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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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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8篇

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篇1

20xx年xx动物卫生监督所在xx局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格非洲猪瘟防控,规范屠宰产地检疫,狠抓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把非洲猪瘟防控关。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二)严格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认真落实到场到户检疫。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接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后,由监管人员到场到户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对出栏畜禽进行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三)进一步规范产地、屠宰检疫工作。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二是监督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自检,进场生猪必须先由场方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合格后出据“瘦肉精”自检报告单,接受场方屠宰申报;三是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按照检疫程序逐项进行检查,合格的出据“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同步检疫,同时做好寄生虫检验工作;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六是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加盖验讫印章,出据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监督屠宰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四)严格管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在全县xx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对过往检查站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20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五)全面规范养殖场“瘦肉精”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二是完成全年 “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六)加强对全县病死畜禽的无害无处理的监管。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篇2

20xx年是市卫生监督局开局之年,在这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市卫生监督局以崇高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扎实工作、奋勇拼搏,以社会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焦点问题为重点,针对危害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展开“攻坚”之势,事业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局面,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亮点不断。

亮点一:

“洁餐行动” “洁餐行动”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40件实事之一,同样也是市卫生监督局攻坚工程的突破口,首先在年初抽调业务骨干充实了“洁餐行动”联合执法队力量,一方面,以“百家卫生名店”评选为抓手,整体推进中小餐馆上档进位。已对3560 家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评定,ab级率达到了39%;另一方面,对“黑餐馆”的打击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组织市内五区卫生监督机构集中取缔无证餐饮单位664家,立案263起,罚款 16万元,控制了“黑餐馆”反弹。同时,广辟思路,推广餐饮具集中消毒。通过专题调研为全面推行中小餐馆餐饮具集中消毒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上半年还有一件大事,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十易其稿起草的《石家庄市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我市餐饮业卫生监管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亮点二:

打击非法行医整顿与规范并重,是今年打击非法行医的一个特色。一方面,举办了医疗卫生法规和安全就医答题竞赛;向驻石8000千余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全体医务人员发出的《公开信》,提高了群众安全就医知识水平,增强了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完善了“石家庄市医疗机构违法行医记分管理办法”,经市法制办审查同意,以市卫生局名义下发,并将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要点融入记分管理中,为实施医疗卫生与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捆绑式管理奠定了基础。

另一方面,继续严打“医托”,联合公安部门及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布防、监控,取缔雇佣“医托”欺诈患者的“黑诊所”10家,清理“医托”11人;清理“坐堂医”。摸清了全市986家药品零售企业底数,对23家医药零售企业内的“坐堂医”进行了彻底取缔;对医疗机构违规发布的虚假广告进行全面监控、重点整治。没收违法医疗广告宣传材料300余份,摘除违规医疗广告牌匾51块,对58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虚假医疗广告“满天飞”的现象得到遏制。上半年共取缔无证诊所85家,共取缔无证诊所85家,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行医机构122家,立大案35个、要案17个、特大案8个,罚款35.17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3倍,打击力度在全省首屈一指。

亮点三:

职业卫生执法对市直管有职业病危害的121家企业和存在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130家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整顿,掌握了我市产业分布、各产业职工接害、接害职工的健康监护基础资料及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等基础资料。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37起,结案35个,其中大案22个,要案8个,特大案3个,收缴罚款38.6万元,办案数量及收缴罚款数额均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亮点四:

卫生监督健康维权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即是卫生监督执法的重点。为此,在全市部署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公共卫生整治,农村食品卫生全方位清理排查,公共场所‘三小’达标创建,工地食堂食品卫生隐患排查”等“卫生监督健康维权系列行动”,以打假制劣为切入点,组织开展了30余次专项治理,一系列损害群众健康利益的重大案件得到查处,如“问题肉品”专项检查,查封问题肉品60余吨,立案24个,收缴罚款17万元;如化妆品批发市场集中治理,查处经营“三无”、假冒等产品的单位76家,没收不合格产品500余瓶;如对灵寿县北纪城“黑罐头”加工专业村进行的突击检查,取缔黑加工点10家,封存不合格罐头500多箱, 2名制假分子被移送公安机关。经统计,上半年实施的卫生行政处罚达701起,立案675起,收缴罚款220.23万元,是去年同期的122%。其中万元以上56起,5万元以上5起,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67倍和5倍。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执行深得民心。

亮点五:

卫生安全保障针对节日特点实施了春节“年夜饭”、元宵节、“五一黄金周”等卫生安全大检查,节日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制定预案、事前卫生安全评估、现场全程值守等措施,全方位保障了重大接待活动卫生安全,圆满完成了省及市党委、人大、政协代表大会、首届中国生物产业大会等15次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任务,受保障25017人(次),多次受到会务举办方高度评价及致函表扬。

亮点六:

科学监测起草制定了《20xx年市、县两级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质量抽检计划》,高质量完成了食品等健康相关产品抽检2892份,总体合格率90%以上;对市直30家商场(超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在媒体公示,此举增强了行业自律,加强了社会监督,社会反响强烈,食品卫生安全快速检测车巡回对批发市场、餐饮单位等食品流通、加工环节的重点产品采样553份。针对监测结果,一方面,通过溯源调查对112家生产经营不合格健康相关产品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理,另一方面,指导我们针对合格率较低散装熟肉制品、凉拌菜、散装食用油等产品定方案、明措施,展开全面整顿。

亮点七:

信息平台与宣传攻势在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了投诉举报受理查处制度,设立了受理投诉举报接待室,两部举报电话已成为消费者与卫生监督机构密切联系的纽带,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324起,查处率和反馈率达100%;搭建了局域网和oa办公自动化系统,初步满足了自动化办公需求。在对外宣传方面,保持了强劲攻势,开通了石家庄卫生监督网站,实时发布监督监测工作动态信息;半年来在省会各大媒体发布的卫生监督工作动态消息达960余篇,与电台、电视台联办的《健康新元素》、《健康卫士》等专题节目贯穿全年,有声有色,群众喜闻乐见,向社会发布的7次卫生安全消费提示形成了轰动效应。

亮点八:

“三管一建”与业务练兵按照《市卫生局“三化”管理指导意见及方案》要求,结合卫生监督执法的特点和实际,创造性地在全局开展了“三管一建(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人性化管理及准军事化建设)”活动。制定了“三化”《管理手册》,出台了《执法办案目标管理》、《执法办案绩效管理案件标准》以及各类先进奖励办法,通过周检查、月通报和双月考评,进一步推动了“三化”管理向纵深开展,尤其准军事化建设,正逐步形成文化特色,激发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效能。于4月1日启动的'“卫生监督执法练兵月”活动,在为期1个月的时间里,组织了执法案卷评查、食物中毒处置、快速检测操作和卫生监督执法知识竞赛四项活动,重点突出、环环相扣、学用结合、精彩纷呈、颇有成效。组织的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调度会上,市卫生监督局受市卫生局之托专门介绍了经验。

亮点九:

“寻找身边榜样” 为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树立了过硬的政风、行风,通过召开卫生监督消费者恳谈会、行风暨精神文明建设再动员大会、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等一系列举措,使行风建设深入人心,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心系百姓、廉洁奉公的榜样和典型。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寻找身边榜样”活动,以征文的形式,评定出一批榜样,继而,以演讲的形式对这些先进事迹加以弘扬,并经过初赛,遴选出8名同志,在7月1日举办了“执法为民、保障健康”演讲比赛,选手们以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演讲描绘了监督局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这次活动也赋予了监督局行风建设新的内涵。

亮点十:

卫生监督员下基层通过择优选派、严格考评,第一批、第二批共20名卫生监督员充实到市内五区卫生监督机构。派驻监督员深入一线,与区卫生监督员积极沟通、探讨违法案件查处、调查取证的执法手段、执法技巧、执法艺术等业务,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加大基层执法工作力度,促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沟通市区两级监督信息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受到了区卫生监督机构好评,这是对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的有益尝试。

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篇3

20xx年的方家屯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在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的领导下,以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项目卫生协管工作为主要内容和出发点,在食品卫生安全信息报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面,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组织机构,规范卫生协管工作

今年为了使我院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更加专业化、制度化。在人员、办公条件、设备投入方面,院方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成立了以分管院长为组长,公卫专业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质料管理工作得到重视和加强,卫生监督覆盖面和卫生监督频率都达到了上级工作要求。

二、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及学校幼托机构等被监督单位的分户档案

餐饮服务单位,在卫生许可证申请、受理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都实行了一户一管,分户档案相关材料齐全,监督文书书写逐步规范,对于我镇的食品卫生协管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规范管理作用。加强了对医疗机构和学校及幼托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

三、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严打行动

上半年,按照县卫生监督所的部署,我们对全镇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服务环节严打行动,对重点餐饮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四、积极落实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们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活动,每到一个餐饮服务单位,我们都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添加剂知识宣传,要求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登记本,以宣传和检查为手段,净化了我镇食品添加剂使用市场,保证了食品安全。另外,我们还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对餐饮单位的畜禽肉制品,特别是新鲜的猪肉、牛肉、羊肉等进行了检查,与店主宣讲“瘦肉精”的危害及辨别方法,同时要求建立肉制品索票索证与台账登记,作用检疫合格的肉类食品。

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篇4

今年以来,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了我镇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今年里我镇未发生1例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镇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坪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东府发[20xx]5号)。领导小组下设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电话:xxx)。

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食品安全专职监管员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食品安全信息员11名。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我镇通过培训会、标语、分发宣传资料等方法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全年共分发宣传资料4000余份,专题培训会6次,悬挂宣传标语15幅,为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一年来,我镇定期、不定期会同工商所、公共卫生所、质检、安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种养殖企业、市场、餐饮服务业、水产品企业、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取缔非法小作坊10余家。

2、把好环境卫生关,在检查中,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从业人员无健康证,当场责令整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待检。

3、开展节前专项安全检查,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夕,我镇加大力度对市场、食品流通企业等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食品加工点、经营点进行彻底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生产经营状况清,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保证人民群众平安、祥和的渡过每一个节日。

4、加强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我镇组织教育、食品、卫生院、公安、安办等相关部门,对各小学、幼儿园、企业、建筑工地的食堂以及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民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品店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存在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从业人员大多数未办健康证,部分加工企业和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2、目前,我镇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额仍有上升趋势,普遍都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生产设备、卫生消毒设施不达标,生产垃圾处理不当,存在乱排乱放现象。

3、我镇做事小作坊人员的身份多为外地人员,且无暂住证,人员情况较为复杂,对我镇的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一定影响。

4、镇一级的处罚权有限,只能对违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处罚力度不够。

五、下步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强目标管理,逗硬奖惩。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3、加大食品安全的查处力度。一是全面覆盖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业、种养殖企业、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不定期的进行巡查。二是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组织排查,做到数量清、地点清、不留死角。同时,请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给予更多政策和技术上的支持。三是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善落实准入制度。

20xx年,我镇将继续按照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落实精神,增加措施,突出亮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篇5

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夯实全乡农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加强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全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我院20xx年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在公共卫生科的努力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为了切实做好全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院根据市卫生局文件精神制定了《接官乡20xx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结合接官乡工作实际,召开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动员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同时还对卫生监督协管科室具体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及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规范化管理(包括制度规范化、档案规范化、工作规范化)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水平。为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卫生院举办了全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重点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从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卫生监督协管被监督单位基本信息汇总、现场检查记录、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巡查登记、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现场检查记录、医疗机构现场检查记录、学校托幼机构现场检查记录、农村家宴集体聚餐申报及现场卫生检查、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九项制度等涵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一览表,实行统一制作并上墙。从乡村医生中聘任了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共26人。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一是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每个季度开展了卫生监督巡查,共发现食品安全隐患19起,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协管职责及时上报并处理,保证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是开展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全年我们对全乡7家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监督巡查,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做好相关记录,并对7家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开展了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三是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我们全年对乡自来水厂、学校饮用水卫生进行巡查,协助对全乡8家农户水井进行了饮用水水质抽检。四是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我们定期对全乡四所中小学校进行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巡查,对发现问题隐患所学校进行了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并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五是开展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卫生院定期对全乡内非法行医开展巡查,对发现的8起外来人员非法行医摊点,4起村卫生室人员非法行医,及时向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报告,并协助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强化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初显成效。按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要求,我们开展对村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全乡村卫生室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配备了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档案,摸清底数,做到一户一档、各项协管工作已步入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严重不足,加之监督范筹片大面广,监督协管力量分散,不可避免出现监督协管不到位,监管不力现象,特别是偏远山村的卫生监督力不从心。二是卫生监督协管能力亟待提高;三是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不健全,如缺少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督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监控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四是巡查督导不到位,工作计划流于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按照《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三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村、进组。四是加大督导力度,促使各项卫生监督协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篇6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65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动物卫生违法违规案件3起,结案3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份职工工作纪律涣散、业务知识低下,职工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二是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配套落后。由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备不完善,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时,常常出现到达案发现场不及时、取证困难的现象,极大的影响了案件办理。

下一步打算

在继续加强以上各项工作的同时,在畜产品安全工作中重点加强对瘦肉精、兽药残留等的`整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组织乡镇动物防疫监督员走村入户,在养殖户集中区域刷写宣传标语,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印发宣传单、送知识上门、组织养殖场、

饲料、兽药添加剂经营户培训等途径,将《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送上门,让养殖户和经营人员懂法、守法,增强畜产品安全意识,从生产源头上杜绝违禁药品流入畜产品生产环节和进入市场。

二是加大动物检疫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动物检疫工作监管,规范检疫程序,保证动物产地检疫率保持在90%以上,运输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均达到100%,市场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案件查处率100%。继续深入开展“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饲料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投入品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肉食品安全事件。

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篇7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卫生监督2024年工作总结篇8

一、基本情况

1、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11年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 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我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三、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五、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x县动物卫生监督??

20xx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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