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好读后感,我们可以激发读者的阅读热情,让他们更加主动地去探索和阅读相关书籍,书写读后感是读者对作品中的情感描写和情节发展的感受和思考,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鲁迅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读鲁迅读后感篇1
阿q的一生是笑料的,未免可怜,却不值得可怜!
对于阿q,有太多的说法,其软弱无能,势强凌弱,无不暴露其本质。在那样一个年代中,深处恶劣的环境,阿q先生却更表现出了不争气不警醒的态度。它渐渐形成了阿q风格,即现在人们所说的阿q主义。
生活环境的恶劣,做人的种种失败,更使我们的心感到同情与怜悯,也许同情与怜悯对他来说无所谓,他会感到那些是什么屁东西,走阿q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屈膝人下,任人欺凌已是一种习惯。阿q先生认为这是天命难违,是人的意志所不能转移的,关键是他连反抗的意识都没有,正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虽然有人说他会舂米干活,那只是当时看到他还有一点可用之处才说的风凉话,但事后是过河拆桥,没用了就踢到一边去——奴才到底是奴才,因为没有了尊严,没有了自尊。
虽说他有奴才的本性,却不乏知道另一个道理——强势的不敢欺负,难道还惹不起弱的,才有了调戏小尼姑的伟大做为。算是长了出息。
反感革命党,痛恨剪辫子,怀疑在外面走路的女人与别人有勾搭。但为了高人一筹,却想着投靠革命党,在思想上占领高地。结果不选择却被屈成死罪。一向欣赏别人被砍头的阿q却自己尝到了被砍的感觉。难道这是命运的捉弄?
在那样的'年代,不应该有这样的阿q精神,为了生存,在生活中,必须要有自尊,必须要有尊严,必须要有志气。这样的人才不会寄人篱下,民族才更有生机。这种讽刺阿q精神的思想,从侧面激励了我们要有尊严,让我们更加有了勇气,敢于面对困难。
阿q,是洗涤了我们的心灵的人物!
读鲁迅读后感篇2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读鲁迅读后感篇3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读鲁迅读后感篇4
一场成功剧幕,并不需要过于华丽的点缀;一件无价之宝,也不需要过多的装饰。正如鲁迅先生的文章,第一篇的开场,些许平淡,但足矣。
是了,不愿浮夸,只是平淡跨越时空,再次回到他的童年,苦涩与欢乐并存,悠远的气息,将那一段段经历带到我的面前,叹为观止。
与茫茫文字擦肩而过,愿它带给我一个全新的、我所不认识的鲁迅先生。一抹我印象中的严谨认真,一丝不苟,替代它的是一个活泼贪玩、博学多才的孩子。
鲁迅先生的文章,从不遮遮掩掩、扭捏得像个孩子,相反它大方、得体,仿若君子。这一点,从很多地方都能体会到。鲁迅先生的童年,受封建社会的影响,是有些凄苦的,这一点从《五猖会》中体现出。记叙的内容大概是这样:“我想去看五猖会,想到南风如此盛大的庙会,我又笑又跳,兴奋极了。父亲却命令我背《策略》,背不出,就不准去看。我头上似乎浇了一盆冷水,心中不愿,却只好强记着,后来在父亲面前梦似的背完了。对于去看会,却已觉得索然无味。”贪玩,对于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而鲁迅先生的父亲却丝毫不顾及他的额感受,让他扫了兴。由此可见当时封建社会,父母对孩子心理的无知,孩子的无奈和痛苦。
鲁迅先生童年欢乐的时光,是在百草园度过的。纵然后来父亲将他送到了三味书屋,这里却仍使鲁迅先生久久无法忘怀。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一篇文里,活泼的文字将他的童真表现得淋漓尽致。百草园,一个有着神奇、有趣的动植物的地方,那里是鲁迅最后将童心藏起来的地方。
花的一生,不过是从起初的娇艳与芳菲到最后的凋零与枯萎,在风中萧瑟,那残忍的清香却会传到更远的地方。人生,亦是如此。
读鲁迅读后感篇5
“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字《朝花夕拾》。”《朝花夕拾》,真是一个非凡的名字,就如“鲁迅”,一提起来,谁都知道。我想起老师说过:人在痛苦时分,文笔是发挥最好的。对啊,鲁迅先生当时受到了多少迫害,多少磨难,所以在他四处逃亡时,便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回忆起与同伴们逃课的时光,回忆起小隐鼠在桌上舔吃墨汁的可爱模样。
读了鲁迅先生的《狗猫鼠》后,我仿佛看到了活泼可爱的小鲁迅正在用毛笔逗小隐鼠。小隐鼠爱吃墨,小鲁迅将砚台移到隐鼠面前来,当它正要弯下身子吃墨时,便又把砚台移走。这样反复了好多次,小隐鼠不耐烦了,便“唧唧唧”的叫了起来,仿佛在抗议。小鲁迅拗不过,只好取出一点儿墨给它。多么可爱啊!
童年多么美好啊,令人回味悠长。我想起了儿时的游乐园,孩子们在里面玩得不亦乐乎。我的童年生活也是多姿多彩。小时候住在外婆家,那儿没有工厂的嘈杂声,只有潺潺流水声。我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小河里游泳,在泥地里抓泥鳅,热了就在树荫下乘凉,冷了就躺在草地上晒晒太阳。
童年生活就像被踩死的小隐鼠,一去不复返。倒不如细细品读《朝花夕拾》,让我们体会一下不同时代的儿童的记忆吧!
读鲁迅读后感篇6
这几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事》这篇文章,心中感慨良多。
说起一代文豪鲁迅,在他小的时候原本是立志学医的。父亲的疾病,花去了家中大部积蓄,渐渐要靠典当家里的衣物饰品来为父亲买药。因为当铺去的多了,耳闻目睹了社会上还有许多的任何自己家的情况一样,甚至更有因家境贫困根本就买不起药的人。所以小小的鲁迅就立志要做一个济世扶贫的好医生。为了实现理想,他勤奋学习,争取到了去当时近代医学较先进的日本留学的机会。但留学是由于一件事的触动,让他意识到唤醒国人愚昧落后的思想,比单纯拯救人的肉体更重要。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我觉得鲁迅的这种行为是出于一种更深层次的爱国情怀所为。从此,他拿起笔作武器,与一切旧思想旧势力斗争,成为了一位伟大的文化斗士。
我被鲁迅的.爱国精神深深感动。“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正是他一生的真实写照!充分体现了鲁迅对反动阶级的仇恨和对劳动人民深情厚爱。我们的祖国就是因为有了无数的和鲁迅一样爱国的仁人志士,经过流血牺牲才建立起了一个文明进步的新中国。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虽然不再需要像鲁迅那样对反动阶级口诛笔伐了,但他的这种深层次的爱国精神却值得我们继承发扬。我现在还是个小学生,总有一天要长大成人。学习鲁迅先生最好的行动就是锻炼好身体,学好功课,为将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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