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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的名著读后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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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的名著读后感精选5篇

800字的名著读后感篇1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我轻轻翻开了“老人与海”,让思绪随着老渔夫扬起的帆在叵测的大洋中遨游。

这部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第八十五天一大早老人独自把小船划出老远,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他从未见过或听说过的巨大的马林鱼。他以顽强的毅力和过硬的技术与它周旋了两天两夜,最终抓住机会将它刺死。在返航途中,血腥味吸引了许多鲨鱼,老人与它们进行了殊死搏斗。极度的疲劳更加削弱了缺少武器的老人的战斗力,尽管老人杀死或重创了前面的几条鲨鱼,但夜里鲨鱼成了群,抢光了老人的鱼肉。最终精疲力尽的老人拖着森森白骨回到岸边。

?老人与海》是海明威最负盛名的一部作品,曾荣获1953年普利策奖和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瑞典皇家科学院称赞作者是“精通现代叙事艺术,文笔有力,自成一体,这在近作《老人与海》中得到了证明。”然而,我认为这部作品大获成功的关键在于它刻画了人性中永远不能被打败的坚强。

应对远比自我强壮有力的对手,老人并没有选择退缩,而是调集手头仅有的物资为保卫战力品与鲨鱼奋力一搏。也许这一群又一群打不完的鲨鱼赢了,因为它们夺走了全部鱼肉,但我坚信老人永远没有被打败,因为他在这场与整个大自然的恶战中已经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无论他所处的环境多么险恶,应对的敌人多么强大,身边的物资多么缺乏,他都没有向命运低头或放弃为梦想奋斗。“我会誓死奉陪到底”、“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这两句嘹亮的口号体现出了他在逆境中爆发出的可怕的巨大能量。圣地亚哥是精神上的圣者,梦想上的赢家,他在这场心灵之战中完胜!至于物质上的利益,能够忽略不计了。

老人的钢铁意志让我联想到了体内埋藏着几百块弹片的作者;联想到了惨遭膑刑的军事家孙膑;联想到了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又丢了手稿的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他们告诉了人们人性的强悍和生命的硬度,他们是永远不能被打败的英雄。

人生的道路荆棘丛生、沟壑纵横,数不清的困难正等待着我们。应对它们我们必须拿出人类意志中最强硬的部分,毫不畏惧地前进,正如圣地亚哥所言:“一个人能够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

800字的名著读后感篇2

西游记是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我非常喜欢这部书。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毕竟他在西天一路上披荆斩棘,当开路先锋,不辞辛苦污臭,所以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特别是他的很多小聪明比孙行者强,这也是孙行者做梦也不想不到他认为的呆子居然是这么一个“阴险”“狡诈”的家伙,可是在唐僧眼中,他还是一个老实人,是个好徒弟,这也是行者的聪明不如猪八戒的地方。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欢,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的。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800字的名著读后感篇3

“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咱们从狭窄的当地驶向日子无限宽广的海洋。”“读一本好书,便是和许多崇高的人说话。”看,赞书的语句不计其数!是啊,书像一只小鸟,带咱们飞进常识的天空;书又像一艘大船,领咱们入常识的海洋。我看过许多书,可是给我留下最深形象的,仍是归《简·爱》莫属。

简·爱是一个小女子的姓名。她的日子与咱们这些孩子的日子几乎便是大相径庭。由于爸爸妈妈双亡,她只好住在舅舅家。可是不过多久,爱她的舅舅逝世了,她成了一个剩余的人。暴虐的舅妈不光让她不停地做家务,还让简·爱去伺候她的那个被宠坏的表哥,因而,她常常遭到优待。后来,她的舅妈乃至是把她送到了女子学院,扔掉了简·爱这个“包袱”。可是简·爱很刚强,她靠自己的才调找到了一份很好的作业。她教得非常超卓,得到了别人的欣赏,可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工作发生了……

“我快要疯了!怎样会这样,怎样会这样?”这是简·爱在文中所说的一句话。你听了后或许会不明白,简·爱她究竟怎样了?让我来告知你吧,简·爱的爱人在与她进行婚礼的时分,被别人揭露他本来有一个疯妻子!读到这儿,我的心中泛起了一股怜惜心,简·爱是多么不幸!简·爱,我怜惜你!我刻不容缓地往下看:“可是,简·爱她却忍耐住了,她来到别的一个城市,与命运之神持续搏斗着……”

她的叔叔逝世了,她承继了叔叔的一大笔产业!啊,这便是否极泰来了!她回到了她的爱人身边,照料他,与他夸姣地日子着……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简·爱的那种刚强的精力所感动!是啊,简·爱不便是像竹子相同,“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吗?她那种百折不挠的精力与我形成了明显的比照,要是我的话,一遇到什么困难、波折就哭鼻子。看来,我确实要学习简·爱那种百折不挠,刚强的质量啊!

朋友们,捧起《简·爱》来细细品味吧!它就如一杯香浓的咖啡,令人喝了后久久回味;又像一位杰出的教师,教训你刚强做人的道理,让人收获颇丰!《简·爱》是咱们的益友,咱们的良师!

800字的名著读后感篇4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资料,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感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一样类型的女人,这样不一样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取逃避。

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我的职责,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我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一样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向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样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我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能够到国外读书,能够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能够跟自我心中属意的人在一齐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就应的不是找到教会自我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我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平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平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拔出来。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800字的名著读后感篇5

?巴黎圣母院》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实,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 整部作品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小说中的反叛者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伽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斯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范本。 书中描写了一个残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弗比斯,最底层的老鼠洞里的几个隐修女,至于副主教弗罗洛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弗罗洛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性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副主教和伽西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悲剧永远是悲剧,在悲剧中却给我们这些读者许多想象,卡西莫多抽泣着从心底发出一声呼号:“啊!我所爱过的一切!”时心里的那种矛盾、悔恨、自责都一统表现出来。我猜:他的矛盾因为他轻松地把养父给“杀死了”,毕竟这是养父——恩父,但是为了他所爱的爱斯梅拉达,他只能情不自禁的做了这一切;他的悔恨因为他认识并爱上了爱斯美拉达,至使他杀了救命之恩的养父;他的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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