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份详细的方案是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的保障,所有人都应该参与制定活动方案,以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治宣传方案范文6篇,供大家参考。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有效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我班特开展本次“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学生普法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收到实效,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二、活动宗旨
通过在全体学生中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自己保护意识,有效预防违法犯罪。
三、参加对象:
六(6)班全体学生。
四、活动内容及步骤
以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作为重点,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带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普法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各学校实际特色,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学生普法教育。
(一)准备阶段
1.学习文件精神。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活动要求,提高对少年、儿童普法教育的'认识。
2.成立活动小组。班里成立“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小学生普法教育活动小组,班主任任组长,中队委为副组长长。
3.制定活动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1.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全体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
2.开展读书活动。并充分利用班会和法制课时间开展专题读书活动,并组织开展读后感交流、征文、学生普法论坛等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3.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切实上好品德与生活课和安全教育课,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多种形式地进行课堂法制教育。并要全面进行学科渗透,在教材中挖掘可渗透法律基础知识的要点,找出渗透方式,通过学科教学进行科学渗透。
4.开设法制课堂。积极配合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宣讲团开展好普法宣讲活动。积极与宣讲团联系,制定具体宣讲计划,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定期组织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
5.观看普法视频。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组织学生观看普法教育专家讲座光盘和宣传片,每月观看2—3次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和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并定期组织开展观后感的写作和评比活动。
6.积极开展体验教育。组织学生在掌握基础法律常识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开展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作文比赛、手抄报比赛和参观法制基地(法制展览)、寻访法制人物等各项体验教育活动,深化教育效果。
7.组织知识竞赛。根据班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统一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少年儿童法律知识竞赛。检验和进一步巩固学生对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情况。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篇2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大局,针对我校学生中存在的深层次思想问题,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结合我校师生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分层施教,全面覆盖,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
针锋相对地揭露xxxx集团的反动本质,有理有据地回应师生的思想疑惑,教育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一步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使教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宣讲范围
黄南州第二民族中学全体师生
三、宣讲内容
宣讲教材:认真学习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教育工委和州委印发的《十个讲清楚》、《五个“为什么”、五个“怎么样”》、《藏区维稳宣传学习材料汇编》、《反自焚斗争思想教育引导学习参考材料》、《思想教育引导公民读本》、《珍惜生命遵纪守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编印的藏汉两文《爱国感恩法制教育读本》;黄南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工委编印的藏汉两文《黄南州当前七个怎么看》、《黄南州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宣讲材料汇编》、《青海省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要点》。
四、宣讲机构及职责
根据活动要求,我校抽调骨干教师成立宣讲团,宣讲团成员如下:
多杰才让书记兼校长钱华茂支部副书记多杰加副校长张国贤副校长敏莲团支部书记李加才让政教副主任
宣讲团成员根据学校安排,认真学习宣讲教材,深刻领会宣讲教材精神,按要求做好宣讲工作。
五、工作步骤
这次宣讲活动是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xx年7月12日至10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及培训(7月12日至8月20日)
1、向州教育工委上报我校宣讲团成员名单。
2、成立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宣讲活动工作机构、制定《方案》。
3、宣讲团成员认真学习宣讲教材,做好宣讲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巡回宣讲(9月1日至9月30日)
宣讲团成员深入各班级,对师生进行相关内容宣讲,及时做好宣讲工作统计和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回头看和工作小结(10月1日至10月中旬)
及时对上一阶段宣讲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对宣讲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加强和巩固,做到全员覆盖。把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整合成材料上报州委教育工委。
六、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宣讲活动,在州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我校成立了活动的领导组织机构,精心挑选骨干教师担任宣讲团成员,校长、副校长带头承担宣讲任务。
(二)遵守宣讲纪律。宣讲团成员必须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宣讲工作纪律和要求,统一宣讲材料,准确把握宣讲内容,统一宣讲口径,重大原则性问题必须与中央和省州委的口径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敏感问题上要坚持正确导向,不能自行其是,不能随意掺加个人观点,尤其是不能宣扬民族宗教上一些尚未得到普遍认可的学术研究观点和个人认识。
(三)精心组织宣讲。宣讲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原则,融理论和政策于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因材施教、做到深入浅出、条理清楚、通俗易懂,真正让师生愿意听、喜欢听、主动听、听得好,记得牢、理解深。每场宣讲工作完成后,要及时了解宣讲效果,另一方面注意听取师生意见,吸取本校的鲜活事例,补充完善宣讲材料。对听讲不够认真、不够深入的师生,要有针对性地办班补课,着重培养师生的自我吸收能力,确保宣讲教育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讲氛围。我校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黑板报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形成舆论声势,教育师生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涉藏维稳思想教育引导工作的重大意义。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篇3
根据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xx年档案法制宣传周活动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学校档案法制建设水平,增强学校教职工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持续推进依法治档,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学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xx年档案法制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7日——20xx年11月1日
二、宣传内容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苏州市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律法规内容。
2、介绍档案工作知识、及档案工作的作用和产生的社会影响力。
3、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普及档案安全知识,提高档案安全意识,推进档案科学化、智能化管理。
4、宣传我校档案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发展规划。
三、活动方式
1、利用传统的.会议、简报、画廊、黑板报、宣传横幅等媒体开展宣传,努力营造法制宣传的氛围。
2、利用网站进行电子档案归档宣传。
3、利用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和重要档案执法检查进行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策划,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创新、富有成效、针对性强的档案普法活动。
2、要搞好宣传活动,利用本单位的信息网站和其他特色宣传服务功能及优势,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开展档案普法宣传,丰富档案普法内容,提高档案普法效果,扩大档案普法宣传的社会影响。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篇4
一、查摆内容:
(1)省院总《方案》中确定的八个方面问题:
1、是否存在法律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2、执法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3、法制观念不强的问题;
4、党性意识不强的问题;
5、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6、工作作风和不端正的问题;
7、执法作风不端正的问题;
8、理想信念淡漠的问题。
(2)20xx年以来无罪的案件。
(3)20xx年以来涉检涉诉上访案件。
(4)20xx年以来检察机关赔偿的案件。
(5)历年来检察干警执法违法问题。
(6)属于本部门的具体问题。
(7)社会舆论和涉检上访中暴露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查摆方法:
(1)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属于执法方面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已经整改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并总结经验教训;对正在整改和尚未整改的要更为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内容。
(2)开展内部自查,组织本部门和本系统干警对照八个方面整改内容进行自纠。要求有个人自查材料;科务会自查记录;各战线讨论记录。
(3)开展内部互查和上下帮查,在本单位同志和同志之间互相征求意见。要求每名干警要征求10名以上本单位同志的意见。
(4)开门查摆,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查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分战线、分科室向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函进行征求意见。
(5)对查摆出的问题各条战线分门别类列出明细,统一上报院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全面分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期限,进行督促整改。
三、时间安排:
1、从7月1日到7月15日为自查,要求每名干警写一份自查报告,上交政工科。字数1000字左右。
2、从7月16日到7月30日为互查和上下帮查,要求每名干警在本单位同志之间征求意见10人以上,有记录材料并上报。
3、从7月31日到8月30日为面向社会开门查,由院里统一制定征求意见函,分战线、分科室向党委、人大等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举行主题活动及典型案例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
4、从9月1日到9月15日为梳理分析阶段,由活动领导小组将征求上来的意见进行逐一归类,认真梳理;对存在问题的危害和根源剖析清楚,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研究清楚,切实可行,注重实效。确保教育活动有序进行。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篇5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根据《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全民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为全面建设展示中国风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坚持合法规范。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20xx年度征集“以案释法”案例60篇以上。
1.征集形式
(1)文字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法理明晰、通俗易懂,文中人名要用化名。文字案例根据案例模板形式撰写内容,字数在2000-3000字,案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短视频案例。要求字句清晰、讲述生动,富有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含动漫、微电影)下方带有字幕。视频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征集内容
征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20xx年,重点征集20xx年1月以来行政复议、知识产权保护、反走私、反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扫黑除恶、禁毒、消费维权、城市管理等十大主题典型案例。
3.案例申报
围绕本单位职能,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发掘法律的堵点和难点,收集各领域“以案释法”案例,积极申报。20xx年度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数量具体安排为:
(1)各镇(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2)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少于3件(含短视频1件)。
(3)市资规局、市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4)其他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数量不少于1件。
(5)其他非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能,申报案例。
4.案例评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评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组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队伍,围绕评选的60部典型案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讲活动。
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系统和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各镇(区)、各单位要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以案释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三)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构建全媒体“以案释法”宣传格局。
1.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以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为宣传点,组织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以案释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2.开展专题宣传。协调万宁时讯等媒体对选取行政复议、网络电信诈骗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报道。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播放、开设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
3.开展新媒体宣传。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万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万宁司法”抖音号等即时推送“以案释法”动态信息;制作“以案释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不断壮大主流媒体声音。
4.开展社会宣传。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梳理总结“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1.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评选和发布工作。
2.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活动。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固定议题,总结、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以案释法”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意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
“以案释法”宣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师资关、内容关,弘扬主旋律。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
1.案例申报以单位名义集中报送,分别采取文字案例和短视频案例两种方式申报,并填写征集报名表(见附件3),所有案例请于10月20日前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2.各镇(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含总结、图片、视频),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请于每年12月18日,将活动总结和统计表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箱。
法治宣传方案范文篇6
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我校根据《浙江省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本学期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第二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体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我校今年主题活动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心得体会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知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用法、守法的体会与感受。
2、活动时间:20xx年5月28日——20xx年6月22日
5月28日——6月8日:阅读阶段
6月9日——6月15日:讨论阶段(其中6月11日社团活动课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
6月15日——6月22日:总结、写信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每班参加竞赛的信件由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挑选5件,收集后统一交至政教处。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进行评选,设“学法先进班”若干、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的作品将在校园展览。
对于获奖的优秀信件,学校将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部分获奖作者与著名作家等进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选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20xx年5月28日——20xx年6月27日
5月28日——6月6日:创作(选择)歌曲阶段
6月7日——6月20日:排练阶段
6月21日——6月27日:录制视频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视频行评选,设“法制歌曲传唱优秀班”若干名。
在校竞赛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作品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1)选拔参赛选手。省活动组委会选拔参赛选手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演出。
五、工作要求
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措施。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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