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一种把我们内心想法用文字写下来的书面材料,心得体会是可以把人生经历中进行的思考用文字记录下来的书面表达,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笔记学习心得体会6篇,供大家参考。
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篇1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学习党章的目的是贯彻党章。在学习《党章》过程中,我们认真作笔记,通过学习交流,对党章的内容及内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深入的理解,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如何学好《党章》,从而明白了党中央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一开始便提出的认真学习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重点学好党章的要求。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学习、理解、认同党章,严格按照党章办理,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证。学好党章一定要在强化党章的权威意识上下功夫,党章作为总章程、总规则,规定了党的宗旨、党的性质、组织结构、党的纪律,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时刻以党章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学好党章一定要在增强党员意识上下功夫,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关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中普通的一员,作为一名党员,一定要服从党的组织、执行党的纪律。
在这阶段的学习中,我有几点比较大的收获,归纳如下:
第一,明确了共产党员必须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实干精神统一起来。在入党以前,自己认识到共产党员要有远大理想,要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精神,但这种“远大精神”、“奋斗终身的精神”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出来,并不十分清楚,特别是作为一个正在大学里学习的学生,就感到更难。入党后,经过一年来党的教育,我认识到“远大理想”、“奋斗终身的精神”一定要与自己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虽然此刻我们干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我们可以踏踏实实地从自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为远大理想而奋斗,对我们学生来说,就要端正学习目的,树立刻苦学习的态度,更多地掌握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第二,明确了共产党员必须积极拥护党的政策。现阶段,我们党提出了八荣八耻,我应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认真为群众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明确了要当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不断提高自己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作为一名学生,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就是在自己学习的基础上,能为同学们学好各门专业知识做贡献,要积极地去帮助他人,同时也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努力学好学校规定的名学科外,紧密结合所学专业,选修有关方面的课程,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篇2
旗帜鲜“明”,解锁以人民为中心的善治密码。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最大的特点就是体现“人民性”,7编法律条文不仅充分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传统美德和法律文化,同时也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中有益成果。同时,进入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政法意识不断提高,期待自己的各项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民法典积极顺应人民意愿,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保护人民宗旨,编纂过程中更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汇聚民智、顺应民意,是权利的宣言,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事异时移、法随时变。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弱项和短板,对此民法典中明确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顾的“被监护人”、明确物业应急处置责任等,此外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也强烈体现了民法典应时运而生、为民所需的特点,坚持“创新”与“整合”的协调搭配,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有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善治新格局。
清正廉“明”,引领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之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地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辟了“中国之治”的崭新篇章。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干部,是连接党中央、上级决策部署与人民群众的“最后一道桥梁”,是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一线施工员”,必须始终坚定“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的工作准则,心中装着群众,手中常握戒尺,脚下才有力量。好法尚需善施,好经还需正念。党员干部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赞同与满意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好表彰”,运用群众语言和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阐释好民法典,让良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严明纪律规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司法公信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助推“中国之治”迈向更高境界。
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广大党员干部请查收好这份精读“讲义”,用心、用情、用力抓好学习,入脑、入心、入行推动实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携手共创共享全面小康的幸福未来。
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篇3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学好、用好《教师法》对于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通过对《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学习,使自己进一步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爱党爱国。学习宣传并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爱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与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联系起来,才能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认识,并将认识落实到日常的行动中,才能产生对教育事业的真爱,树立学生奉献社会的精神。
三、热爱学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把学生教育培养好,振兴中华才有希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不侮辱、谩骂、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热爱学生,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树立远大目标,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新人。
四、勇于同一切危害教育事业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一个教育工作者要对一切危害教师、危害学校、有损师德师风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斗争,才能为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要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六、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教师要做到尊重事实,注重调查研究,要公道正派,富有进取精神。坚持真理、捍卫真理,对一切文化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鉴别,批判性继承,使学生学到真知实学。还应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不强词夺理,不文过饰非,不误人子弟,做到知错即改,还真理的本来面目。
七、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工作积极,就是要勇挑重提,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认真负责,根本的一条是对学生成长与成才负责,因此必须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八、团结互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互助,一方面教师与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另方面教师与学生之间也要团结互助。廉洁从教,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不赌博,不斗殴,不酗酒,爱护公共卫生,语言规范健康,禁止粗俗言辞,衣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一个优秀教育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
作为教师,教室里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是自己;黑板上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那根粉笔画出的是彩虹,流下的是泪滴,奉献的是自己。但是,选择了教师,我无悔地站在三尺讲台,无悔地耕耘于课堂。
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篇4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篇5
态度,一般是指人对事物和现象所持的看法和采取的行动。不同的态度,常常会带来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效果。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关键在于端正态度。那么,我们在学习贯彻党章中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
学习党章要认真。世界上的事情怕就怕“认真”二字。认真学习党章,是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对党章学得深、吃得透,才能在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方面取得成效。认真学习党章,首先要有真学真用的精神状态。不能不学,认为学不学无所谓,照样当党员;也不能假学,只摆个学习样子,应付组织上的检查;更不能空学,把学习同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实践相脱离。古人说:“为学全在精神,精神不足,未有能成者。”始终怀有积极向上的精神,真心想学,志在学好党章用以指导实践,才有可能真正学好党章。其次要反复阅读,真知真记。党章内容丰富,字字句句含义深刻,只有多读多记,才能读懂记牢。如果只是溜一眼、看一遍,浅尝辄止,就不可能记得全、记得住。第三要用心揣摩,理解真意真谛。党章虽然通俗易懂,但思想深邃,自成体系。只有结合党的实际反复思考,结合其他相关知识深入研究,才能掌握它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避免断章取义。
遵守党章要自觉。承认并遵守党章是党员的基本条件。党章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自觉遵守党章的要求,才能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才能把党章确定的原则和任务贯彻到实践中。自觉遵守党章,第一要主动。凡是党章规定的,不管有什么困难,都应主动去做,而不能瞻前顾后、左顾右盼,别人不做自己也不做,什么时候组织上要求了、检查了才被动地应付一下。第二要积极。遵守党章的要求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需要党员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地动手去干。没有积极性,满足于“随大流”,消极地“应付差事”,不可能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三要做到位。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对党员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比如,党员不但要为人民服务,而且要“全心全意”;不但要在工作中肯于吃苦,而且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不能按照这些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是对党员遵守党章态度的最好检验。
贯彻党章要切实。我们党是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党内,要不断推动党章确立的原则和制度得到贯彻;在国内,要领导人民实现党章所确定的纲领和任务,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党员不仅要自觉遵守党章,履行应尽义务,而且要扎扎实实地贯彻党章,不断推进党的事业。切实贯彻党章,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党章的条文是相对稳定的,而实践却是千变万化的。贯彻党章不能生硬地照搬条文,而必须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判断。二是富于创造性。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政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党章的重要精神所在。贯彻党章要求把改革创新精神体现到具体工作中,以创造性实践争取创新性实效。三是注重制度建设。把党章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归根结底要靠制度作保障。要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的基础上,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维护党章要坚决。在党的各级组织领导下,广大党员干部是能够比较好地按照党章办事的。但是,也有一些党员干部不自觉遵守党章,不坚决贯彻党章,甚至同党章的要求背道而驰。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作为党的专门监督机关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要加强教育,使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党章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增强维护党章的自觉性。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突出监督重点,着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前移监督关口,发现党员干部有犯错误的苗头,早作提醒、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做到防微杜渐;形成监督合力,把党内监督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果。党的纪律是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党章权威的可靠手段,因而维护党章就要严明党的纪律,加大执行纪律的力度。
笔记学习心得体会篇6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此,我们迈入民法典时代。新编纂的民法典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和侵权责任编七编。民法典是对过去民事单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传承继受和创新发展,一些与时俱进的新理念也体现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变化还体现在,基于立法严谨性的技术要求,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中表述不够清楚或者不够准确的规定进行了非实质性修正;基于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实质性修改。非实质性修正主要包括概念使用与语言表述的改变,部分法律条文中个别词语的改变,句子前后标点符号的改变等。作为我们法律人,不但要关注民法典中的实质性修改,还要关注非实质性修正。下面就民法典中的部分非实质性修正谈几点学习心得:
民法典对过去民事单行法和司法解释部分法律条文中的“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立法机关之所以把“要求”一词修改为“请求”一词,这说明“要求”和“请求”二词的含义肯定不一样,二者有细微的差别。“要求”是指提出具体愿望或条件,希望得到满足或实现。而“请求”是指提出要求,希望得到满足。“请求”含有处于被动地位的意思,希望别人能按自己的意思办。而“要求”是自己处于主动地位,带有命令似的口吻。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除了通过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用“请求”一词外,立法机关用的都是“要求”一词。看来,在立法者眼里,家事是可以天经地义的“要求”。除了家事外,要么“要求”,要么“请求”。不过有意思的是在民法典继承编中,“请求”一词只出现了一次,“要求”一词一次也没有出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个别语句的表述进行了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是表达了当事人有请求的权利,至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是支持还是不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这层意思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表达出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支持也可以不支持这层意思来。这前后的变化体现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表述的更清楚。
以上摘出的只是民法典非实质性修正中的一小部分,个人的理解可能有不到位的地方。民法典的学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先理解吃透民法典后再运用到实务中去,在实务中成熟运用民法典也需要一个过程。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