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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的读后感参考7篇

完成一篇读后感可以加强人们对名著知识的分析,只有热爱读书的人,才能够真正感受到文学世界的魅力,随时写下读后感,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锐的读后感参考7篇,供大家参考。

锐的读后感参考7篇

锐的读后感篇1

读罢《边城》,脑海里留下的只有一片青翠的绿色,那种绿不同于油画家笔下沉稳厚重的墨绿,也不同于水墨画中轻描淡写的石青,而是一种纯粹且通透的青翠,翠得发亮,翠得莹润,翠得仿佛能凭空沁出芬芳的水气,翠得仿佛草木间所含的天地灵气都劈面扑来。

故事随着如溪水般清灵地慢慢展开,每一个字符都熨帖在心上,看似平淡叙事、语言也充满着口语化,却让人能品出一种优雅的美感,这真是令人惊叹。这个故事里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没有扣人心弦的矛盾冲突,却用真情真意写活了一座质朴的小城和那里淳厚的人们。沈从文先生的笔触细腻恬静,又带着淡淡的愁怨,让生活在喧嚣现代都市的我不再心神浮躁,慢慢沉浸在这个世外桃源中。

热闹的小镇中,每个人都是快乐的,他们淳朴善良地相处,乐于助人却不求回报,甚至面对爱情,也要谦让起来。三个端午节的故事,美丽单纯的翠翠用行动和话语坚定了对爱的决心。可怜祖父始终担心她走母亲的老路,不肯告诉她事情的真相。世事无常,偶然的因素太多,我们既无法预测美好,也不能改变事实。每一次机缘巧合往往会改变我们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让我们陷入变化莫测的事端。

在感叹边城人们的人性美的同时,我也感受到现代生活的浑浊。摆渡的老船夫过渡不收钱,翠翠的娇憨与伶俐,傩送的善良淳朴,顺顺的豪爽大方,在现代的社会是何等少见。但是,人性中也有卑劣自私的一面。顺顺和二老不愿让间接害死大老的翠翠嫁给二老而使老船夫死在雨夜,让不知前因后果的翠翠孤单地守着渡船!

锐的读后感篇2

今天,一向喜欢沈石溪作品的我一口气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讲述了狼母亲——紫岚的故事。母狼紫岚在困境中生孩子,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有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发高烧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想把这三只公狼崽中的一只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的梦想。但她最喜爱的长子黑仔死在金雕的魔爪下,次子蓝魂儿死在捕兽夹下,就连紫岚用跛脚代价换来的双毛也死在了自卑的脚下。紫岚很不服气,但也没办法,只好把这个愿望寄托在小母狼媚媚的身上。后来,媚媚和公狼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它们成为狼王了——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它讲述了狼母紫岚的全部哀伤与不甘心,还有那对自己孩子们的那种伟大而又深沉的爱。这种爱,它不是对孩子的溺爱,而是母亲对孩子的那种爱,说不清楚的爱,既有鼓励,又有教训。紫岚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生存方式——让孩子们成为狼

王,不惜牺牲了一切: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而且,读了这本书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它们不再是故事书里写的那样,凶残、讨厌,而是同我们人一样,也有亲情与爱。如果要说狼是个大坏蛋的话,我只能说,这是哄小孩子的把戏,难道,狼吃人比人杀狼还要多吗?狼来偷吃我们的牛羊,只能说是我们一手造成的。我感觉,狼是不会说话的人,只不过多了野性。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倒霉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狼王”上,她想让孩子们登上狼王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但是又有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呢?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媚媚能够圆了母亲一直想做的狼王梦,她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锐的读后感篇3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透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被管虫用极微小的圆球为宝宝制作美丽的衣服,是昆虫界“聪明的裁缝”;蝉是大自然的歌唱家,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由此我想到法布尔是一位有着惊人耐心、细致观察力、刻苦钻研精神的人。与他相比我真是惭愧不已。有一次我碰到一道难题,没有动脑就去问妈妈;特别是上学期期中考试由于我的马虎、粗心,数学成绩拖了班级后腿,使我懊悔不已。以后在生活、学习中,我要学习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精神。

锐的读后感篇4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作者真正要表现的东西却与佛的本意相去甚远,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

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小说也写了凡人得以出家的条件、佛门弟子日常必备的功课以及明海最后也终于要到善因寺去烧头上的戒疤,看得出作者描写这些,同样是饶有趣味,一点没有轻蔑和亵渎的神情,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作者虽然表面上也涉及到这些佛门的“程式”,但并没有探究这些“程式”本身的意义,也没有通过人物在“程式”中的感悟来实现小说创作的真正意图,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表现的是人性的天然和率真,而上述“程式”就成了必要的反衬和烘托,又由于作者表达其心仪的人生境界的温和与朴讷,因此读者并不感到“程式”的存在与日常生活的对立和紧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读者在这种世俗生活画面中感受和体味到的只是日常生活的诗情与温馨,佛门的戒律倘若并不妨碍这种诗情与温馨,有与无其实也都无所谓。这里的人选择出家本身就带有世俗的色彩,小说中甚至把出和尚和出织席子的、出画匠和出whore相提并论,完全是谋生意义上的职业选择,根本没有任何宗教皈依的含义。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它的条件也不在于内心是否笃信教义,而是“面如朗月”、“声如钟磬”和“聪明记性好”。至于出家以后,也不像人们想象的有诸多清规戒律,而是“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俗人们可以做的事情,和尚们几乎也都做得,像拐人媳妇、杀猪吃肉,不同的只是捅杀猪刀之前有口无心地念几句“往生咒”罢了。看得出来,作者完全是在凡人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表现这些僧人的,佛的身份和庵的环境不过是提供他们生活的手段而已,这种身份和环境别想也没有必要改变他们享受世俗的浓烈兴致。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这个小和尚,好像也没有被佛事的仪式和佛教的经文真正感动过,这也许与那位马马虎虎的舅舅的教导不无关系。舅舅说:“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让人感受到作者表现生活的美丽与和谐的地方,当属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洽与和睦。不论是明海周围的寺里的人,还是小英子周围的庄上的人,他们之间都是那么友好相处、无猜无忌,无怪有人称之为现代的“桃源”景象。

虽然打牌赌钱会有输赢,但绝不会伤了感情、误了和气,因为他们都是“正经人”。甚至把一个“偷鸡的”也称作“正经人”,不知道作者衡量人用的是什么标准。好在这问题与本文关系也不大,也就不去深究了。作者不可能不知道上述“其乐融融”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存在,他这样写,无非表明此时此刻的他,着意要寻求的,就是这样一幅充满仁爱和温馨的民间生活画卷。小说的最后,作者更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还具备正常人性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这可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企盼得到的,因为它不仅要有主观方面的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寺里的人来选的。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不要明海去当,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这真是有点戏剧性的场面了,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当沙弥尾的希望也已呈现,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这在别人会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至少要掂量一下它与自己“事业”的影响,从长计议也不为迟。但我们看到,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也许有人要问,戒律森严的苦僧生活对于擅写日常生活的诗意与温馨的作者来说非兴趣所在,但凡人的日常生活,其实也并非始终温暖如春,何以作者笔下的人间却总是如此梦幻般的甜美,连出家人也如此眷恋于世俗?这正是我们解读汪曾祺小说的一大关键。也许这与作者的生活态度和文学态度密切相关。汪曾祺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取着一种与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相一致的精神向度,为了突出人性与人生中富有诗意的本质,他对现实进行了尽可能的过滤,他不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丑与恶,只是他不允许它们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对现实世界里的丑与恶,他无能为力;但艺术世界的构成,却只能依据他的愿望来铸就。为此,汪曾祺的小说就多用回忆,多采取童年的视角。岂止是深深佛门的清规挡不住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眷恋,在作者的其他许多小说中,作者同样描写了各色人等唯有在最寻常的日常生活中才感觉得到依靠和踏实,像《鲍团长》《故人往事》等等。

具体到本文,作者在小说最后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后来的人生旅途中,虽然历尽坎坷,其中不乏与丑恶为伴,却始终不改初衷。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坚持,才成就了他后来能在适宜的环境里实现其创作的辉煌。汪曾祺的小说算不上主流,就因为他不仅没有对社会历史进行评判的政治考虑,也不属于对民族文化进行或是批判或是守成的启蒙和维护,他是一个按照自己的艺术和审美理想来创作的作家。这个理想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其中的“美”和“诗意”自然都带有作者个人对生活的理解。他为自己这种创作理念的坚守付出过代价,但似乎正应了“苦心人、天不负”那句老话,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锐的读后感篇5

此书描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爱护唐僧西天取经、历程九九八十一难的事。

钟头间,我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开玩笑的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听了这,我万分的兴奋。因为孙悟空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神通广大,会火眼金睛,把握着七十二变化之术,法力无边,在我的心目中也是1个非凡厉害的人。我们似乎也是孙悟空的化身。刚一来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我们对一切都布满了好奇。孙悟空在花果山上自由安闲、无忧无虑的日常、玩耍时在还没学习的时间的童年,天天都在开开心心 的 玩 耍 ,即 使 犯了错误,也没有人来吵我,只是让我下次小心也是了。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像我们跑到大人面前,让大人陪我们玩,扰的大群众没法上班了。于是大群众要哄着我,便封了我1个弼马温。但是,弼马温并没有满足我的心愿,于是,大群众又封了我1个齐天大圣来哄我,但是还没哄住。最后,如来佛祖呈现了,用他的大手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这时,我们就像1个顽皮的小孩,不听父亲的话,最后,父亲只能亲自出马了,制服了他顽皮的小孩。又经过漫长的五百年后,观音菩萨又给了孙悟空1个机会,让孙悟空爱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最后,他们坚持不懈,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因此我们要有不怕困难和坚持到底的决心,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也也是谁笑到最后,谁就笑得最好。

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了八十一难,但他们没有半途而废,而是一直坚持到了最后。经过这本书,使我了解了要想成功的干一件事,中途务必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就务必会成功,究竟失败是成功之母嘛!

锐的读后感篇6

蝶澈,你是个钟情的女子,你的灵力是那么的高强,所以叹息墙也为你感动,你知道你对迟墨的感情是多么的纯真,你们两个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是多么的让人敬佩,可是却永远也逃脱不了现实的枷锁,因为种族的对立,你们永远也是对了的关系,你明白吗?他是那样的爱你,我想当他受尽极刑而死的时候,心里也是笑的,因为你让他懂得了爱,有了快乐。

其次是婆婆,你为了自己的孙子,放弃了自己的幻术,你明知道那些注定了什么,不是吗?

总之幻城告诉我人类的进步注定就要弱肉强食,注定了历史的演变,就像中国的历史,注定是用一开始的平等,演变到今日的多级世界,因为每个人都有私心,都有功名的利诱,其次是我们都必定为情所败,这是自人类起源也注定的,还有明争暗斗,也许就是那样残酷,最终的局面就是要两败俱伤,不是吗?

其实幻城就是社会,一个人的背后就是一个社会,你永远也猜不透他的背后是什么?尽管你是最伟大的占星师,最好的朋友,最忠诚的臣子都可能将自己出卖。永远以最清醒的目光看待社会,了解虽然别人要最受规则,但是在这个社会,注定的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所以胜利才是一切,就像当年的唐太宗,因为他成功了,所以没有人说他的不是,宋太祖,等等。相反秦始皇也有统一六国的丰功违纪,但是最终他失败了,所以他的成了千夫所指,现在的兵马俑也成为了他腐败的证明,有了“始作俑者‘”呵呵,就是社会,不是吗?

锐的读后感篇7

z中是一所名校,进这所中学的人都是学霸,但朱珠例外。她家境良好,心地善良,但学习巨差。于是,父母花钱把她“买”进了这所学校,可是她仍然只能得到全班同学的不屑与漠视。后来,她一直仰慕的同学辰奕接纳了她,给予了她友谊的温暖和快乐。这种戏剧化的情节,似乎只有在漫画里才能出现,可是不然,我身边也有与“朱珠”相似的故事。

我的同学,一位有点矮、有点胖、有点黑的女生,在我们这所也算是名校的学校里,她学习比我们略逊一筹,家境也差些。谁都不知道她的父母费了多大劲才把她送到这里来上学,希望能让女儿凤凰涅槃,可惜她一直都不能跟上大家的脚步。因此,她就像一只丑小鸭被大家所排斥。我却看到了她的闪光点:热情、单纯、真诚……我接纳了她,与她成为了好朋友,帮助她学习,给予她关心,教给她与同学相处的方法,还尽力让全班同学不再嘲笑她。

在一次参与班级集体游戏时,她输了。按照规则,“失败者”要进行一项才艺展示作为“惩罚”。她既不会唱歌、跳舞,也不会讲故事、说笑话,眼看又要遭到同学的哄笑,我鼓励她背一首熟悉的诗。她想了想,选择了王冕的《墨梅》:

“吾家洗砚池头树,个个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掌声响起来,我看到她的眼眶红红的。

这首诗是我教给她激励她的,没想到她记在了心里。“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尽管她不漂亮不聪明,但是她也希望能做最好的自己,拥有灿烂的青春年华。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优点,所有的青春都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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