精神生活。
4、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先后召开党组、局务、职工会议,制订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职工工作行为,拟定《上下班制度》、《学习制度》、《公文处理制度》等制度和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及相关职责并规范上墙。
5、创建机关“窗口”单位,室内(包括陈列馆),陈列馆三楼戴秉国礼品展区,摆放整洁有序,布置合理。达到了环境优美与人和自然相和谐的氛围。单位聘请了卫生人员,对办公区的卫生进行天天打扫,并加强门面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与出租用户签订责任状。近年来投入大量经费维修围墙、厕所,绿化草坪、种植花草,真正实现了室外环境优美、干净、舒适。
6、认真履行公职,做人民满意的勤务员。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内强高素质,外树好形象”。协助相关部门举办了三届民族民间文艺调演“土家摆手舞”和“山歌”比赛活动,积极参与组织“贵州省第五届旅游发展大会”暨“武陵山区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
民宗局2024年工作总结篇3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
具体工作总结: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工作计划
虽然xx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商不动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二、民族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继续加大服务宣传力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民族村组开展调研提供服务,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民族发展方面通过跑省跑市努力争取发展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村、组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村组加快发展,使发展项目实施落实到位。
三、宗教工作方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督教“两难”问题(即: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处置,依法对宗教事务加强管理。我市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各乡镇、办事处均不同程度存在,这些私设聚会点零星分散,由于他们目的不一,没有章法,不仅你争我夺,侵占钱财,蛊惑信众,不接受管理,而且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渗透。面对此项复杂工作我单位克服人员少经费有限的困难,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争取各部门给予通力配合支持建立健全宗教三级管理网络加强管理,使之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宗教活动正确诠释其教规教义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四、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委宗教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善始善终落实好创先争优各项目标任务。
五、加强机关效能和勤政廉政建设,积极参与新明城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民宗局2024年工作总结篇4
20xx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的部署要求,继续打造“和谐民政、阳光民政、平安民政”,认真贯彻“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强化措施,锐意创新,狠抓落实,各项民生保障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20xx年工作总结
(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1、城乡低保工作。一是春节前安排慰问资金198万元,对全县6476户困难家庭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确保困难群众愉快过节。二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年内对我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核查,共清退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对象1643人,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3334人。三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我县现有城镇低保对象1969户,2742人,农村低保对象36533户,44710人,年发放城保资金780万元,发放农保资金6752.9万元;越冬前,为5746户特困户发放取暖补助资金258.57万元;为863名矽肺病患者发放困难生活补助资金344.2万元。
2、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资金。我县共有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2876户、2880人,集中供养对象261人,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51.85万元。二是加强中心敬老院基础建设。实施云州中心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进行搬迁新建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建筑面积3000㎡,床位150张,年内完成了开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实施了东万口中心敬老院房屋保温防护和供暖管道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36万元,进一步提高了五保供养水平。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年内救助城乡重大疾病患者1215人,发放救助资金582.86万元。为7名重度精神病患者实施救助,救助金额4.3万元。
4、临时救助工作。今年,共对501人因重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临时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68.5万元。
(二)建立了反应迅速的灾害救助体系。
1、及时查灾核灾报灾。今年,我县先后遭受风灾、低温冷冻、洪涝、雪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全县18个乡镇、221个行政村、21413户、62055人受灾,房屋倒损210间,大棚被压塌638个,受灾面积9717.4公顷,成灾面积735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041.3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5872.5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854万元。灾害发生后,我局领导第一时间到灾区调查了解灾情并组织自救,努力把灾害的损失降至最低。年内共下拨救灾资金219万元。
2、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和“一元民生”保险全面落实。一是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全面落实。为进一步增强农村群众抵御灾害风险的能力,我县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起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按照每户每年保费8元的标准,将具有农业户籍的68964户农村住房列入保险范围,从20xx年5月1日正式投保,投保金额55.2万元。二是“一元民生”保险工作全面落实。为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增强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救助能力,我县制定了《落实〈xx市“一元民生”保险实施方案〉的操作办法》,保险费按照我县20xx年度人口统计年报户籍人口数每人1元缴纳,于2月16日完成全县29.8万人参保工作,投保金额29.8万元。
3、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一是我局制定印发了《xx县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确定了县城10个应急避难场所场址,进一步提高了防灾减灾应急能力。二是对全县18个乡镇民政办主任进行了防灾减灾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基层救灾人员抢险救灾应急反应能力。三是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依法应对”,活动当天共摆放了宣传展板18块,发放了各类自然灾害的宣传资料6000多份,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优抚群体服务保障体系。
1、双拥工作。20xx年春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慰问组,对我县驻军部队、光荣院、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为现役军人悬挂“光荣军属”牌;为在部队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庆功报喜,送喜报;为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属贴春联;9月3日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为68名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34万元,发放抗日纪念章68个。
2、优抚工作。全县有3156名优抚对象,年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391万元,门诊补助资金94万元;为15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站式”医疗补助资金80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发放救助金20万元;为42名优抚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5名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1232名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接收和安置工作。一是制定了我县《20xx年退役士兵安置方案》,通过档案实绩排分选择单位方式,将9名符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全部安置,上岗率100%。并及时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3.2万元。二是接收20xx年退役士兵99人,为84人发放自主就业金259.8万元;接收20xx年9月退役士兵64人,为63人发放自主就业金189.3万元。三是发放20xx年入伍义务兵20xx年家庭优待金119人,141.5万元;20xx年入伍义务兵20xx年及20xx年的家庭优待金216人,258.5万元;20xx年入伍义务兵20xx年家庭优待金96人,106万元。四是支付11.2万元对3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已全部就业。
4、散烈集中安葬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散埋烈士集中安葬工作,今年共迁入县烈士陵园散埋烈士81名。二是在“清明节”开展了烈士祭扫活动,期间共接待烈士家属80余人。三是为进一步开展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投资90万元在烈士纪念碑广场建抗战叙事浮雕墙,进一步提升了县烈士陵园档次。
(四)进一步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1、婚姻登记工作。年初完成了县婚姻登记新址搬迁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从20xx年1月1日,全县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建立了节假日和特殊日期电话预约登记服务,便民措施更加到位。年办理结婚登记1753对、离婚登记715对、补办补发婚姻登记1089对。
2、殡葬工作。一是通过申请福彩资金50万元,完成了县殡仪馆火化炉技术改造项目,提高了服务水平,强化了硬件建设。二是继续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年内共火化遗体189具,为37名困难群众减免丧葬费用52836元。三是今年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对凤凰山公墓继续进行绿化工程。
3、继续完善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年内主要对新增的50多条地名信息进行了补查,对全县人口等信息进行了更新;基本完成了《xx县地名志》初稿的撰写工作;完成了赤城—宣化线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
4、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今年,新登记注册民非12个、社团5个,登记合格率100%。抓好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对77家民非和社团进行了年检,其中52家合格,撤销年检资格11家。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年初完成了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共选出村委会委员1304人,其中村主任440人。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创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我县鼓楼东社区搬迁到东方怡景住宅小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进一步改善了办公用房条件。
6、流浪乞讨工作。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档案,截至目前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21人次,救助金额33600元;完成了我县困境未成年人的摸底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共计421人。
(五)推进了以养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老年人保障工作。一是对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进行了统计,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54345人。二是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补贴。按照80-84岁每人每月20元、85-89岁每人每月30元、90岁-99岁每人每月5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年内为7345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资金226.57万元。三是推进60岁-80岁老年人参加“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工作,按照每人每年30元自费自愿投保,目前已投保人数共12250人。
2、幸福院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今年共下拨278.5万元完成了39所幸福院建设任务,其中在龙门所、雕鹗、东万口、云州四个乡镇筹建了4所规模大、示范性强的农村互助幸福院。
3、孤儿保障和慈善事业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从20xx年4月起,将孤儿保障资金由每季度缩短为每月进行发放;按照每人每月700元的保障标准,年内共为88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金73.9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今年10月16日是第三个“赤城慈善日”,当天开展了捐赠活动,收到捐款9.9元;大力开展慈善救助,共救助先心病儿童、恶性肿瘤、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68人,发放救助金10.7万元。
(六)扎实推进了民族宗教工作。
1、民族工作。一是积极做好民族村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了东万口乡官路坊蒙古族村、东卯乡头道营村、茨营子乡碾子湾村道路硬化项目和独石口镇青羊沟满族村护村护地坝项目。二是及时更新少数民族流动数据库,统计出外来流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8人。三是为在我县就读的64名少数民族学生进行了民族成份认定。四是对我县10家清真食品店进行了安全检查。
2、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慈善活动,为我县贫困学生和老年人捐款达9万余元;加强对我县宗教界的管理,确保了各类重大节日期间宗教界的稳定。
(七)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民政队伍建设。
为延展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主要领导带头讲了专题党课。通过专题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使作风严起来、实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四、风”问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书记马海利同志提出的“创新思想理念、立改工作作风、突出项目建设、加速转型升级”的总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主动适xx县委“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的工作新常态,用“忠诚、担当、干净、干事、创业、为民”的干部标准要求自已,逐步推动我县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局总支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20xx年工作谋划
在20xx年工作圆满完成的基础上,我局对20xx年工作积极谋划,将继续以打造“和谐民政、阳光民政、平安民政”为目标,围绕和服务于全县中心工作,发挥好民政工作在救助“兜底”和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项目和争取上级资金工作谋划
1、重点项目工作。
云州中心敬老院新建项目。实施云州中心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搬迁建设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建筑面积3000㎡,床位150张,20xx年完成建设前期各项手续,力争20xx年完成主体建设工程。
雕鹗中心敬老院扩模增容项目。投资100万元对雕鹗中心敬老院进行扩模改造,新增床位100张,提高五保入住率。
农村互助幸福院新建工程。预计20xx年新建6所示范性农村互助幸福院,对已20xx年已完成的幸福院进行完善。
2、争取上级资金工作。
20xx年,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2亿元,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二)部门重点工作谋划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推进城乡救助一体化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xx年1月1日起,将城镇低保月保障标准由390元提高到455元,月人均补差由235元提高到25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250元提高到2900元,月人均补差由130元提高到1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供养标准由2600元提高到3000元。做好城乡低保与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开展重大节日慰问活动。
2、做好冬令、春荒期间的灾民救助工作。完善灾民救助台账,完善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做好冬春灾期间无自救能力灾民的救助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3、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资金,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对有意愿的退役士兵开展就业培训。开展好双拥慰问工作。
4、加大养老和福利事业发展力度。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落实好高龄老人和孤儿的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
5、强化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做好地名普查工作,完成《赤城地名志》的编纂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提高登记员业务能力,提高办理效率。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确保登记合格率达100%。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6、加强党风廉政及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责任制》,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严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民宗局2024年工作总结篇5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一是不断建立健全了统战网络。不断完善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全市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与市委领导的汇报沟通,2020年,市委常委会听取、研究统战工作5次。三是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学习纳入市委党校的教学内容,并由市委统战部民宗局领导到党校授课,把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纳入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市统战民宗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全州统战、民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分析2019年统战、民宗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的工作任务。五是邀请市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参加统一战线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交友联谊。
(二)加强多党合作,政党关系和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人大、政协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等,积极组织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协商座谈、沟通思想、征求意见、通报重要情况等。二是积极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理论学习教育、考察调研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爱心捐赠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三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强化锻炼交流、加强培养选拔等,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全市现有党外代表人士784人,其中:民盟盟员12人,无党派人士26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568人,党外非公经济代表人士56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32人,宗教界代表人士10人,台胞台属代表人士3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77人。四是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认真贯彻落实《芒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制度》,全市33名处级领导联系了我市103名党外代表人士,并经常性的开展走访慰问、谈心谈话活动。五是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不断建立完善了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芒市委办公室印发t;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养选拔制度、交友联系制度等,2020召开联席会议2次。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芒市3个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和1个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专业联合会的积极作用,目前正在筹备成立德宏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芒市分会,为芒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发展服务,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合作交流服务。六是重视民主党派工作,组织10名民盟盟员召开座谈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并与他们交心谈心。七是开展无党派人士认定工作,经报州委统战部进行认定,目前我市有26名无党派代表人士。
(四)加强民族工作,民族团结发展。一是扎实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明确具体责任,重点实施七个示范,深入开展七+n进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打造提升精品示范点,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成果和亮点,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加大内外宣传,积极为德宏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省级初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市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明显提升。二是认真落实第三轮十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抓好2020年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特色村建设工作,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确保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顺利完成。组织评审通过了2020年度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方案,共组织编报示范村、特色村寨各类项目18个。三是继续做好边境小康示范村芒海镇赖南一组示范创建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继续实施好2020年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和双百工程项目2个,投入资金22万元;组织编制上报2021年5个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申报项目资金60万元。五是做好民族成份更改审批工作。2020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民族成分变更20余人次,办理符合民族成分变更6人。
(四)加强宗教管理,宗教健康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全市30%的宗教活动场所五进工作,下一步要将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与和谐寺观创建活动相结合,长期坚持,常抓不懈。二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积极引导慈善捐助,全力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三是进一步巩固对勐焕大金塔、芒市孔雀谷森林公园、风平镇傣王宫、勐戛镇仙佛洞旅游景区、勐焕银塔等佛教商业化问题整改成效。四是进一步依法管理宗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外籍人员宗教活动管理工作,坚持每个月开展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每个季度组织开展形势分析研判,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宗教领域和顺稳定。五是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加强对各乡镇分管领导、民宗助理员、宗教协管员、网格员、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六是进一步做好宗教活动场所修缮。做好芒市菩提寺修缮工作,做好芒市基督教培训中心项目扫尾工作。
(五)加强台胞侨胞服务,台胞侨胞情谊更浓。一是开展台胞台属、台资企业调研工作。2020年共走访调研5次,为我市做好对台对侨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台胞台属侨胞侨属解决实际困难。春节走访慰问台胞、台属8人,慰问侨胞侨属61人,共接待台胞台属上访2人次,妥善解决。三是多渠道协调解决原国民党二战老兵生活困难问题,积极帮助抗战老兵协调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春节慰问4人,共发放慰问金4000元;发放烈士公祭日慰问金4人,4000元;发放抗战老兵困难补助4人,20000元。四是为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协助黄埔后代开展了万枝鲜花献英烈纪念活动。五是献爱心捐赠活动。疫情期间南侨机工后代、黄埔后代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捐款捐物共计14.1万元。六是办理归侨侨眷身份认定2人,三侨生身份认定32人。七是积极搭建平台。为进一步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同侨胞的联系,切实提高侨联服务水平。8月26日,指导勐焕街道城西社区召开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并成立城西社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统一战线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完善,尚未制定出台芒市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存在职责定位不够清晰、工作运行不够顺畅、上下联动不够紧密、左右协调不够有力等问题。
(二)思想认识需要提高。部分基层党政部门对统战工作,存在思想上不重视、政策上不了解、行动上不积极、重业务轻统战等现象。
(三)对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不够。宗教教职人员存在着青黄不接、后续乏人的问题,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和培养选拔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对六支队伍的培训不够。统战教育培训是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重要途径,由于未设立专项经费,六支队伍教育培训工作缺乏保障,力度不够,效果不强。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对统一战线的集中领导。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中央、省、州统战部长工作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落实,扎实做好统战成员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二是规范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充分发挥统战工作协调服务职能,落实好统战政策,形成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落实统战工作党委主体责任。坚持落实统战工作四个纳入,坚持市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法规,坚持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坚持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二)着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一是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认真落实向党外代表人士通报党委政府重大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征求意见等,畅通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积极发挥作用。二是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引导。抓好党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联系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外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党外代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三是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不断更新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建设;认真落实芒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我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充分发挥德宏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芒市分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实践创新基地的平台作用,建立互动联系机制,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团结服务,创新开展活动,把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三)扎实开展民族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和兴边富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边境地区给予更多的项目资金倾斜,加强边境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七个方面作出示范,通过示范市创建,使全市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四)稳步推进宗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统战民宗、政法委、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力量,做到定期研判、及时排查、妥善处置,及时防范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二是进一步依法管理宗教工作,创新管理手段,坚决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三是加大宗教教职人员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培训,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培养宗教人才,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宗教场所、联系宗教界人士制度,关心关爱宗教界人士,更好的发挥宗教教职人员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团结信众的作用。
(五)创新开展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一是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加强工商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和商会作用。二是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建设。三是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大年轻一代培养力度,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发挥作用为目标,建设一支高素质、有担当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四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加强与商会和民营企业的交友联系服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民宗局2024年工作总结篇6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和处室同志们的帮助、支持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在宗教界深入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按照省民宗厅的工作部署,今年我们在宗教界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制定了《2020xx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充实了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xx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考核评分标准》,开展了“爱国爱教,创建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有奖征文活动和“和谐寺观教堂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在迁安市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宗教场所在财务、消防、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管理,提高了场所环境建设。在11月份,组织开展了考评验收,全市15处宗教场所被评为“xx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单位”,20处场所被评为“xx市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单位”。
二、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
认真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满足信教群众宗教生活需要出发,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宗局2号令)规定,严格履行法律程序,依法审批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4处,审核寺观教堂3处。
三、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
一是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xx省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非法私设聚会活动点8处,制止非法宗教活动5次,保持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二是完成了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工作。今年5月依据《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国宗局3号令)、《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国宗局4号令)的规定,我们对全市五大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共295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备案工作中,我们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认真维护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三是组织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领会今年3月1日实施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宗教场所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试点工作,为明年工作的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四、认真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按照上级《关于妥善解决xx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主动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就xx市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进行认真沟通,结合xx市宗教界的实际,就相关政策的把握进行了详细探讨。今年10月以5家单位联合发文的方式,向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转发冀民宗字【20xx】104号〈关于妥善解决xx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10月13日,组织召开全市民宗工作部门和宗教团体秘书长以上人员专题会议,专题传达《实施意见》精神,对相关政策进行讲解,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在具体落实工作中及时给予政策指导,妥善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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