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阅读书籍,我们能够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和情感,从而写出有意义的读后感,读后感是对书中内容的思考和感悟,只有通过认真阅读相关的书籍,我们才能有深刻的读后感,360好工作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蝴蝶读后感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蝴蝶读后感篇1
陪小七去图书馆借热学参考书,在一楼逛来逛去想找司汤达的《红与黑》,可是果不其然地没有找到,所幸本着再看看的心态找到了这一本——达夫妮·杜穆里埃的《蝴蝶梦》。
说起这本书,我对它最开始的印象是小学的时候了,每天守着cctv10看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其中有一期就放了蝴蝶梦电影的一小段剪辑,没记错的话就是女主角穿着准备已久的礼服下楼,却被麦克西姆责骂的场景。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对这段记忆深刻,大概是因为希区柯克的表现手法太令人印象深刻了吧。不过尽管如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还将它与《乱世佳人》和《简爱》混在一起傻傻分不清楚。准确的说,一直到最近我才勉强分清它们几个谁是谁的,幸运的是在那时不久后就拿到了这本想读已久的书。
不得不说,达夫妮·杜穆里埃无论是叙事手法还是情节构架都让我有种禁不住要拍案叫绝的感觉,当然这也并不排除是我书读的少得缘故。刚翻开《蝴蝶梦》这本书,还没读完几章就出乎我意料地吸引人。以至于让我几乎放弃周五一早上的课,牺牲周五所有的午休时间来读它,甚至坐在会议室等着开会的一小丢丢时间也不愿意放弃掏出书来不顾别人的眼光继续往后看。
关于书的主角,一开始的时候我是不爱马克西姆的,我以为他和女主角在一起正如女主角所想的一般,只是为了忘却那个在外人看来近乎完美的rebecca。我以为他将卧室搬到相对偏僻的东厢是为了不必记起和rebecca的音容笑貌,我以为他不愿意去那个小屋是因为害怕想起和rebecca在一起的幸福时光,我以为他斥责自己的妻子让她马上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时是因为rebecca扮过的人物他不能容忍其他人再去扮演。原来马克西姆对rebecca的感情和丹弗斯夫人不一样,不是觉得rebecca神圣不可玷污,不是喜欢rebecca到无人可替代,而是相反的感情。故事进行到这里,我不禁觉得之前以为自己是上帝对故事脉络已然通晓的感觉其实都是作者给我们挖的深坑,到最后才能让我们如此惊讶。而我真正爱上马克西姆是在rebecca表兄对女主出言不逊时,一言不发上前狠狠揍了他一顿的场景开始的。书里的马克西姆给我的感觉是沉默的,将情感全然收藏于心,只有在提到rebecca相关的事情的时候才会出现崩盘的情况,但那是由于他的恐惧,和突然揍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马克西姆爆发的一刹那,对女主的爱就已经足够明显地跃然于纸上了,这个场景设置在我看来真是绝妙的。在两夫妻误会解除之后来这一出,简直是锦上添花,之前我们所怀疑的他对女主的感情之类的情绪也全都随着他挥出的拳头一起消逝了。然而整个故事还没有跟着这个节拍一起结束,暴风雨还在兴头上。从发现rebecca尸体开始就提心吊胆,生怕马克西姆杀人的事情败露,但作者总是坏心眼,每每在我们快要放下心来的时候又来一个线索指向马克西姆,所幸最后善良的作者还是没有让马克西姆走进监狱。不过就算如此,在小说的最后作者也营造了足够紧张足够骇人的氛围,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让大家都知道发生了什么的影射作为结尾真的不能再妙!
蝴蝶读后感篇2
?蝴蝶梦》主要讲述:在法国南部海滨的一座悬崖上,一个古怪、忧伤,精神恍惚但是很有魅力的男人来回徘徊着。一声惊叫打断了他的沉思,来到附近画画的一个年轻女子怀疑这位先生有自杀的倾向而上前喝止。这个鲁莽的举动倒让两人很快结识,甚至很快成为一对亲密的恋人。这位英俊潇洒的贵族富豪叫梅西·文德斯,几年前的丧妻令他沉痛不已,而那个年轻女子只是一个贴身使女。他们开始在外面约会,但每次年轻的姑娘问起德文特久负盛名的曼德利庄园时,文德斯先生总是显得忧郁而沉默。
文德斯先生逐渐爱上了这个天真、善良的姑娘,就在她要随主人离去的时候,他向她正式求婚。很快,梅西·文德斯带着他新婚的妻子回到了自己在英国的庄园。
庄园里严厉的管家丹弗斯夫人明显流露出对新夫人的厌恶和对前任文德斯夫人丽贝卡的崇拜,丽贝卡虽然死了,却又仿佛无处不在,影响着庄园里的一切,到处都是带有里贝卡名字缩写的物品。新的女主人尝试着熟悉新环境,却一次次碰壁,所有这些痛苦经历似乎都在给她一个暗示:她的丈夫将永远——而且只爱丽贝卡。她的猜疑、梅西的沉默,在这对新婚夫妇之间划下了越来越深的裂痕。
但是过去发生的事并没有这么简单,逝去的丽贝卡仿佛隐藏着很多的秘密,而远远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圣洁、美丽。终于,为了挽回新婚妻子的心,梅西承认是他杀死了丽贝卡,并把丽贝卡沉尸大海。
就在这时,丽贝卡的尸体被人发现,她的死因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经过调查,最终还是真相大白:丽贝卡是自杀死的,却把一切布置得象是被梅西亲手杀死的样子来报复他。
最后,丹弗斯夫人在绝望中点起大火,与曼德利庄园一起化为灰烬……
达夫妮·杜穆里埃在本书中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颇富神秘色彩的女性吕蓓卡的形象,此人于小说开始时即已死去,除在倒叙段落中被间接提到外,从未在书中出现,但却时时处处音容宛在,并能通过其忠仆、情夫等继续控制曼陀丽庄园直至最后将这个庄园烧毁。
蝴蝶读后感篇3
我有一本书叫《小故事大道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神奇的蝴蝶结》这一个故事。从中,我知道了,自信本来就是一种美丽,可许多人却因为美丽而失去许多快乐。
有一个小女孩叫珍妮。她一直认为自己长的`不漂亮,就一直低着头。再照镜子时,总想“要是我的皮肤在白点就好了”。“要是我的头发在长一点就好了”。“要是……”一天,她来到布品店,她从那买了一个绿色的蝴蝶结,她戴上后,老板断赞美她漂亮,她不由的昂起了头,十分开心。以至于她出门被撞了一下,蝴蝶结掉了也没在意。那天,许多人都赞美她,她很开心,她想一定是蝴蝶结的功劳,可她一看镜子,头上什么也没有。
有一个情节让我很有感受。她在照镜子时,总想想这,再想想那,我觉得,你长成那样就那样,不用不高兴,因为,我知道,天生我材必有用。所以,不能因为自己有什么不足而不开心
记得那一次我考得不好,回家垂头丧气,茶饭不尽。当我看这本书时,我知道了,我要自信,这次考得不好没关系,下次考得好点就好了。我又有了自信。
还有一次,有人到家里玩,那一个人我没见过,我就在自己的屋里,谁叫我我也不出去,我怕别人对我有意见,对我指指点点。当我在看到那一本书,我知道了要自信,不能这样,我就出去和他们说话。
是啊。自信是一种美丽,也是一位朋友,我们为什吗要因为美丽而失去一位这么好的朋友呢?
蝴蝶读后感篇4
生命到底是什么?我不由得问自己。此文让我开始思索起生命的意义来。文章写了一只白蝴蝶,它被猛烈的雨水打落在地上,让作者以为它即将逝去,然而,不久之后,经过阳光的照射,濒临死亡的蝴蝶竟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是一种怎样的顽强生命力啊,嫩弱娇小但不屈向上。
蝴蝶尽管伤痕累累,但它仍怀着对生的渴望,凭借自己的毅力神奇般的活过来了。也许,生命就是怀着对生的向往,在困境中不断拼搏的过程,我们人也要这样,在人生的旅途中,面对各种困难与挫折,都要有坚定的信念,并付之于行动。只有这样,才能走出困境,可想而知,信念是人生当中最重要的,如果一个连信念都没有的人,那么,他的生命便不再有意义了。
如这只蝴蝶,它没有生的信念,定会死去。我终于明白,遇到困境,决不能颓废,消极,要拥有坚定的信念,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
蝴蝶读后感篇5
?蝴蝶梦》是江江推给我的,此前一直放在kindle里,等到想起来去看的时候已经是两年后了。前几年对于悬疑类的小说过于痴迷,特别是追东野圭吾的小说有点过分了,导致我看它的时候没觉得有多悬疑,只觉得在哪里看过这种类型的书。
这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直到我去百度了作者达芙妮·杜·穆里埃的生平以后才恍然大悟。这是一位“深受19世纪哥特式小说以及史蒂芬森和勃朗特姐妹小说创作手法的影响”的英国悬念浪漫作家,并且因为长期在康沃尔郡居住,善于写当地的风景,自创了“康沃尔小说”体系。
没想到啊没想到,时隔6年我再次遇见勃朗特姐妹,还能被拉回大学时为了把毕业论文写完疯狂读好几遍书的梦魇——我毕业论文选的是对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中的主人公进行分析,至于是希斯克里夫还是凯瑟琳,我早已忘的一干二净,只记得那段时间脑海里对于灰暗的场景始终是挥之不去。
从此,对于英国文学,我向来敬而远之,因为实在是太“致郁”了。
然而,这次我真是一不小心又掉进去了。只不过上一次是苏格兰的风景,这次是康沃尔的罢了,文风不但简直如出一辙,甚至我还读出了那么一丝丝的“霸总文学”既视感?
小说开场描写了曼德利庄园的美丽景色,大篇幅的环境描写是英国文学的惯用写法,与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它一开始就把结局先摆出来了。此后的部分,利用主人公第一视角的回忆,加上一些遐想的描写,辅以一些植物及颜色的描写来渲染神秘气氛,黑暗中带点浪漫,阴郁中带点优雅,这是典型的哥特式写法。这部小说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对书中没有出现但是全篇都在写她的人物——丽贝卡——这个人物的好坏难辨处理的极其巧妙。
由于这种写法我实在是太过于熟悉,反而让我不再拘泥于去了解作者的手法甚至这本书的思想内容,而是让我带着好奇和疑问去体会哥特式文学的特点。
我对于哥特式文学涉猎不多,但恰好都读到了其中的几个经典,比如说前面提到过的《呼啸山庄》,还有留学时因为万圣节而读的《德古拉伯爵》。《蝴蝶梦》和前者实在是太过于相像,以至于我觉得当年如果把毕业论文的题目换成对哥特文学流派的探讨也许更有意义。可惜没有如果,即便我写了也许不够深入。关于后者嘛,没啥感受,一部女版的“英雄救美”。
哥特文学作为英国文学其中的一个文学流派,十分注重探讨宿命论,用恐怖、厄运、家族式诅咒、超自然现象等等元素充斥整篇小说,对男性角色的描写以“黑色形象”为主,对女性角色的描写则以浪漫感性为主,不难理解为什么它始终被排斥在主流文学之外。但任何一个文学流派的出现都不是一个偶然,它是社会发展趋势的一个映射,就像如果不是因为科技的发展,科幻小说也不会因此爆火。哥特文学的产生同样因为时代的变化——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是“日不落帝国”的黄金时代。
工业革命带来的鼎盛时期,使得英国在这样快速运转的社会中产生了一些矛盾——阶级分层导致的贫富差距因此拉开。富人开始追求一些新异的事物,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哥特式建筑开始出现在大众的眼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哥特文学也应运而生,这意味人们对于恐怖、神秘故事的猎奇心态开始占上风。
文学是讨论“人”的学术研究,无论是文艺复兴时期,还是今天,每一本小说中的情节都是对当时社会时事的反射,出现的人物都是对“人性”的讨论。哥特文学也不例外,只不过往往伴随着颓废的感情或者掺杂一些诅咒的形式出现。我依稀记得在看《呼啸山庄》的时候,艾米莉勃朗特简直是希斯克里夫的亲妈,赋予这个人物复仇的化身,报复这个,报复那个,看的人三观崩塌。在《蝴蝶梦》中女管家丹弗斯夫人的阴沉和偏执,反而还不如希斯克里夫那么让人有冲击感。尽管这两个人物最终都死了,可脑海里的那种灰暗场景和抑郁的感受真是让人难以出来。
哥特文学中对于人物的处理,使我感觉到他们对于人性的讨论有点浅显:女主角一定是懦弱敏感的,男主角一定是英勇善战的,反派一定是阴沉黑暗的,对于社会背景带来的影响很少涉及,这种对于人物“人性”的讨论显然是不够深入,只能说给人带来了阅读上的快感。只是这个阅读的感觉带给我的确实是一点都不怎么好,所以那个时候我读完《呼啸山庄》以后立刻去读了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果然我的三观被扭回正常了。
搁置两年的《蝴蝶梦》看完了,简单写了点关于对哥特文学的思考,先画个逗号吧,也许未来有一天我会把《呼啸山庄》和《蝴蝶梦》重新剖析一遍,不过得找个欢乐的书放在旁边。不然看书明明是这么美好的治愈,被整“致郁”的话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蝴蝶读后感篇6
温暖这冰冷的世界
“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的懵懂无知,童言无忌正如作者傻傻单纯之心。感觉温馨暖心的总是孩子,他们令人无比羡慕,他们使人如此向往。
世间是美好的,那孩子认真努力地打着蝴蝶结,松开了便是重新再来,他根本没有一丁点放弃的想法,小手慎重地捏着细绳,是那么专一,那么纯粹地想将不知给谁的玫瑰用心扎好。“我”坐在石阶上,愿等他慢慢地……慢慢地……扎好,“我”愿见证这温暖时刻。
世间的确美好,但残酷的学生时代,“我”依旧铭记在心底。林老师那冰冷的眼光,手中抚弄的藤条,王爱莲满是血迹的头,被冻僵的`身躯……这都是“我”童年的记忆。
这两个反差极大的情景,细腻地如实刻画了应台的内心世界,一切都是她的单纯之心在这复杂混乱的社会中生活的所感所惑。
龙应台原本也是从孩子,每个大人原本都是孩子。如今她做了妈妈,看到安安的点点成长,就好像看到了儿时的自己。正如她所说: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她也许是想告诉我们,世间有爱有痛;世界有温暖也有冰冷。她想用她的笔尖去温暖那冰冷的世界。
蝴蝶读后感篇7
原来眼中美好的事物,其实是搀杂了我们脑海里太多的想象。真相往往是残酷却又无情的。
朋友也许也是我们人生路途上飞舞的白蝴蝶,相遇的最初,彼此眼中的对方有着些许陌生,却感觉亲和美好。直到时间的浸润渐渐缩短想象的距离,曾经缭绕于眼前的白蝴蝶,眨眼间却纷飞为单薄的纸片,不再生动,不再美妙。 想象和距离夸大了事物间的吸引力,如果一直保持最初的距离,别去参破真实的那一面,白蝴蝶才会始终在远方牵引你追逐的脚步。
原本一切都在蜿蜒前行,可惜上帝的手稍稍转动了路线的角度,于是风景消失了,心开始迷路了。苛求的不只是自己,还有对人性可憎一面的宽容。从不容许犯相同的错误,却在这种苛责中一再言不由衷,为了坚持信任的底线,却失去了最初的快乐。选择失忆,有些事必须要忘记,就象任何伤口都有自愈的能力。固守心底的信任,终于在枪声里灰飞湮灭。一起死亡的,还有想念和信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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