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是调研工作的文字证明,是执行一项举措的文字借鉴,对于调研报告,大家务必要根据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可行性高的调研计划,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局食品监管调研报告5篇,供大家参考。
局食品监管调研报告篇1
按照州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意见,州政协组成由李永义副主席任组长,州政协办公室、科教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调研组,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6日对我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陪同下,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的方式,深入到勐海彩云之南茶厂、xx县酒厂、景洪民族幼儿园食堂、景洪农贸市场、嘎洒曼暖龙米线米干加工点,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听取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县政府和xx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汇报,并同与会者进行了座谈,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又是旅游胜地,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工作部署、年终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突出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真抓实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全州多年以来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州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质量意识不高、监管有死角、配套法规不健全、经费紧张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到位;其次就是要因病施治、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调整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
一是调整职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州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对一些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充实。1月7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州卫生局,并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1月20日,州政府组织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会议,正式将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到卫生部门。7月至8月,xx市、xx县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先后作了相应的调整;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市政府又与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xx市还与各乡镇、各乡镇又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xx县在各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抽调各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年初,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双版纳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 20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并围绕这些重点开展工作、常抓不懈;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保障工作。在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中高考、两大会议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都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食品安全进行报障。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全州共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11653户,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日常监管外,还要根据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不留死角,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的工作方针,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协调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专项整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责任追究。州政府与三县市政府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州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宣传报道方案》。州内媒体根据方案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宣传单、标语、网页等媒介,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向企业发放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公告,开展 “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活动;五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82人次,出动车辆2632辆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807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1282户次,食品流通企业 21709户次,餐饮服务企业3688户次,种养殖户1182户次,屠宰场346户次,市场1779个次。封存、下架朱师傅绿茶粉、朱师傅面包馒头速发改良剂、四川xx县红油豆瓣酱等非法使用物质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存在的问题,从今年3月开始,全州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规模较大的景洪“洁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和整治。针对该公司在消毒场地、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8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测,共抽检套装餐饮具80套400件,促使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景洪地区餐饮业一大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州辖区内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景洪8 家、勐腊5家、勐海7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7家消毒后餐饮具进行随机采样。针对存在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对周围环境不符合选址要求的2家单位提出重新选址意见,对检验不合格的消毒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3、猪肉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我州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开始,全州开展了猪肉安全专项整治。以景洪城区生猪集中屠宰整治为重点,针对“私屠、私卖、私买”问题,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加工经营“瘦肉精”的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商务、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突击检查、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改善屠宰设施,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屠宰企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购进管理,严禁购进私屠滥宰猪肉,制定《西双版纳州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猪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猪肉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根据省上要求,我州卫生部门认真组织了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了省级安排的2019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共311个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任务。其中:乳制品、茶叶、蛋类、肉类、鲜食用菌、粮食、水产品、蔬菜、油炸面食品、膨化食品、酱腌菜、熟肉制品、蜜饯、炒货、酒类等样品共205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蛋制品、糕点及饼干(边贸食品)饮料(边贸食品)等样品106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领导机关掌握食品安全情况,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6月13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围绕“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活动主题,全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制了15000份“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编制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台湾地区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问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资料下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xx市政府联合开展了西双版纳州 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2019余册,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各新闻媒体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西双版纳报社利用报纸、网络,开设严打私屠滥宰、健康生活、傣乡美食、衣食住行等专栏,宣传我州食品安全动态,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在《西双版纳新闻》、《傣乡十分》、《农垦之窗》、《热线追踪》等栏目,经常播出食品安全动态性消息和深度报道,邀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参与三期《西双版纳热线》直播,就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法规向全州听众作深入权威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范意识。
由于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我州先后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和省食品安全督查组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编制紧缺,监管力量不足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但人员编制并未相应增加或增加过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三定方案”要求其工作任务较原先增加了约三分之二,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明显感到监管力量不足。
(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社会“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制售假劣产品,食品摊贩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敷衍了事等,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三)检测力量分散,监控力度不倒位
我州目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卫生、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检验设备重复、落后,许多项目不能检验。如今年工商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辣椒面抽验工作,共抽取77个样品,其中胭脂红、落叶黄等项目因我州不能检验而送普洱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各部门日常监管的抽样检验结果只供本部门用,形成了检测设备资源分散、落后,数据结果难以共享的局面。在技术层面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监控力度。
(四)配套法规不健全,对“五小”食品加工经营的监管难度大
我州食品生产经营小型分散的“五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屠宰点)数量较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制定相关法规,“五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多、小、散、乱、差”和无证无照难监管状态,安全隐患较大。
(五)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难管控
我州边境线长、通道多,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现象时有发生,给防堵和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六)职能调整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困难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就意味着对不符合这一法律规定的部门职能要进行调整。州政府、xx市政府和xx县政府先后于今年的1月、7月和8月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工作交接。目前尚有xx县因故未调整到位,使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资格不符合规定,给依法行政和监管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七)经费保障不足,安全监管乏力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而广、遍布城乡,安全监管要求到现场检查,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监管部门普遍存在装备落后,经费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不力和管理松懈等弊端,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三、意见和建议
(一)增加和调整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
面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一是要加强监管部门和综合协调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功能,整合监管力量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条件成熟后整合目前分散在各监管部门的检验室,避免设备重复、落后、使用效率低和重复投资的弊端;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我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高我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和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四是坚持因事设编,因岗设人的原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适当增加和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失信惩戒和违法追究力度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不断充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并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给予重罚,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加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五小”)的管理办法,而监管工作又亟需出台这一管理法规,可用政协提案在2019年云南省“两大会议”上提交的方式向省上反映,以求尽快解决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多、小、散、乱、差”问题。
(三)建立联动机制,管控食品非法入境
为了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边民互市和出入境通道进行食品非法入境治动,海关、边防驻军、边防武警、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工商等打私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加强在主要通道上的查辑管控工作,有效防止和打击食品非法入境。
(四)依法调整职能,明确执法主体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一靠企业自律,二靠政府监管。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的授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部门都作了明确规定,没有按此法规定调整部门职能的这些部门便没有执法的主体资格,也就不能依法监管。因此,尚未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地方,要依法尽快调整,及早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避免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保障工作经费,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安全保障、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执法装备的购置和更新,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才能使监管工作正常运转。目前,州、县、市政府在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一定的安排,有的列入财政预算,有的未列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地地道道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常态化。经费有了保障,监管工作无后顾之忧,食品安全监管就有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局食品监管调研报告篇2
食品调研报告
一、目前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现状
近年来,中国食品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高。按照食品的原料和加工工艺不同,食品分为28大类525种。目前,全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6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72%,20xx年全国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21586.95亿元人民币,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6.8%,产量分别达到:小麦粉5193万吨、食用植物油1985.5万吨、鲜冷藏冻肉1112.5万吨、乳制品1459.6万吨、啤酒3515.2万千升、软饮料4219.8万吨,啤酒、食用油、饮料、味精等食品的总产量位居世界前列。10人以上企业6.9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18.7%;10人以下小企业小作坊35.3万家,产品市场占有率为9.3%。20xx年上半年,对食用油、油脂及制品,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10类中国消费量最大的食品组织国家监督抽查,除水产制品抽样合格率为85%外,其余9类食品专项抽查合格率均在90%以上,肉制品抽样合格率达到97.6%。
食品工业的三大特点:一是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啤酒等食品企业加工技术和装备接近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膜分离、物性修饰、无菌冷灌装、浓缩、冷加工等加工关键技术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二是企业质量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共有10.7万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2675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ccp)认证;三是产品结构趋于优化,精深加工食品的比重逐渐上升,软饮料制造业形成了包装饮用水、碳酸饮料、果蔬饮料、茶饮料等多元化发展的态势。
影响食品安全的三大隐患:一是占食品企业总数70%强的10人以下的家庭小作坊,大多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产品质量很难得到保证;二是一些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特别恶劣的是将假冒伪劣食品销往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卖店,农民购买食品时容易上当,蒙受损失;三是食品生产潜规则屡屡曝光:奶粉中含有xx氰胺、毒豆芽、毒火腿、毒酒、毒泡菜、毒黄花菜、苏丹红、雀巢奶粉碘超标、光明变质奶、红心鸭蛋等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严重影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中国的对外形象。
二、xx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基本情况
(一)食品企业(包括小作坊)的基本情况
我市有食品取证企业1064家,签约食品小作坊558家,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食品加工坊约1827家,年销售额在3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有6家,仅占企业总数的0.17%;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到3亿元之间的中型企业有50家,也仅占企业总数的1.45%;而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有3393家,其中不符合生产条件、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小作坊有1800多家,占企业总数的53.0%,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绝大部分规模偏小,且小作坊和私营食品企业占较大比重,它们在设备投入、人员使用、原材料采购等方面不能保证要求,甚至盲目降低原材料成本,导致产品质量极不稳定。据20xx年统计结果:当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25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18.16亿元,实现利税7.3426亿元,其中利润3.35亿元。
(二)产业特点、特色
1、区域特征明显
我市食品行业区域分布较为明显。各个地区由于文化、历史、传统、地理等因素的不同,在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中,行业分布明显、产品错位发展,带有鲜明的地方特征。海安形成了以大米、食用油和禽蛋制品为主的食品工业发展格局;xx的肉制品、黄酒、白酒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如东和启东借助临海之势,形成了水产加工的产业链;xx大富豪啤酒、海门羊肉均做出特色。但是,数量上的优势未必就能转化为质量上的强势,海安的食用油企业数目多,却缺少龙头企业;xx的白酒企业数多,却缺少品牌企业;启东、如东海产品企业多,但与宁波、大连产业发展存在很大的差距。
2、产品种类齐全
我市食品企业数量多,门类广,涉及食品种类近500种。
3、特色产品多
像xx的白蒲黄酒、xx茶干、xx潮糕,xx的新中腐乳、xx脆饼,市区的费家扒鸡等具有浓郁地方风味和特色的产品有几十种之多,这些产品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和喜爱。
三、目前我市食品生产监管的措施、效果及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的措施、效果
1、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市场准入是国家针对食品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把现场核查关,凡是不符合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真正做到[]宁缺毋滥;同时加强服务,动员帮助具备基本条件的小作坊取证。仅20xx年全市新增取证食品企业281家,换证企业104家。持续确保我市符合取证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
2、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以巡查、回访、年度报告审查、添加剂备案、监督检查、强制出厂检验和加严检验等手段,多管齐下,力求监管工作富有实效。根据、b、c、d分类监管原则,结合季节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拟定巡查计划,确保每周都有巡查小组在外突击检查,每月一小结,通报问题企业,确定回访计划,确保整改到位。今年累计巡查、回访取证企业1598家(次)、小作坊778家(次),发现问题553个,已整改到位539个。市区年度报告审查80家、添加剂备案累计77家、委托加工备案53家。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报批工作,目前当地政府均已批复第一批允许存在的小作坊及产品目录;同时督促小作坊改造生产条件,监督小作坊履行各项质量安全承诺,通过重点帮扶、督促改造,全市有34家小作坊整改提高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3)、对高风险食品重点监管。一是确定“一地一品”,实施专项检查。根据各地以往的监管情况和当地食品产业特点,确定一个高风险的产品作为重点检查的对象,通过企业自查,监管部门巡查,上级部门抽查,形成食品监管的高压态势;二是开展监督抽查。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先后对辖区内涉乳制品、水产品、年货食品等开展监督抽查。
(二)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规体系不够完善,相关部门监管界线不够明确
一是《食品安全法》虽已颁布,其实施条例、省人大会关于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法规尚未出台,造成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如街面、集贸市场内糕点房等前店后厂、现做现卖企业应该谁监管;二是食品安全的标准制定跟不上,许多标准标龄过长,有的已经滞后,明显不具备应有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在技术内容方面与wo协定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要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2、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经费没有保障,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量明显不足
大量的小作坊式企业分布于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农村。目前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过程中,经费远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仅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聘请食品协管员、信息员,这就需要工作经费。同时,许多基层质检机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专项财政经费,投入不足,相关检测设施和技术人员匮乏,严重制约着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根据国务院新的三定方案,今后将不再进行卫生许可,两证并一证,质检部门职能增加了,责任加大了,但监管队伍没有得到应有的扩充,监管难以到位。食品监管的机构仅设到县(市)级,基层乡镇政府部门无专职的监管人员,不能形成基层的监管网络,无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必要的监管工作,尤其是面对数量多、规模小、分布广的食品小作坊、小企业,缺乏专职人员进行有效监控,而这些区域往往又是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多发地带。
3、食品小作坊监管难度大
全市2385家食品小作坊,遍布各地。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卫生条件、从业人员素质、检验能力等均达不到应有要求,具体反映为质量意识淡薄,无标生产情况严重,产品质量不合格,滥用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工业用添加剂等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这些小作坊、小企业具有简易性、季节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给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给食品安全造成较大的隐患。
四、探索科学的监管方式,健全应急反应机制
(一)、探索食品企业电子动态监管方式
20xx年以来,我局依托自主研发的食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了以实现全过程监管为目标、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为目的、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环节为措施、以强化过程监控为主要内容、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抓手的完整的质量监管链条。该系统使用“.n”语言,采用bs架构,监管终端依托xx质监电子政务工作平台,企业终端由xx质监局主页电子监管平台接入。该系统能够按照全过程监管的目标要求,通过监督企业实行企业全备案、产品全登记、检测全报告、变更全告知,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的监管体系,配合现场巡查、回访、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措施,以“动态监管组合拳”,形成对食品企业365天天天监管的态势。食品动态监管信息系统由企业概况(基本信息)、食品企业监管(过程监控)、外网数据管理(质监政讯)三个部分组成,实现档案、监管、动态、沟通等四大功能。
1、系统组成
(1)企业概况(基本信息)部分。记载了企业相关证照的基本内容,以及人员结构、产值效益等。其中的质量技术监督信息较为详细地记录了企业产品信息、质量控制、主要生产设备、行政许可、认证认可、综合评定、监督检查、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等基础信息。为确保基本信息的真实性,系统禁止企业对自身的基本信息任意修改,如确需修改,系统会将修改的内容自动提交监管部门审核,只有经监管人员审核通过的信息才会保存。
(2)食品企业监管(过程监控)部分。这是实现对食品企业实时动态监管的主要手段。这部分总共包含了十四个小模块,分别为:产品信息、生产设备、检测仪器、质管人员、原材料、包装材料、添加剂、生产报表、日常巡查、监督抽查、不合格品、委托检测、行政处罚和生产许可。每个模块都是由1到2张相对独立的含有相关关键字段的动态数据信息表组成,记载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关键控制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如:“日常巡查”模块,就记载了由监管部门根据《江苏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回访管理办法(试行)》对辖区食品企业的分类分级,进行巡查回访检查的历史记录。“监督抽查和委托检测”模块,记载了食品企业接受国家、省级和市级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委托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的历史记录。“行政处罚”模块记载了食品企业接受质监部门行政处罚的历史记录。
在上述十四个模块中,原材料、包装材料、添加剂和生产报表这四张动态表是食品企业动态监管的精髓所在。企业每次采购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的情况都要求及时录入,包括采购产品名称、规格、批量、时间、索票验证情况,添加剂名称、用途、作用、使用范围等;企业每批产品的生产情况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都要求及时录入,包括生产时间、数量、出厂检验情况、基本销售去向;添加剂名称、用途、作用、使用范围、最大允许使用比例、实际最大使用量、备案情况等,出厂检验通过电子版本直接上传至系统。这些动态表的信息由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录入,不经监管部门审核直接保存,由企业对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系统监管端口能同步接收到企业报送的数据信息,监管部门根据这些信息通过系统对企业发出相应的监管指令。
(3)外网数据管理(质监政讯)部分。这部分主要由通知公告、咨询交流、监督提示三个功能对话模块和待审核企业数据、企业登录日志、企业操作统计、企业密码管理和在线企业信息等五个辅助功能模块组成。监管部门通过这些模块进行数据审核、发布政策资讯、通知公告和监督提示、接受企业咨询,和食品企业实现动态实时交流,实时掌握食品企业在某一时间段内登录使用情况。
2、系统的主要功能
1)分级管理、分类查询,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做到全覆盖。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全登记、全备案,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了质量管理、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执法查处等完整的质量信息档案,实现了全方位、全覆盖。市局和县(市)局监管人员可以按照权限、实现分级管理、分类登记、分类查询、分类监管。
2)严把两头,突出中心,食品质量监管实行全过程。按照全过程监管要求,从企业产品原辅材料进货登记验证台帐、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记录、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流向记录等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使任何质量安全问题都可追溯,确保监管关口前移,严把源头质量关。
3)实时申报,互联互动,监管信息更新实现全动态。定期提醒食品监管人员,按照监管等级定期巡查,远程登陆查看动态监管系统信息,并与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比对,变事后监督为事先服务,督促和指导企业规范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记录巡查内容,明确企业需要整改的项目和期限,做好巡查后处理工作,提高巡查的有效性。
4)及时发布,加强沟通,政策要求落实实现全方位。依托辅助监管模块,及时发布食品最新政策资讯,企业登陆系统可以随时查询,实时签收会议通知,点对点进行政策咨询,远程进行释疑解惑,实现监管部门与企业“和谐监管”的问题。实现信息的实时交换,突出监管双方资讯交流功能。同时,质监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向企业发出网络监管提示。
(二)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现场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回访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建立食品安全评估评价体系。研究食品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及其严重性,以及危害发生的概率,并据此划分食品的风险等级,对高风险食品安全性和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进行调查、评价,开展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食品加工工艺和设备对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的风险评估。
五、几点建议
(一)明确分工,制定制度,健全网络,落实责任
1、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大安全范畴,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研究安排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将食品安全必须的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2、要健全乡镇食品安全机构。在乡镇、街道一级成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机构和具体人员的职责,强化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3、政府要强化食品安全组织协调、综合监管牵头部门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政府食品安全的“抓手”。
4、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每年通过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的自查、抽查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履行监管责任的情况,严格问责制。
(二)突出监管重点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把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作为重点监管地区;把区域性、季节性高风险食品作为监管品种;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窝点,乱用非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对象。
(三)食品加工作坊要扶强去小
“十一五”期间,小作坊监管将坚持“既要管好、又要便民”原则,在摸清底数、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鼓励小作坊联营发展和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分类监管,并探索建立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对食品小作坊、小企业的监管措施,原则就是逐步提高其控制能力、降低风险、消除隐患、减少危害、确保安全。
具体做法是:对数量较多的同类小作坊,由政府协调,集中在一个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便于监管;二是把已达到条件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点积极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使其取证;三是鼓励走联合生产加工的路子,把分散的、有限的生产加工资源整合起来,使之壮大,达到规范的标准。
(四)加大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教育力度
以《食品安全法》颁布为契机,各级新闻媒体要对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及时报道宣传,各执法部门也要采取多形式的宣传方式,教育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引进课堂,强化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市、县两级政府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教育培训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乡(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食品安全常用的、基本的知识,便于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性和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强化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尽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整个质监队伍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快速反应程序,落实工作职责和责任,按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手册》,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加快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使一线工作人员面对突发事件能够做到掌握主动,反应迅速,处置果敢。二是建立突发事件紧急报告制度。对发生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及时就有关情况向市局、地方政府汇报,做到第一时间层层汇报。三是实行定期食品安全专家咨询制度和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专家评估制度。通过评估了解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准确掌握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发生原因,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准确性。
局食品监管调研报告篇3
今年,为有效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食品企业现状
截止4月15日,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共有15家,食品小作坊64家,食品生产从业人员395人,餐饮企业638家,其中包括学校食堂128家。餐饮从业人员3510人。
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措施。203月26日,我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与全县8个乡镇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量化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并号召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制定了本年度宣传培训教育计划,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按照《红河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截止204月15日,我县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14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36家次,整治重点地区29个,整治重点单位64家,整治重点品种52个。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按照分块负责的原则,全县各职能部门分别加大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抓好典型示范,开展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
我县把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再巩固”的工作思路,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考核办法、验收标准和评分细则,确定了中枢镇为试点单位。该镇自开展工作以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为载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注重实效,工作做到了四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了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和创建的顺利进行。三是工作责任到位。明确各村委会、社区主任、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示范镇创建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四是综合执法到位。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把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保证监管到位;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抓好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二)工作目标。针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及措施
(一)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整治。(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四)加强餐饮业整治。(五)开展肉产品市场大检查。(六)加强对薄弱环节及重点品种整治。
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县政府着力加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今年各乡镇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了组织协调职能。2014年4月份各乡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回顾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为做好全年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了政府责任网。县政府通过与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6个县直相关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纳入政府中心目标管理,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好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落实了群众监督网。建立了县监督员、乡协管员和村信息员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配备食品安全监督员19人、食品安全协管员8人、食品安全信息员81人,20食品安全乡镇协管员的工作经费补贴已经由州、县两级财政按人均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完毕。四是建立了食品安全。五、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及安全隐患
我县食品安全经过近几年的整治,但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监管机制不顺、不够灵活,特别是农村监管体系不健全,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安全隐患较多;食品安全执法主体分散,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宣传力度不到位,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不足,执法素质有待提高;食品市场发育不足,产业化程度低;企业诚信自律意识不强,食品生产加工方式比较落后;种植业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屡禁不止,生猪定点屠宰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市场整治任重道远,无证经营现象依然存在,经营企业进出货制度、索证索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农村婚丧宴请、学生用餐依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加强
局食品监管调研报告篇4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类对食品的要求和标准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内涵已从数量安全上升到质量安全。上至国家的领导人,下至普通黎民百姓,食品安全已成为所有人共同关注的话题。为了保证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食品“从田园到餐桌”的绝对安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级党委、政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但如何让监管真正落实到行动上,让每一个人真正吃上安全卫生的食品,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经得起检验,也是各职能部门一直努力探索的问题。
20xx年8月16日,政协xx区工委主任杨继红同志率领提案督办组到我市,对工委20xx年主任会议督办提案《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提案》进行督办时,充分肯定了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虽然该提案是由地区食安委承办,但这次督办还是引起了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地委委员、市委书记周荣同志的重要批示,20xx年8月25日至30日,市政协成立由主席吴坚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龚霏及市政协副主席邹芝桦、周光乔任副组长,部分市政协常委、市政协办、政协提案委、文教委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调研组,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情况汇报、查看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先后听取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牧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报;在没有邀请职能部门参与的情况下,调研组深入观音缘矿泉水厂、素琼酱醋厂、百汇购物广场、洪南蔬菜批发市场、远丰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宏洁物理消毒有限公司、洁美餐具消毒配送中心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情况以及“从田园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进行全面了解。同时,调研组还深入朱昌镇,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食品流通环节推行的 “易票通”和农村食品经营“十户联巡联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在调研报告初稿形成后,市政协又组织调研组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讨论,对调研报告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领域广、链条长、环节细,从农产品种植、牲畜饲养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再到餐桌,是一个复杂、系统而又涉及面广泛的工程。从调研涉及的部门来说,农牧局主要负责农(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经营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则是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当然,其中还涉及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而各职能部门监管领域也存在交叉现象。
据农牧局统计,全市41个镇乡办事处都涉及农(畜)产品生产,有各类养殖户27万余户,52个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其中城郊几个办事处及海子街、鸭池等地有规模化、规范化蔬菜生产基地10余个。质监部门监管数据显示,xx市辖区现有食品生产获证企业31家,纳入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9家。据工商部门统计,全市城乡共有注册食品经营主体2608户,其中食品经营企业126户,个体工商户2482户,全市食品经营从业人员4693人,注册资金2631万元。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资料显示,全市持证餐饮单位1066户,其中各型餐馆401户,小吃店、饮品店599户,食堂66个;餐具消毒配送单位企业3家。
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市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及卫食药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监管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情况。
(1)、按省发改委《关于建立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的文件精神,3月,投资320万元的xx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开工建设,现已完成实验室改造62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46台(套),包含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光度计等国际通行的检测设备及配套仪器,可进行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定性速测及定量分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监督检测,现处于待验收和试运行阶段。自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试运行以来,已组织对三板桥、流仓桥等城郊蔬菜基地出田蔬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每月抽样检验240个样品。截止目前,累计抽取2640个蔬菜样品。经检测,这些蔬菜产品农药残留均没有超标。
(2)、,兽医体制改革以来,撤销原畜牧兽医局下正股级单位兽防站,组建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由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出入境检疫,负责动物防疫监督、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动物免疫标识及其他畜禽标识管理,组织开展兽医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对全市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养殖户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确保农业投入品的可追溯性。每年派出余人次开展监督检查,产地检疫35万头(匹、只)以上,屠宰检疫12万头(匹、只)以上。
2、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情况。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巡查,做好食品生产企业产品的抽样送检工作。20xx年,共抽取辖区28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52批次及小作坊生产的产品6批次。检查过程中,要求企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台账,把好原料进货关,认真做好产品出厂检验工作。目前,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纳入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均按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和台账。从市质监局检查和产品抽样结果看,近几年,我市未发现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行为,也未发现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食品行为。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1)、以全面落实食品“易票通”为抓手,努力保障食品来源合法、质量过关,确保可追溯。市工商系统在逐户对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进行落实和规范的基础上,逐户落实“易票通”,重点抓好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落实“易票通”。到目前为止,我市流通环节2608户注册食品经营主体,已经全部落实了食品“易票通”,基本建立和完善了进货台账。
(2)、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十户联巡联管”为主要方式,全面加强食品经营行业自律。20以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指导和引导广大食品经营者建立完善以食品安全协会为组织基础的食品经营行业自律组织体系入手,先建立食品安全协会“一个组织”;理顺工商机关与食品安全协会的关系及食品安全协会与“十户联巡联管”小组的关系“两个关系”;开展好“十户联巡联管”小组学习培训活动、检查活动、评比挂牌活动“三个活动”;制定落实《xx市农村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十户联巡联管”小组工作制度》、《“十户联巡联管”小组成员公约》、《“十户联巡联管”小组轮值户长岗位职责》、《“十户联巡联管”小组轮值户长交接制度》等“四个制度”,开展“十户联巡联管”活动。截止目前,在全市农村已经建立了“十户联巡联管”小组97个,参加“十户联巡联管”的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共计1335户,占农村食品经营主体1402户的95.2%。“十户联巡联管”的成功经验已经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贵州日报》、香港《大公报》等13家新闻媒体报道。今年7月28日,全省工商系统现场参观了我市农村“十户联巡联管”工作,现已在全省进行推广。
4、食品卫生监管工作情况。
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承担全市1000多家餐饮企业的申办和监管工作、各种大中型会议的接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市卫食药监局依法行政,严把许可准入关,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使城区餐饮服务行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实行了餐馆前厅后厨,使中小型餐馆基本规范化。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大型餐馆、酒店、农贸市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学校食堂等地进行专项检查,重点以粮、油、肉、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为检查重点,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百年不遇的大旱期间,市卫食药监管局对全市饮用水源、桶装水及矿泉水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市区内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树立警示标致,提醒市民不能饮用。
5、餐具消毒配送单位监管情况。
我市餐具消毒配送单位企业3家,分别是xx市远丰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年8月成立,企业员工19人,日消毒餐具4000套,对我市40家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餐具配送;xx区宏洁物理消毒有限公司,2012月成立,企业员工 23人,日消毒餐具3500套,对我市20家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餐具配送;xx市洁美餐具消毒配送中心,2008年2月成立,企业员工20人,日消毒餐具3800套,对我市90家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餐具配送。今年上半年,根据《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加大了对我市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对3家企业配送的消毒餐具进行了抽检,就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地方责令业主进行整改。
针对餐具集中消毒配送单位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管:一是市疾控中心对餐具消毒单位使用水源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市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一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经整改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报同级相关部门进行取缔;三是加强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消毒、工艺流程、设施设备、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及标识、消毒质量、生产和自检记录、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培训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对使用不符合《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等消毒餐具的餐饮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五是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要求,加大对消毒餐具的抽检检测工作;六是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自身产品检验室,配备检验人员,规范开展产品自检工作;七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引导餐饮单位和消费者使用符合要求的餐饮器具,使市民自觉抵制不合格餐饮器具。、
二、存在问题
1、监管机制不健全,职能交叉导致监管盲点。
食品安全监管从“田园到餐桌”链条长、环节细、衔接点多,监管部门之间管辖环节界定及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又不够明确,在部分领域划分不清的情况下,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易造成部门多头监管但监管有盲点现象。如糕点店、馒头店及超市等现场制售食品的许可及监管都是空白。因分段监管,各部门行动很难步调一致、信息资源平台不健全、信息共享不完善,往往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而监管不到位。
2、人员少、业务多、监管难于到位。
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无论是从农(畜)产品的生产,还是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服务等环节,都存在监管人员少、业务多、技术性强、监管数量质量照顾不周等问题。农(畜)产品监管方面,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只有5人编制,到位4人,人员素质及能力远远达不到现代食品安全检测的专业要求,无法达到全面检测目的;动物检疫工作专业技术人员113人,按全市27万余户养殖户计算,每2389户养殖户才能拥有1名检疫员。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方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14个干部职工中,能够致力于食品监管的仅为2人。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在机构改革后,设在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中从事食品安全协调工作的只有1人,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则由市卫生监督所分3个片区划给12个工作人员监管,这12人除了进行餐饮日常监管外,还要承担公共卫生监管工作;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安排乡镇卫生院利用卫生系统网络进行监管,且在每个村聘用一名卫生协管员和信息员,但因为无专门报酬,这只是流于形式,根本无法达到监管目的。
3、资金不到位,抽检工作难以运行。
抽检工作是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中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所以,购买检品和送检费成了农牧、质监、工商和卫生部门必列的开支项目,这笔费用只有从部门办公经费中列支,远远超过各职能部门的承担极限。
4、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不健全。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摊点多而复杂,安全隐患大。《食品安全法》授权各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应法规进行规范,但我省到现在还未出台相关法规,食品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的空白,导致监管职能部门各行其事,无法明确相应职责。
5、检测检疫不够全面,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农产品监管方面:由于农牧局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中心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再加上人力、财力等因素影响,仅在城区周边蔬菜种植基地开展检测工作,城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跟踪检测,由地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具体实施,外地进入xx市场的果蔬由洪南农贸市场自行检测。零星进入市场的果蔬得不到有效监管。
畜禽产品监管方面:除猪肉户在屠宰场严格进行,进入超市销售的鸡、鸭、鹅每天拖到定点检疫外,牛、马、羊、禽均未进行定点屠宰检疫仅在市场开展。因分散、零星、流动性大,给检疫工作造成严重压力,未经检疫产品流入市场现象时有发生,给食品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6、食品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市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生产、经营、销售及餐饮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领会不深入,食品安全职业道德千差万别,个别食品生产企业消毒设施未按要求使用、卫生意识淡薄,个别超市过期、变质食品上架现象时有发生,台账管理不规范。广大市民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监管意识淡薄,没有对食品安全监管引起高度重视。
7、在城郊和农村集镇,以及政府规划拆迁范围内,存在大量的食品无照经营现象。
在学院路碧玉村委会到地区交警支队片区,因属于市政府划定的拆迁范围,按照政府规定,卫生和工商部门不能为其办理相关证照,致使数十家无证经营餐饮现象存在。城区夜市、城郊结合部和集镇小食摊点流动性大、难监管、难取缔,又达不到办理证照条件,导致无证无照经营餐饮现象普遍。
8、餐具消毒配送单位问题突出。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实地查看情况,我市3家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3家企业厂房楼上都有住户居住,且离污染源均小于30米;二是内部布局欠合理,功能间分区隔断不完善,导致回收、去渣、浸泡不严谨,更衣室无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个别企业厕所不是水冲式;三是基础设施不健全,企业防鼠、防尘、防蚊蝇设施不完备,未出具每批次餐具检验报告,生产车间的墙面、地面、顶面和工作台面未完全使用易清洗、耐腐蚀的材料;四是餐具独立包装不符合要求,未标示餐具消毒日期;五是机洗水源有重复使用现象;六是企业成品包装车间内上岗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欠整洁,员工管理欠规范。
三、几点建议
食品安全监管不是靠某一个单位、某一个人的努力就能实现的',更不能靠某一次会议就可以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是一个长期、系统、艰巨而又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过程。食品安全如何来保障,国内外实践证明,“负责的监管责任者,诚信的生产经营者,成熟的消费者”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三大基本力量。进而形成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特提出如下建议:
1、调整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建议市委、政府尽快比照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规格,调整xx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便于统筹各部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日常机构,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充分发挥政府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督查暗访等职能,建立全市统一、权威、高效、协调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机制。
2、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分段监管、职责相近、方便相对人的工作方针,本着依法行政、服务民生、提高效率、维护稳定的原则,由食安委牵头研究制定《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并负责抓好落实,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全过程和无缝隙监管,切实保障全市食品安全,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监管盲区和交叉问题。
3、加大投入,消除职能部门的后顾之忧。
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后顾之忧,总结起来就是人、财、物的问题。建议市委、政府统筹兼顾,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输送现有人才到外学习深造,采取公开招考等方式将食品监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来,充实监管部门专业人才力量。抓紧做好机构改革的后续工作,尽快完善部门机构及人员设置。在卫生部门增设局机关食药安股及卫生监督所药品监督科、食品安全科,增加人员编制,补充缺编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将职能部门食品监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市食安委统筹安排使用。在今年不能列入财政预算的情况下,依照部门拟定的食品抽样检查经费预算方案适时拨付。同时,增加食品安全检测设施设备,以政府协调落实土地等方式,建立大型食品综合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质监部门建立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便于食品安全的过程监管。
4、创新机制,强化监管,构筑食品安全监管基层基础。
一方面,可以对工商部门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十户联巡联管”机制再总结、再归纳、再推广,探索城区食品经营主体监管模式和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强化食品监管。另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镇乡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各镇乡办事处比照市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规格,成立镇乡办事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落实村级食品安全监管员和信息员报酬,充分发挥其作用,逐步填补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空白。
5、创建信用体系、强化企业自律。
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诚信表彰、失信惩戒力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制度建设,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积极倡导市场主渠道销售和规范经营理念,引导和扶持大型食品加工企业以及正规的食品超市在农村开连锁店。建设城区农民蔬菜直销市场,规范管理,完善检验检测机制,从源头上加强管理。
6、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防范氛围。
充分利用市内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提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加强对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明确职责、提高水平和能力,树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的理念,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建立市级食品安全论坛,充分利用各部门之间的实践和调研成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交流讨论,共同研讨解决食品安全的办法。
7、立足实际,杜绝餐饮服务无证经营。
对城乡结合部及镇乡集镇、政府划定拆迁范围内的无证经营行为,建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乡政府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再按相关程序补办证照。对学院路等地餐饮经营户无法办证的问题,建议由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措施纳入管理范畴。
8、严格监管程序,规范餐具消毒行业。
虽然我市3家消毒配送中心在申办时卫生部的相关规范要求尚未出台,但现在卫生部办公厅已出台《关于印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的通知》,就得严格按照《通知》的明确规定逐一对照,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消毒行业进行停业整顿。建议由市政府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尽快进行一次综合执法,对不符合《通知》中条款标准的消毒配送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实在没有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餐饮行业规范,鼓励餐饮单位自行完善餐具消毒,在保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清洁的饮食餐具的前提下,拒绝使用消毒配送中心消毒不合格的餐具。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市民增强防范意识,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总之,通过调研,调研组一致认为,近年来,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通力合作下,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食品安全形式不断好转,食品经营行为不断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业主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城乡食品安全监管同步开展,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措施有力、亮点纷呈。但由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事多、面广、点细,加上人员缺乏、财力不足、协调不到位、职能不明晰等原因,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监管盲区,导致超市等地的现场制售食品监管责任不明确,部门监管互相推诿等现象。我们相信,只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理顺监管体制、完善协调机制,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定有更大的突破。
局食品监管调研报告篇5
一、基层工商所食品市场监管的难点
(一)工商所人少事多,监管难度大。以僰望山工商所为例,全所工商干部共5人,辖区的个体工商户总数达1500余户,其中食品经营户300余户。食品经营户主要分散在辖区乡镇所在的公路沿线,而且多数经营户的经营规模较小且非常分散。尤其在农村地区,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相对较少,主要是一些小卖部、小吃店、果蔬小贩、流动货郎等,呈现分布范围广、驻地偏远、交通不便等特点。
(二)经营者的能力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偏低。农村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由于文化层次偏低,接受食品安全、卫生宣传少,大都食品安全意识欠缺,对正规食品的商标、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行业标准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分不清产品质量的好坏。当前,在农民朋友的消费过程中,消费取向主要还是“价格优先”。价格低廉、销路较好的食品,通常会成为农村小卖店的常备商品。
(三)检测设备性能差,导致监管手段落后档次低监管内容较为单一。就目前工商所的人力和监管水平而言,要完全对每一户食品经营户都实施相当有效的监管,存在较大的难度。为了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监管干部一般都只能对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限、是否有霉变腐烂等明显变质、经营户票据索取等易见的问题进行检查,对于散装食品、食品内在质量等重点内容,往往由于多种原因反而疏于监管。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说起来容易,具体操作起来却非常困难。虽然有上级配发的“简易式食品检测箱”,但受其功能单一、检测性能差等局限,对部分假冒伪劣食品不能有效检测。日常监管中,执法人员判断“问题”食品大都还是用“一看、二闻、三触摸”等传统原始手段,加之人力、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基层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问题”食品很难做到令其销声匿迹。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对策
(一)以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素质为目标,全方位打造高素质的监管执法队伍。提高工商所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重点学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工商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责、执法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提高对食品监管风险点的认识,进而更好地推动食品监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整合有限的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各基层工商所之间也应该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借鉴、探讨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为食品监管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二)强化执法,严惩违法。近年来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其原因,一是利益驱使,二是法律法规的打击效力不强。对于一般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基层工商所一般都本着和谐执法、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基于当事人的承受能力作适当处理,但是很多经营户在受到简单处理后,并未真正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意识,在以后的检查中依然会发现有过期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从重处理,不但对当事人更能对周边的经营户起到警示作用,切实提高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技术手段。工商部门应增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适当配备快速、高效、简便的检测设备,以改变仅靠眼看、手摸、鼻闻、询问等手段判断产品质量的经验作法,使其有真正具备承担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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