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优秀的心得体会是我们成长的重要记录,通过心得体会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生活的意义和目标,从而更有目标地生活,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依法行政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1
4月1日,辽宁省政府公布了《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规划。
通过对《规划》的学习,我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划》的理解,提高了对贯彻落实《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规划》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全面把握《规划》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规划》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未来五年我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这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目标、九项任务和六项保障。《规划》突出了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特点:
1、强化了深化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是为打造服务型政府,《规划》第3条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制定社会组织促进和管理条例;二是《规划》第4条提出的“探索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在依法行政规划中提出尚属首次;三是《规划》第7条开创性地提出建立行政审批项目设立和清理的良性衔接机制。
2、强化了完善信用体系,打造“诚信政府”
一是《规划》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建立健全政府信用评价机制。《规划》第8条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用社会评价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信用评价工作”;二是《规划》还对信用人才培养、信用文化建设、信用中介机构培育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3、强化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
一是针对当前行政相对人维权艰难的现状,《规划》第38条在全国首次提出建立健全赔偿或补偿义务机关先行支付制度;二是《规划》第12条还就完善各类保险、保障制度,大力发展福利和慈善事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民生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
4、强化了对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硬性要求
?规划》在全国首次就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明确的硬性的规定。
5、强化了保障措施
为使《规划》的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最终全面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规划》还突破性地规定了一些保障措施。如《规划》第47条规定:“将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规划》第50条对“完善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贯彻落实《规划》,当前应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把《规划》的贯彻落实提上重要日程
我市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贯彻执行《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2、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对《规划》的学习和宣传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结合当前开展的读书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各种形式,将《规划》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要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规划》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逐步形成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社会氛围。
3、科学规划,认真制定贯彻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
我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上一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尽快制定出落实《规划》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明确今后五年依法行政的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2
前几天我参加了依法行政培训会。几天的学习,使我在加强理论知识学习的同时,提高了自身的业务能力,进一步树立了自己勤勤恳恳为民服务的工作观。以下就将几天来对“依法行政”的学习体会总 结一下:
“依法行政、加强监管、提供服务”,是我们党各级政府的职能,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适应新世纪开拓创新的要求,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的工作准则。依法行政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决定性意义,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要做到这一点,各级政府领导都要明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决不能再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命令的方式、方法来管理社会经济活动,而必须更新观念,自觉地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办事,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以来的半个多世纪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有过失误,其原因之一即在于执政方式。众所周知,法治是人类对自身行为探索的结果,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它以公平、正义为最高理想,通过权威性的规范抑恶扬善,成为人类理想的社会状态和治国方式。在当代,人们更是将法治看做是保护人权,约束公权,将权谋政治改造成为民主性、公开性、程序性和参与性政治的手段。法治的基
本特点就是宪法和法律具有极大的权威,它要求任何一个政党、团体、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是执政党,作为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虽然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却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其领导行为也必须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这不仅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性质和任务使然。因此,依法执政,是中国的法治建设对执政党提出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
依法执政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学法懂法是前提。
我国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都由行政机关来实施,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能否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进程。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提高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采取超常措施推动他们知法、学法、懂法。
2、依法决策是根本。
作为行政首脑,只有坚持依法决策,才是抓住了依法行政的关键。实行依法决策,其基本环节主要包括:决策程序法定化,确保法定程序包具有过程的公开性和公众的广泛参与性;增强决策内容的透明度,重要决策在一定公众范围内予以告示。广泛听取意见,集思广益;发挥决策咨询机构作用,凡重大决策都要注重咨询有关法律专家的意见,以保证决策的高度和长远效应;健全决策反馈机制,以发挥群众团体组织和各种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为主要途径,及时将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信息反馈到决策中心,满足修正和完善决策的需要。
3、依法办事是关键。
①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首要的条件就是要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必须加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强法律和业务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者的行政执法水平。
②公开办事程序。程序公开是实现办事公正、公平的重要条件。
③加强执法协调。建立一个权威的协调机构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协调是十分必要的。
④严格执法责任。依法办事的关键在于执法责任落实到人。执法责任人的执法目标要明确,责、权、利要统一;执法职责要清楚,不越权,不失权;执法责任要到位,做到事事有人管,不空档。
⑤强化执法激励。激励方式主要是推行执法目标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奖惩制度。通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积极性。
4、依法监督是保证。健全监督工作网络,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强化政府法制监督,是依法执政的关键。
何 英
20xx年8月6日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3
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一直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当人类进入法治时代,只有法律被充分尊重并严格执行、法律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行为准则时,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安定有序,人与人之间才能进入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良好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关系。
一、构建和谐社会是法治的根本目标
和谐是法律的目标。法通过调整不同个体、群体、地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相对和谐的人际、群际、地区关系,形成相对和谐的社会关系。
和谐社会内涵丰富。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从这一重要论述中可以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即“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一条主线,“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实现手段,“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法治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文明、秩序和效益的完美结合,其基本的标志是: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的基本方面纳入法律的轨道;法律建立在尊重民主、人权、理性和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之上;法律为人们提供基本的行为模式和准则,法律成为社会权威,成为全社会的信仰,受到普遍的尊重;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权利、自由、利益与机会非经正当的法律程序和充足的理由不受剥夺。
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者在内涵和外延上基本一致。法治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核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法治的推动与保障,依赖于法律对社会关系的全面有效调整,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在于法治。法治化程度高,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才能有效的促使社会成员诚实守信,和谐相处。
二、依法行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政府行为,而最有效的政府行为是依法行政。国家行政机关在从事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完全按照法律的要求来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政府的主要职能部门,拥有着行政管理和行政许可双重职能,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对法治国家的建立和完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成功与否。
1、依法行政是构建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行使的行政权是公民权力和国家权力的体现,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手段,行政权的行使直接关系到社会各种阶层和各种社会关系利益的调整。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既存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相一致的情况,也存在着相互对立冲突的情况。行政机关在调整二者利益时,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要求,树立服务意识,为全体人民和整个社会提供更快捷、方便、有效的最好的服务,诚信对待每一位相对人,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最终一致,才能在行政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建立和谐一致的良好关系。
2、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建设要求政府科学地整合和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和管理手段,履行自身职能,维护社会秩序,有效地实现公共管理目标。而政府要履行自身职能,实现公共管理目标必须借助法律手段来完成。法治作为社会机关的调整器,以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追求目标,通过法律的具体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从而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依法行政体现了社会正义这种价值追求目标,维护政府行使权力的社会秩序,保证和谐社会的利益协调平衡。
三、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保证,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对依法行政产生深远影响。
1、构建和谐社会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文精神为理念,是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整体文明社会。在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社会,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对行政机关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2、构建和谐社会开创了依法行政的新局面。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治理的基本价值目标,必然要服务于多元和差异的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也必然要服务于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保证其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力。和谐社会要求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建立一种新型的和谐关系,构建完善的监督机制。行政机关通过政务公开、听证、信访、新闻媒体等沟通机制,充分倾听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与人民群众形成一种服务与合作的相互信任关系,使行政机关的政务活动获得公众支持和帮助;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政务活动,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相互统一,密切配合,共同构建一个完整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管理职责的监督力度,减少政府职能的“错位、越位和缺位”现象,为依法行政提供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保障依法行政顺利开展。
总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社会和谐为依法行政提供了良好的行政环境。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4
依法治国对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来说,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1999年7月、国务院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11月,又发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议》,这是国务院为贯彻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决定。
依法行政也是行政法治,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是对行政主体即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要求。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的准则,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行政既包括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法纪,又包括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处理问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务。其工作集中概括为行政立法、执法和执法监督。
对于行政法,我想,首先应该是用来限制政府的行政权力的!对于强大的政府权力(并有不断加强的趋势)而言,公民的力量太弱了,为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以实现,有绝对的必要对政府的权力加以限制!当然,很多法律都在调整这种关系,但应以行政法为最强!而就当行政法的规定来看,也不乏有管理百姓的作用!因为行政法在限权的同时也授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还对公民提起行政诉讼作了一定的规范!所以行政法应该具有管理百姓的作用!
有人说,行政有双重作用,一方面管理百姓,一方面控制权力。显然我觉得行政法不仅是限制政府的,这是西方的红灯理论,限权模式,在当今是不完全的。理是行政的内容,不是行政法的内容,行政法是为了控制行政权,并非要和行政权站在同一阵线上对公民施加双重压力,正如张树义老师所说,行政权本身是一种权力,权力还需要保障吗?
也许我们都不想行政权的过度扩张,但是我们也不应忘记行政法规定了很多行政机关的义务,那么与义务相对应的就是权利,是老百姓享有的;而义务的背后是权力,也就是说法律在限制权力的同时也授予了相应的权力,那么这些权力指向谁呢?无疑也是老百姓。所以不应忽视行政法的管理功能,只有在明晰行政法的管理权限才能更好的去探讨对它的限制问题!
行政机关本来就享有强大的权力,如果还在法律上再一次强调它对相对方的管理作用恐怕就会在这种平衡的理论中诞生一种真正的不平衡,作为弱势群体如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行政权力本身需要体现立法者(统治阶级)的意志,权力需要正确行使也需要有制约,不然就很容易因为行使权力者本身具有的优势而滥用权力了。
当然,在现实的中国乃至世界,这种限权模式还是很有现实意义和市场的。不过,对行政相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对他们的责任和权利的界限的规范的界定也是很重要的,因为政府的合法权利也应得到保证。对公民来讲也是具有教育意义的。而限权模式则更具贮义。
法律的终极目的是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我认为就行政法理论而言它的双重价值看似很公允,可要以这种理论付诸实践的恐怕难以达到法律的终极目的!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5
xxx市民政局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着眼构建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努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形成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有较好法律制度为保障,政府责任明确的社会救助体系。仅去年,就有近130万人(次)的各类困难居民得到不同程度救助,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我们的做法是:
一、强化法制理念,重视制度建设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相关制度建设工作,不断增强依法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自觉性。全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起两个观念:一是责任法定的观念。构建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发展社会救助事业,是国家履行职责,保障公民生存权、发展权等各项权利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内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救助的制度设定并组织实施,是贯彻落实宪法要求的一项基本职责,是法定的责任,绝不是对困难群众的“施恩”和“恩赐”。二是权利法定的观念。公民在遇到各种困难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这是宪法确定的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任何歧视困难群众申请、无视困难群众要求的做法,都是与宪法格格不入的。
结合xxx地域特点,把原则性规定具体化,形成创造性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一大特点。两年来,我们积极会同市法制办对《xxx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更加合理可行地计算家庭收入,突出分类救助,施行渐退制度等,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会服务等做出详细规定,既强调了权利义务对等,又倡导了尊重劳动的风尚,得到了社会各方的肯定。去年9月,市政府还出台了《x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对全市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出了统一规范。与此同时,市政府还先后颁布实施了《xxx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关于完善我市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连同《xxx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其他已有的规章制度,基本覆盖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医疗、住房、教育、养老等救助内容。
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或者一时难有上位法作为依据的,我们力求以文件来规范,先后下发了《xxx市市内四区特困居民突发性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超市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这些文件严格按程序制发,出台前经过充分酝酿,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困难群众的意见,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集中了各方智慧,实行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创新管理体制,建设“救助平台”
着力创新管理体制,建设“救助平台”,是我市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第一个平台是在市政府建立了特困居民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这一平台重在研究社会救助政策,协调社会救助行动,互通救助工作信息,指导推动救助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发挥作用时,有分有合,既强调部门职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又强调互相衔接,各项政策配套。第二个平台是在乡镇(街道)和社区明确专门工作人员。这一平台主要是依法直接为困难群众办理各项社会救助事务,告知政策法律依据、救助标准和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汇总救助信息。在这两个平台上运行的社会救助体系,较好地贯彻了法治原则。救助对象面向全体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公民受助权利的平等;既解决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又帮助解决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体现了权利的广泛;救助资金以财政为主承担,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救助的落实在基层,体现了便民利民的原则。
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我们确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印发了相应的文书格式,并要求各地予以重视,为困难群众提供行政救济。
三、虚心接受监督,依法履行职责
虚心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救助,是我们依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措施。一方面,我们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近年来,各级人大和政协高度关注社会救助工作,市一级涉及社会救助的建议提案每年都有10余件,视察调研每年有三四次。我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做到上门听取意见,能办即办,一时难以实现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其中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及时吸纳到立法建议和各项政策文件中。同时,我们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根据审计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迅速进行整改。另一方面,我们勇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一是通过规范审批和发放程序接受监督。乡镇、村(社区)审批低保对象均实行公示,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的发放都按国家规定进行公示,并发放《灾民救助卡》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通过做好信访工作接受监督。妥善办理社会救助的来信来访,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对象,督促当地尽快解决;对过高的要求,耐心进行解释;对举报虚报冒领的,认真核查,据实处理。三是通过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将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印成册下发,并在民政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和谐xxx”的总体规划,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增进干部对法律和社会救助法规的掌握。增加法制工作经费投入,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其对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引、提醒作用。二是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以法律的强制性来推进涉及全市城乡困难居民、需要较多资金支持的社会救助制度。三是积极完善社会救助领域的法规。对目前还无法可依的社会救助工作要积极展开调研,为市人大、市政府早日立法创造条件。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平台。督促县以上各级政府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运转,乡镇(街道)和社区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解决好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的问题,夯实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行政的基础。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6
转眼间,一个多星期的实习时间过去了,在这段时间里,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我的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行政工作中的乐趣,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在实习这段时间,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公司行政文员的具体知识和行政文员每日的工作事务及工作流程。为了尽快融入这个快节奏快脚步的工作中,我更加虚心的努力的吸收工作所需的各项专业技能。
从没接触过行政方面的工作,刚开始对师傅讲解的东西,听起来迷迷糊糊的,突然觉得压力很大,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有问题,还好有师傅的耐心、认真教导和鼓励,我开始一点一点有了头绪,慢慢的我学会了怎样检查合同收据的交接;如何进账;如何检查及审批成交报告这些基本的专业技能,师傅带我去银行存款转账,去总部核销合同和收据等等,每一项的工作对于我而言都是新奇的都要问,虽然我还有很多经验上的不足和能力上的欠缺,但我相信,勤能补拙。
有一次,我帮忙师傅进账,在收据使用过程中,没有细看物业名称和房号,导致合同编号与物业名称不相符,这些问题在师傅检查的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中无小事,任何一个环节的处理不当,都会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我惭愧万分,不是师傅眼力比我好,而是师傅比我认真、细心。通过这件事,让我明白:要做好一份工作,要有足够的耐心和责任心。
作为外勤管理部的工作人员,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虽然琐碎,但也有它的重要性。正所谓:天下难事始于易,天下大事始于细。要想协调好一个团队,必须做好每一件琐碎的小事以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感谢公司给我提供学习的平台,感谢师傅在这段时间对我的教导和悉心关照,师傅,您辛苦了。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7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要求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市、县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及相关资料。通过系统地学习培训,我增强了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理论素养,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一、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通过学习懂得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战略方针。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政府受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事务。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履行人民的重托,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政府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就必须通过正确执法,用法律来规范、保障和制约政府行为。
(二)依法行政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最主要的问题是如何恰当地规范政府行为,如何规范好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普通公民之间的关系,如何使政府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状态顺利过渡到依法统筹,掌握全局,适当管理,做好服务的轨道上来。政府不仅应按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三)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宪法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体现。党中央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权力来源于人民,依法行政是人民民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所以,迫切要求全面地实行法治,依法规范行政权力。法律至上,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受制于法律。因此,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活动的一种限制和约束,也是广大公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种手段。
(四)依法行政是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的要求。从国家要求依法行政的内涵看,它包含着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职权法定、依据法律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统一等内容。而依据法律职责和职权相统一,则是依法行政的核心。所以,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就是依据法律,保证行政职责和行政职权相统一,体现依法行政的核心所在,不依法行使职权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今后努力方向
(二)转变政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放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增强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我们必须做知法、学法、守法的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加强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学习,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办事能力。以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求真务实做好工作,树立国税良好形象。
(三)严格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同时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四)强化法制教育,加强队伍建设。良好的法制观念是廉洁行政执法的前提。我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努力实现税收执法人员培训经常化、内容具体化,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税收执法队伍管理,建立一支为政清廉、全心为人民服务的执法队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执行"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税收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对执法违法、执法过错行为,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
(五)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做好领导干部工作。当代领导干部不仅仅是一个单位事务的管理者、领导者,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这是当代领导干部最本质的角色定位,最能体现领导干部的存在价值。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努力成为优秀领导者的同时,还应当努力成为广大人民心声的代言人和忠实的公仆。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坚韧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积极和谐的身心素质和较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
(六)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要以廉政模范人物为“镜”,经常对“镜”自查、自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依法行政心得体会篇8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公务员队伍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行为合法正在逐渐成为广大公务员的行为准则。然而,公务员法律素质的现状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和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理念淡薄。受封建思想残余和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执法人员尤其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特权观念、权大于法、管民治民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思想仍然存在,难以放弃手中权力,难以割舍既得利益,缺少崇尚法治的优良传统。
(二)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培训机制不健全,约束力不强。法律培训内容缺乏科学规划,培训形式单一,培训经费不足,培训机会不均衡。
(三)违法施政问题突出。权力制衡机制还很不完善。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处置还不够有力,往往是宣传舆论工作做得多,降职、撤职、罢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少。
针对以上问题,某月某日下午,学习班全体学员认真听取了由区委党校xx老师主讲的《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专题。房老师从公务员法律素质的概念和内涵、为什么要推进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以及怎样提高公务员的法律素质三个方面阐述了公务员为什么要依法行政、目前我们国家公务员法律素质现状、如何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务员行政执法行为。
通过学习,学员们充分认识到在现阶段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式迫切要求公务员必须坚持依法行政的背景下,要想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必须得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律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工作目标。同时,还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公务员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奖惩分明,只有这样,是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才能不断地提高法律素质。公务员的法律素质问题是一个长远的任务,但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只要我们在各个方面依法治作为标准,无时无刻牢记这一治国理念,公务员的法律素质肯定会逐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一定会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学法制度,培养法制理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
(二)实行考试测查,打牢执法基础。建议干部闭卷考试法律知识,其成绩作为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考核评议,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细化标准,规范程序,增强操作性。
(四)深化改革,健全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行政执法体系,保证各级公务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加强综合监督,促进公正执法。要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强化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对公务员履职过程的社会监督,增强社会公众对于公务员侵权行为处置的话语权。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对于在实践中被证明有效的监督形式和监督办法,有步骤地进行提炼和总结,及时形成制度,用制度进一步巩固监督成效,实现对公务员综合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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