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活动总结的写作可以全面做好回顾,为了大家充分了解到活动总结的重要性,360好工作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1
5月27日,贺州市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暨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36个市直单位、各县(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全市乡镇社工站社工共70人参加了活动。
市民政局副局长邹贵初参加活动并宣传启动未保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单位、各县(区)要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好“法治护航相伴成长”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六进”、“领导专家话未保”、媒体宣传、专家宣讲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有关方针政策部署,提升各级各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法治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活动还邀请了全国律协未保委副主任、广西民政厅未保专家库专家秦建龙作了《新时期,如何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讲座,从未成年人保护的现状分析作为切入点,通过大量详实的数据、生动的事例,深入浅出地解读了新修订的未保法的亮点与实务经验;邀请了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执行总干事、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专家库专家梁兴利作了《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服务开展》专题讲座,分享了深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对贺州开展新时期未保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2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救助的特殊对象,结合民政部门自身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神圣责任。为切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业务由社会事务股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际工作的开展。其次,我们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来抓,广泛发动宣传,形成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积极扭转,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结合民政实际
(一)保障未成年人流浪救助权益。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依靠社区力量,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未成年人,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原则,及时联系救助站,引导、护送流浪乞讨儿童自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妥善安置被救对象。同时,详细询问、了解被救助对象的家庭住址和基本情况,及时联系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及家属前来接送,确保流浪儿童回归家庭。
(二)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额外的政策性补贴。通过低保优待照顾措施,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三)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教育权益。广泛开展助学活动,通过福彩资助、扶残助学、春蕾计划等渠道,对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临时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实施教育救助,发放学习用品等,有效帮助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基本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权益。结合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依托家庭、社区、学校、社会的力量,引导家庭、社区、学校形成监管合力,通过自律与他律,珍惜学习机会,立志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素质、有贡献的人才。
(五)保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权益。将未成年人家庭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托县司法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依靠法律专业事务机构的共同参与,为切实为需要帮助的困难家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文书等法律援助服务,认真办理和严厉打击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及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太和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等涉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而道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扬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结合自身业务实际,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通过基层组织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3
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保护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校重视领导队伍建设,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我校不断完善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队伍建设和制度落实,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和班主任为组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问题,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________华侨小学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学校与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定期研究学生思想动态,密切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妥善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出现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学校重视校园文化、营造各利环境氛围,重视学生的基础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训练和养成教育。为了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进一步抓好教师值周制度、门卫制度、少先队值日岗等,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学校结合实际,在校园内悬挂了“我们不仅要关爱未成年人的身体,更要呵护他们的心灵”、“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标语,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
工作十禁”的匾牌挂到每一个教室,切实让整个校园融入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来。
三、向家长发放《告学生家长书》。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学校教育,更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家庭教育。我校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注意与家庭教育形成合力,针对华小学生家长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这一特点,学校向家长发放了826份《告学生家长书》,《书》中向家长介绍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和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注意事项。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联系,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全面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制作学生身份卡,唤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针对性,我校为全校学生制作了“学生身份卡”,身份卡中具体表明学校、学生姓名、班级,并在背面标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十禁”》,学生凭卡进出校门,既规范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又引起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注,使社区等积极参与到该工作来。
五、规范教师行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学习积极通过党支部和工会等组织,抓住学习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契机,加大对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教师的教学行为,禁止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通过一系列法规条例的学习,使教师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法律赋予的各项责任,充分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明确保护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使教师更积极主动地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来。
一学期以来,在洛阳市涧西区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的学习习惯逐步得到规范,学习积极性逐步得到提高,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得到提高,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定会更加协调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4
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近日,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部分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社区志愿者、爱心企业共同开展“未”爱守护,相伴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主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承办,由呼和浩特市爱心天使亲子公益协会,内蒙古馨悦科教,呼和浩特市爱博艺术团,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赛罕区、回民区、玉泉区工作站,新城区星火巷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协办。来自40多个家庭的家长和小朋友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播放了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制作的视频短片,并以“监护人监护不力”“校园欺凌”“网络欺凌”等事件为切入点,详细解读了新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亮点和重点内容,强调家庭、学校、社会等不同主体在未成年人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做好未成年人的自护教育,让孩子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展板宣传区,呼和浩特市有所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工现场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新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关爱。
活动中,来自内蒙古馨悦科教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钱宁渝为家长带来了心理健康讲座《教你如何依法带娃》,用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和故事,让家长们掌握与孩子更好相处的技巧。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5
今年,我台严格按照未成年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____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推进广播影视“建设工程”
(一)安排专门频道,完整播出了中央台少儿频道节目,未压缩或删减播出时间,未插播自办节目和广告。
(二)在广播自办节目中设置《树人》和《手拉手》栏目,专题介绍古今中外的杰出人物、道德楷模和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与青少年建立沟通心灵的桥梁。并常期在图文电视中全文播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在电视自办节目中的每期《新闻》固定播出一条反映我县加强和改进未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展的新闻;在新闻综合频道和旅游资讯频道的每周六晚黄金剧场播出《蓝猫淘气300问》、《西游记》、《成语故事》等动画片和《闪闪的红星》、《上甘岭》、《毛泽东和他的儿子》等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播出了《少儿歌曲联奏》、《未成年人礼仪知识》等一批文化精品,这些面向未成年人的精品力作,极大地丰富了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了健康有益的文化环境。
二、广泛开展广播影视“净化工程”
(一)加强节目审查力度,对大力渲染暴力、淫秽、色情、凶杀、恐怖、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等内容的影视剧,坚决不予播出。
(二)在自办节目编排上,注重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抵制利已主义、拜金主义倾向,拒绝毒品,不参与赌博;宗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和邪教;培育良好的习惯;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和世界、人生观、价值观。
(三)提高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综合素质,要求其着装、举止端庄大方,普通话发音标准。
(四)在新闻报道中,保障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未披露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事件,未公开报道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五)我台未开设电脑网络游戏类栏目,未播出电脑网络游戏节目。
未成年保护活动总结篇6
11月20日至12月3日,省高速养护公司多形式开展了《国防交通法》及未成年人保护“六进”宣传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根据省交控集团活动要求,公司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普法方向,精心部署,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学习《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突出重点,多途径宣传。采用“线上+线下”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法务小课堂”、展板、宣传彩页、横幅等方式宣传《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宣传视频、流动宣传车等群众易于接受理解的方式开展宣传,提高公众对《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紧抓基层,提升普法质效。积极组织《国防交通法》及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进服务区、进养护大队、进社区,采取led屏播放宣传标语、流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单、开展网络答题等形式,让基层员工全方位、多视角了解《国防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例内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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