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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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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8篇

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我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机构设置: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七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股、律管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人事股和法律援助中心。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普法办。

(二)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乡科级正职干部1名、副科职干部三名,乡科级正副科级干部18名。

(三)人员结构:中央政法编51名,事业编9名。其中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13人,31至40岁18人,41至50岁11人,50岁以上18人,队伍年龄呈老年化状态,中年干部成为中流砥柱。干部队伍文化程度较高,本科学历46人,占总数76.6%;大专及以下学历14人,占总数23.4%。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女性干部为18人。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二)坚持加强司法局队伍管理工作。近年来司法局本着努力打造一支领导信任,群众拥护,干警自豪的政法队伍为宗旨,大力开展不忘政法初心教育活动,使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成为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能够经受各种考验,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

(三)坚持把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和发展。但也要看到,目前的现状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依然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司法行政干警专业水平不够高。机构改革后,把原来县法制办的职能全部划入了司法局,由于机构编制限制,到目前只调进了一位工作人员,而许多工作专业化的要求很高,一时无人接替和适应。同时,原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的工作职能本来就很多,这些工作需要对法律掌握比较透彻的人员承担。

二是司法行政缺编严重。县司法局公务员编制51名,目前下辖社区矫正等10个股室,但县司法局机关定编人员只有18名,按每股室2人计算,加上局班子人数4人,至少也要24人,由于缺编问题严重,很难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

三是干部流动机制不畅。受多种因素影响,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存在人才引进难,提拔交流少,人员结构老的局面。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繁重,导致人才引不进来,引进来作用发挥不了,业务刚熟悉却又留不住的现象。司法局机关也存在队伍年龄偏大,40岁以上就占60%,专业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

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建议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是增加司法辅警岗位。面向社会进行招考,确保乡镇司法所达到2人以上定岗招录。

二是创新干部内部交流机制。实行内部交流制度化,机关股室与司法所、司法所与司法所之间,机关与机关之间干部换岗轮训,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鼓励干部结合岗位需要参加各类考试,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能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精兵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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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篇2

根据区人大会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会调研组,于_月中旬,对区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区人民法院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进行现场视察,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各种资料,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征求辖区镇(街)党委、政府、人大、派出所、司法所负责人和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建议,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基本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目前,区人民法院共有三个中心人民法庭,即第一、第二、第三中心人民法庭。每个人民法庭辖区人口,均在_万左右。三个人民法庭现共有干警__名,其中在职在编干警__名,聘任制干警__名。__年以来,三个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__件,审结各类案件__件,占区人民法院结案数的__%,人民法庭法官人均年结案数__件。先后有__名干警获得表彰,其中_人被市高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办案标兵”,_人被市高法院评为“办案能手”,_人荣获市民政局授予的“__好人”称号。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多次被评为“先进人民法庭”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第三中心人民法庭被区委政府授予“调解先进单位”称号,三个人民法庭均被市高法院授予“民生法庭达标单位”。

(一)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建立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联系人民法庭工作制度,实现了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在__年被市高法院确定为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单位后,立即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民一庭、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法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和经验总结工作,切实解决了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精心制定了方案,对改革试点的目标、任务、内容等作出了具体安排。通过逐级召开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传达了相关改革会议精神,打牢了改革的思想基础,掀起了学习讨论司法体制改革的热潮,引导干警做好了思想准备和能力储备。三是稳妥推进了改革,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合理确定了主审法官员额,细化了庭长、副庭长、主审法官的主要权责和其他人员的工作职责,逐步完善了主审法官业绩评估和退出机制、差错案件责任追究机制和人民法庭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制度,确保了人民法庭主审法官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常运行。

(二)创新机制,司法公信提升

区人民法院面对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给人民法院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对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始终坚持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切实把司法机制创新作为推进人民法庭工作不断发展的内在动力,不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一是提高了诉讼服务质量,以“示范民生法庭”创建活动为抓手,在强化人民法庭立案导诉、接待接访、信息查询、疑难解答等传统服务功能外,大力推行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的诉讼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安装便民服务自助查询系统、制作便民诉讼二维码,借力官方微博、微信、司法政务网站等媒介,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二是着力减轻了群众诉累,强化了“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理念,对案情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高了审判效率;规范了巡回审判工作,加大了巡回审判力度,方便了群众诉讼。三是积极参与了社会治理,灵活运用公众开放日、观摩庭审、以案释法、送法进校园等形式,积极开展了法治宣传,引导基层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实行了诉讼前移,将辖区一些突出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延伸了审判职能,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积极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立足实际,网络建设到位

区人民法院为确保上下联动,立足实际,扎实开展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确保了便民诉讼网络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一是完善了便民诉讼网络,按照“方便群众诉讼、协助法院工作、优化审判质效”要求,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便民诉讼站为主干、便民联系点为支点、便民联络员为纽带,扎实开展便民诉讼网络建设。以“选好人、借好力、管好网”为着力点,在已有的庭、站、点、员“四位一体”布局基础上,重新在各镇设了1名联络员骨干,对便民诉讼网络进行了完善。二是规范了制度和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了区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设立便民诉讼网络专项经费,制定了《便民诉讼网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保障了便民联络员培训、误工等相关费用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制定《便民联络员工作职责》、《便民联络员骨干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便民联络员业绩评估和奖惩机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强了对便民联络员的管理,确保了便民诉讼网络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三是完善了“大调解”格局,聘请人民调解员担任便民联系点负责人或便民联络员,实现了便民诉讼网络平台与人民调解网络的有机整合和无缝对接,通过调解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区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在履行审判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行政区域规划等方面条件的影响,在建设工作过程中仍然存在案多人少、诉讼服务跟进缓慢、设施改造不完善和人员编制不足、干警职级待遇偏低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案多人少矛盾突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以矛盾纠纷为主的民商事案件逐年上升,群众的司法需求也不断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在人民法庭较为突出。目前,全区三个中心人民法庭,每个辖区约30万人口,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仅有在职干警17名,法官人均年结案件,多的达200余件,同时还承担着开展巡回审判、指导人民调解、进行以案说法与法治宣传等社会治理工作,往往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法官的工作和心里压力较大。

(二)诉讼服务跟进缓慢

区人民法院虽然挂牌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但功能不够完善,理念不够先进,地方偏狭小,没有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功能,还不能满足当事人的需求。而三个中心人民法庭,目前还没有建立诉讼服务站、当事人和证人单独等待区、巡回审判站(点)独立办公场所,没有完全做到“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使司法工作完全贴近群众。

(三)装备经费保障薄弱

尽管近年来上级人民法院和区财政不断加大了对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力度,新建了办公楼,不断提高了办案的科技含量,但与先进地区的人民法庭尚存在很大差距。人民法庭在便民利民理念、法庭功能设置、业务用车等物质装备、人民法庭文化建设等方面尚存在不少差距。同时,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也明显制约着人民法庭审判职能的正常履行,影响了干警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司法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案件的大幅上升,少数法官感到难以适应,传统的办案方式和理念显露出弊端,尤其是个别法官在紧张的工作中,心态调适不好,影响了办案质量;青年干警存在不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工作经验欠缺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化解。

三、对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几点建议

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处在最基层,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因此,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功能,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

(一)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归根结底要通过执法办案来实现。一是要优化人民法庭人员配置,真正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善于管理、长于协调的优秀法官担任人民法庭的庭长、副庭长,安排富有法律实务经验、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到人民法庭工作,以满足人民法庭开展审判及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减轻基层法官工作强度。二是要在物资装备和经费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和适度倾斜,确保人民法庭工作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优势,积极为辖区和谐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推进司法为民工作

诉讼服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工作的核心内容。一是要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并按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标准配置,实现司法便民利民网络的全覆盖,为当事人提供一个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流程,让当事人打官司更明白、更便捷、更温馨。二是要严格法律程序,确保案件质量,做到依法公正裁判,树立司法公信力。三是要加强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好当事人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要强化物质经费保障

物质保障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坚实基础。人民法庭的干警身处一线,审判任务繁重,工作条件却很艰苦,需要积极优化干警的办公环境,改善干警的办公条件,充分满足干警的实际工作需要。一是区人民法院要足额保障人民法庭办案的实际支出,福利待遇方面要尽可能向人民法庭干警倾斜。二是人民法庭所辖各镇(街),要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要像关心支持派出所、司法所一样,关心支持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三是区财政要逐年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的经费投入,对一些必须改善的建设项目,如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法庭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要纳入财政预算,给干警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他们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这样才能拴住干警的心。

(四)要加强干警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的动力源泉。一是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着力扭转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的尴尬局面。区人民法院要针对这种现状,积极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建立引进使用人才机制,不断拓宽人才引进路子,力争做到保编增编。二是要加强人才教育培养,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一对一”为青年法官配备指导老师,重点指导青年法官熟悉社情民意、掌握办案特点、领悟调解方法、提升庭审与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增强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重点实施青年法官一线磨砺计划,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明确新任助理审判员到人民法庭工作的年限,不断加强干警的业务培训。三是要扎实开展“示范民生法庭”创建活动,按照市高法院要求,特别是要在调研信息工作方面求得突破,力争创建成功。四是要继续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把落实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作为人民法院重要工作来抓。同时,建议区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要会同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解决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的办法措施,逐步使人民法院整体队伍职级待遇落实制度化、科学化,建立起长效的人民法院干警职级管理新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篇3

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现实需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法院如何在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的同时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从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在诉讼上的缺陷分析入手,提出对策建议。

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与不足

(一)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现状

1、行政诉讼是实施宪政的重要保障。20__年至今年4月,pp法院审结的涉及公安、城建、土地、劳动和社保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为77件。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9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的2件,原告主动撤诉和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26件,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37件,其他3件。

2、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法院在依法审判案件、确保司法公正的同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__年,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得到救助的案件为60件,诉讼费减、免、缓累计16万元。20__年,全年共为74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4万元。20__年11月起,实行了先执行后收费制度。

(二)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不足

1、司法救助的方式过于单一。20__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确定的方式就是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这无疑是不全面的,不仅与被救助者的需求之间有一定差距,与公平理念也有一定距离。诉讼权利的保护与实现,不仅是对当事人实行诉讼费减、缓、免交,而且是当事人在诉讼中诉权行使时遇到法律阻却事由,以及不能、无法通过自己的能力行使诉权保护合法权益时,对他们进行法律知识的援助,否则他们很可能在诉讼中败诉,对他们进行的经济上的援助也会付之东流,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救助。

2、司法救助的有关操作不具体、不规范。《规定》尽管对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救助的范围详细列举了十一项内容,具有一定操作性。但是,司法救助范围的十一项内容中多次强调“生活确实困难”,但对“生活确实困难”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如《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但因为对属于救助范围的十一种情况,什么样的情况,应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材料,应由哪一级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是民政部门出具,还是所在地的办事处、乡镇出具,或是单位出具,没有详细的规定,所以不好把握。因此,要使司法救助在审判实践中更趋规范化,建议上级法院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

二、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及其在诉讼上的缺陷

(一)弱势群体案件的特点

1、案件数量多。全国各级法院一年共办结案件达800多万件,pp法院每年办结的案件也超过了5000件。其中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如农民失地案件、消费者权益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拆迁案件以及家庭暴力案件居高不下。

2、案件影响大。弱势群体的案件,不少是社会热点案件,比较敏感,一旦受理,往往引起社会轰动。

3、案件法律关系新。有的案件是法律欠缺,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被侵犯的事实已明显构成,但司法迟迟不敢到位。如经济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而造成的对消费者的利益损害。

(二)弱势群体在诉讼上的缺陷

1、诉讼行为能力的劣势化。在诉讼中由于需要负担包括案件受理费在内的诉讼费用、收集证据所必须支出的诉讼成本以及参加诉讼所不可避免的费用支出,经济困难者相对非经济困难者存在着明显的且可判断的弱势。

2、诉讼心理素质的脆弱化。在诉讼中,不同的诉讼主体有着不同的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念等,必然导致诉讼心理素质的多样化差异。弱势群体在诉讼中的心理压力高于一般诉讼主体,在诉讼中有比较严重的顾虑感、比较强烈的挫伤情绪和比较普遍的社会支持缺失感,这些使得弱势群体保持高度敏感性,其诉讼心理素质极易受到触动和影响,十分脆弱,难以自我进行有效的调适,进而容易对诉讼乃至司法公正失去信心或信任。

三、法院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的对策

(一)拓宽司法途径,为弱势当事人提供完善救助

1、立案救助。立案是司法救助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要大胆改革立案方式,采取各种便民、济民措施,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责,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推行口头立案方式,即对因文化程度低或身体有残障等原因写不了诉状而要求立案的,可以口头起诉。立案法官向当事人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诉争事由及审查相关证据材料后即行立案。同时,要加强立案阶段的释明工作。

2、审理救助。司法独立和司法公开,是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关键之一。要建立一支独立的、具有高素质的司法审判人员队伍,完善公开、透明程序的司法机构。克服司法的地方化、非职业化和行政化。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审判架构,建立少年法院或少年法庭,通过专业审判,教育、帮助和挽救犯罪的未成年人。整合行政审判力量,扩大行政诉讼受理的范围,确保受公权侵犯的弱势群体能及时得到救济。设立专业的维权法庭或小额民事诉

讼法庭,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切实保护新居民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3、执行救助。执行是诉讼的延续,“案结事了”是诉讼的最理想状态。弱势群体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权利自我保障能力欠缺,更需要法律和社会给予特殊的保护。人民法院要在诉讼制度、内部机构设置等方面进一步改革创新。在执行阶段,涉及弱势群体的,则应做到既要维护法制权威,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充分实现“弱势群体生存权保护原则”。

4、建立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制度。经费保障是司法救助工作正常开展的最根本条件之一。在一些司法救助制度较为健全的国家,司法救助经费都依法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由国家财政予以支付。建议将司法救助基金纳入到社会保障基金的范围,管理上该基金在民政部门设立>文秘站-中国最强免费!(二)完善诉讼制度,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首先,从“保护人权”的法律原则出发,充分给予弱势群体诉权。其次,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审,做到繁简分流,在法定审限结案,避免超审限。第三,坚持立案公开,审理公开,质证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公开。法律文书要充分说明判决依据的理由,并且公开上网,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和监督。

(三)不断改进作风,树立亲民审判新形象

一要摒弃“衙门”意识。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上,平等对待和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对话和诉求,为当事人提供一个公正、透明和亲和力的诉讼空间,使诉讼高效有序地开展。把为民、利民、便民思想贯彻到司法工作的全过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困难疾苦放在心头,不轻视往往涉及百姓生活的小额案件。二要多做诉讼调解工作。注意把现代司法理念的民主和中立同中国传统文化的“和为贵”结合起来,把法理解释同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实质正义。要对现有的审判体制不断创新,为弱势群体及时、低成本地维权创造条件,使审判机关成为弱势群体的依靠。三要为弱势群体尽职服务。在诉讼中提供更多的便利,以帮助其充分实现合法权益,降低诉讼成本。鼓励事实或法律关系清楚案件的困难当事人不委托代理人,自行进行诉讼,帮助确需请律师代理而无钱委托的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对涉及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小额债务纠纷、劳务纠纷、婚姻案件等着重实行调解,力争协商解决。

法院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需要正确处理好平等原则与倾斜性保护原则之间的关系,防止矫枉过正。同时,法院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不是无条件的,也不是万能的。在保护弱势群体利益过程中,需要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联动,使之进入良性轨道。

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篇4

一、做法与成效

二是坚持理论学习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充分发挥监督约束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二是党务干部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法院案件多、任务繁重,整天忙于审理案件,难以抽出有效时间,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方针政策和党务知识,导致政治理论修养不足,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讲政治当成生命线,善于从全局谋划部署推动法院的整体工作,突出抓好司法体制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定不移护航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承担起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政治责任。

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篇5

一、xxx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杜秀丽获得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二)党务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党务队伍力量配备不足,班子不健全。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基层人民法院陆续开展了人事和机构改革。人事和机构改革后,人员优先配备到审判一线。这就造成党务干部人员配备时间具备滞后性,某些支部书记已退休,但支部书记人员未及时调整,党支部活动开展存在支部书记空缺的现象。二是党务干部职位缺乏吸引力,队伍稳定性不足。开展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务干部被列为司法行政人员。因审判工作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在晋升、薪酬等各方面存在差别,干警多愿扎根审判一线,争取早日入额,愿做专职党务干部的干警少之又少。改革对原有的党务干部心理上也产生影响,有些党务干部放弃现任职务申请入额,有的党务干部产生了离职意愿,有些甚至出现了一些错误的言论。据统计,在基层法院从事党务工作的仅1-2人。三是党务干部工作底气不足。在基层法院党务干部自身不能入额,反而要做其他暂时无法入额干警的思想工作,工作底气存在明显不足。

可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如创建文明庭室、文明机关等。为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还要做好党内关爱工作,对党员的工作生活给予关爱,努力为干警干事创业创造条件,让党员干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篇6

法院党组、院支部在县委、县人大、机关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领导文秘114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监督和指导下,学习上身先士率、带头提高;工作上以身作则,带头苦干;廉政上率先垂范、带头秉公执法;待遇上不搞特殊,带头艰苦奋斗;作风上不主观臆断、带头发扬民主。事事紧紧围绕法院的各项工作大局、求实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深化和探索支部生活的新路子、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干警队伍立下了汗马功劳,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一、机构名称及党员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共__县人民法院党组。

中共__县人民法院支部委员会。

县人民法院党组现由三人组成,其中院长1人、副院长2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49岁,最小的41岁,三人均为法律大专学历。

茂县法院支部现有党员33人,其中退休人员11人。在职干警33人,党员干警22人,占干警总数的67。其中本科3人,专科17人,中专(高中)2人;26至30岁3人,31至35岁1人,36至45岁12人,46至50岁4人,50岁以上2人。

二、抓教育、不忘宗旨、把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

法院党组、支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及时组织干警学习有关文件和和江“”重要思想和精神,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制度,规定学习时间概不安排其他工作。努力实践“”重要思想,经常开展“百题党的知识问答”竞赛活动,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将干警带出去过组织生活的作法,把学习教育活动寓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既丰富了干警的精神生活又提高了大家的思想情操,更达到了相互沟通、加深了解、促进工作的目的。结合年轻人的特点,开展谈心活动把政治学习教育与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党组成员、支委们不但根据干警的思想实际,与一般干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个别交心谈心,而且提倡干警上下之间、相互之间经常开展谈心活动,不断沟通思想、融洽相互间关系。干警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增强。为此,向党组织递交申请的人不断增多,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特别是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支部工作的作法效果良好。院支部坚持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为内容的“三职”教育,制定了“三职”教育的具体内容。职业道德要求做到六个一样,即接待要热心不冷漠,地位高低一个样;听诉要专心、不烦燥,对生人熟人一个样;教育疏导要耐心、不厌烦,来谈次数多少一个样;调查要细心、不草率,案件影响大小一个样;调解要诚心、不敷衍,当事人态度好坏一个样;处理要公正、不徇私情、对远近新疏一个样。职业纪律要坚持贯彻《人民法院干警十不准》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职业责任着重强调办案要及时、调查要全面、案情要真实、方法要灵活、处理要正确。“三职”教育有效地规范了广大干警的职业行为,改进了审判作风。文秘114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四、抓廉政、拒腐防变、提高司法机关的崇高声誉。

五、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篇7

为助推我院第二个三年发展规划的的步伐,进一步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就我院干警队伍状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院干警队伍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经省编委、总局编委核定我院设置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处、监察室、立案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队。

现设有__个中心法庭:分别是____人民法庭、____人民法庭、____人民法庭、____人民法庭、____人民法庭、____人民法庭、____人民法庭、____人民法庭、____人民法庭;设有__个办案组:分别是____办案组(属____人民法庭),____办案组(属____人民法庭),____、______、____、______江4个办案组(属____人民法庭)。

(二)干警队伍情况:我院编制____人,在岗干警人数____人离岗待退干警__名。干警年龄层次情况:35岁以下干警____人,36岁至45岁干警____人,46岁至55岁干警____人,56岁以上干警__人(含4名离岗待退干警),全院干警平均年龄42岁;学历情况:大学本科以上____人,其中,取得研究室学历1人。大专2人;职级情况:副处级以上__人,正科级4____人,副科级__人,科员级____人。审判职务情况:具有法职资格人员____人(含行政部门法职人员__人),助理法官__人,书记员__人,微机员__人,法警__人,通过司法考试____人;政治面貌情况:中共党员____人,共青团员__人,群众__人。

干警招录情况。自08年以来,以各种方式招录干警____人,其中组织调入干警__人,以公务员招录干警__人。其中:法官__人,法官助理__人,法警__人,微机员__人,书记员__人。

干警流失情况。自08年以来,共流失干警____人,其中退休__人,调出__人。流失干警职务为法官__人,法警__人,书记员__人。

二、目前我院队伍建设现状及分析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大多数干警能够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开拓进取,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人机制问题。在用人机制上由于历史的原因,一部分靠论资排辈在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占据了领导位置,不同程度挫伤了一些年轻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产生了干好干坏都一样,熬年头等位子的消极情绪。

2、人员专业结构问题。从学历结构上讲,我院高素质人员严重短缺,仅有1人考取了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在全院本科学历以上68人中,全日制本科学历只有5人,仅占全院本科学历人员%。从专业素质上讲,少数干警不能完全适应岗位的要求,缺少独挡一面的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特别是法庭已经出现审判人员青黄不接的问题,由于近两年部分法庭庭长即将退休,法庭庭长选任存在潜在危机。

3、基层法院缺乏在职专业培训能力水平较低。虽然对业务培训采取了一些措施,制定了培训计划,但对培训工作只是流于表面文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一些新型的疑难案件也逐渐出现,而由于审判人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大多数干警知识更新不到位,理念滞后,存在坐吃山空、凭老经验、按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办案吃力费时,质量不高。

4、法官的后备力量断档。从年龄、学历等结构可以看出,大部分法官都是先高中(初中)升专科后,再专升本学历,第一学历较低,由于建院初期至90年代中期进人门槛较低,相当一部分干警理论知识功底匮乏,而这一部分人员目前基本都工作在审批一线岗位,院机关及法庭中层领导绝大多数也是由这部分人员担当,导致审判工作质量不高,因此急需补充法官的后备力量。

5、没有高层次、复合型法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学历干警虽然已达62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毕业的仅5人,其中法律专业1人。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二、三学历。这些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学习,法学理论水平不高,整体业务能力不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质量和调研能力的提高。

6、编制紧缺问题。1998年,省编委给我院设定编制90人(当时核编时未含青年、佳南法庭、嘉荫法庭)。重新核编后,总局编委核定的编制75人。目前,院机关1人庭室6个,3人法庭3个,1人办案组3个。可以说,无论是院机关还是法庭、办案组,这种人员组成是很难承载其工作任务的,这也将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不高、工作推着干、干警无暇顾及业务学习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的产生。

(二)制约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

1、用人机制问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肩负着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重任。建院初期,由于对新进人员的考核、使用等制度尚不健全,往往都是领导批条子、凭关系、指令安排,公开选调、选招机制没有实行,造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年龄偏大,特别是中层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到退休。受编制体制的影响,干部的调整进出口不畅,建院以来,前三任主要领导均是由分局党委选拔任用,第四任主要领导也就是现任领导是通过垦区系统交流任用的,因此我院也有一名副职领导出口交流。中层领导均为敞开出口进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法院干部队伍的发展,影响着干警积极因素的发挥。

2、干部队伍素质的制约。由于历史的原因,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相对较低,培训工作跟不上。一是培训质量不高。人民法院的培训工作是审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人民法院就要不断学习,强化培训,要向全体人员及时贯彻新的思维模式,新的法律内容,新的审判经验,就必须通过不间断的培训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项业务培训大都是上级法院组织培训的,在落实培训内容上是很苍促的,在时间安排上是很短暂的。由于仓促的内容、短暂的时间安排,干警在培训中接受的新课题、新内容、新案例、新思维是有限的,由于受培训模式的制约,从而影响了干警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二是基层人民法院繁重而又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特别承办第一审案件,一些干警多忙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没有时间去更新理论业务知识,更新思维方式,更新审判观念,缺乏理论知识的储备和知识能量积蓄,在办理案件中往往是现学现用,对照书本查找,丢掉书本凭经验,往往是案结事不了。

3、对基层法院实行法院干部队伍序列管理时机不成熟。法院综合服务部门干警对分类管理存在一定的忧虑心理,因为毕竟一部分综合服务部门的人员具备法官职务,只是由于工作需要而从事审判综合服务工作,分类管理后不同人员心态不平衡,法官在综合部门不办案件有意见,办案法官任务重、风险大、待遇不高也有意见,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积极性难调动。

4、由于垦区特殊的管理机制,多年来一直受经费严重不足的制约。省内培训经费一直处于紧张状态,省外培训控制相当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学习培训机制。积极探讨审判方式改革,对于提高审、执案件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要确保“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执行兑现、案结事了”办案运行周期的完成,必须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因此,要使广大干警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创新教育培训管理的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培训成效,加大高层次、专家型法官教育培训力度。调整教育培训内容,如基层法院的法律文书制作、庭审观摩、驾驭庭审能力充实到教育培训内容中去。二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尝试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基层法院的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学习,由资深法官做老师,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三是建议取消对在职干警取得法律职务任职资格后任命法官的不适宜限制。四是坚持教育培训与审判工作实际不脱节、相适应的培训理念。真正把教育培训内容运用到实践审判中去。定期或不定期对干警的学习进行测验,用学习指导审判实践。

3、适当改变现有法官选任方式来提高法官的素质。上级法院的法官应尽量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负有指导监督的职能,客观上要求上级法院法官的素质高于下级法院,所以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选拔上级法院法官能有效保证上级法院的法官素质。同时广开渠道,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干警的待遇。

法院到县法院调研报告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我院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三)培育和践行法院职业精神。坚持教育熏陶、模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法院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培育法院职业精神。法院干警要当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职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评价机制,使法院干警养成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理性公允的职业品格。认真落实各级政法职业荣誉制度,完善树立先进典型、表彰优秀法院干警常态化机制,管饭开展尊崇职业荣誉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按照中央安排认真执行荣誉退休制度,增强法院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实施法院文化工程,结合实际打造法院特色文化项目,建设传承红色基因、体现时代精神、彰显正义正气的法院文化,为法院事业发展注入精神动力。

(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坚持政治工作部门与业务部门齐抓共管,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向办案一线延伸,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立法院干警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健全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开展个性化思想教育,深入细致做好法院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的思想引导、情绪疏导工作,统筹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加强法院机关党的群团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重大改革政策的解疑释惑、宣传解读。强化互联网思维、新媒体意识,建设智慧政工,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作为思想政治工作新载体,构建以网络为平台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推广案例式、互动式教育模式,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水平。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一)强化能力和业绩导向。聚焦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层分类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岗位素质能力基本标准。健全司法业绩档案,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法院干警绩效考评体系,在职务晋升、薪酬待遇、荣誉激励等方面全面体现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法官入额人员动态调整、不称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任用人机制。探索实行资深优秀法院干警延迟退休、志愿服务制度。

(二)大力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司法专业能力。引导法院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加强法律逻辑训练和法治实践锻炼,自觉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把专业化建设同国情、市情和区情结合起来,同司法为民结合起来,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既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又注重运用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健全与专业化要求相适应的司法标准体系。持续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健全案件评查剖析研讨常态化机制,广泛开展精品示范案件评选,健全司法公信力评价制度,注重质效、追求公平成为法院干警价值取向。以专业化管理提升专业化水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群众对司法的需求和呼声,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健全以案释法制度,试行司法办案、释法析理、疏导情绪同步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调解等办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法院干警基层磨砺,鼓励法院干警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岗位锻炼成长,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提高科技运用能力。牢固树立科技要警力、要核心战斗力的理念,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造就一大批精业务、熟法律、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建设紧跟信息化发展趋势、掌握先进信息技术的新型法院队伍。加强移动化办公、可视化管理、数据化分析等信息化系统研发应用,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建设数据化、智慧型法院机关。实施司法服务模式创新变革计划,促进科技人才、信息技术与法院业务深度融合,推进司法工作的流程科学再造。坚持以信息支撑决策指挥、引领实战实务,建设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法院数据管理平台,为法院干警司法办案提供强大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撑。鼓励法院干警密切跟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创造性运用现代科技最新成果破解法院工作难题。提高社会沟通能力。树立主动宣传、立体传播理念,以主动坦诚的姿态同社会沟通、开放包容的形态面对媒体,统筹法院资源和社会资源,建立全员参与的舆情引导格局,凝聚壮大法院工作正能量。建立新闻发言人、官方微博微信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制度,完善法院宣传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实现舆论监督与法院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良性互动。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建设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舆情应对处理系统。加强研究并遵循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建好、用好、管好法院媒体和法院干警自媒体,提升互联网时代法院干警的媒介素养和社会沟通能力。

(三)增强教育培训实效。建立完善符合法院干警职业特点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教育培训管科学化水平。聚焦战斗力标准,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实施精准化培训、专业化训练,广泛开展轮值轮训、实岗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推动干警多岗位、跨部门实践锻炼,提高实战本领。以能力为引领、需求为导向,推进分级分类分层培训,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使法院干警知识结构、专业素养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继续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建立岗位业务咨询顾问制度,助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建立网络+培训机制,分层次按需求培训,促进广大干警随时随地随案学习。充分利用各级培训机构和市内高等院校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共建公用培训基地。健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把教育培训情况作为法院干警考核评优、任职晋升的依据。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统一招录、分类招录、特殊招录工作,把好法院干警入口关,让高素质人才进入法院队伍。积极配合开展法官遴选、选任、选拔工作。严格执行新录用法院干警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大力引进和培养网络安全、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涉外法律、信息通信、心理咨询、双语司法等各类急需人才。建立适应法院工作专业化要求的人事制度,畅通专门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努力造就更多精通理论、熟悉实务的法院人才。

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一)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上级各项纪律条令。严格执行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法院干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禁止法院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法院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教育法院干警不断净化自己,切实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底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律规矩经常性教育,健全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制度,引导法院干警养成纪律自觉,切实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二)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要求,严守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持之以恒抓好法院队伍作风建设。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建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机制、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及时查处相结合,持续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等顽疾,综合治理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司法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按等司法问题。完善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建设,健全完善法院部门、法院领导干部及干警联系群众制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分类制定法院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办案组织、办案人员责任权限,构建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健全类案指引、案件质量评估、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推动全员全程案件质量效率监管,建立健全监督制约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建设集实时监督、动态管理、风险提示于一体的司法流程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司法权运行信息化、司法办案全过程记录留痕。编制司法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健全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制度,构建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完善司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实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四)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建立集网络、电话、心寒、上访等于一体的法院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清除充当黄赌毒、黑恶势力等保护伞的害群之马。坚持一案双查,坚持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建立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和警示教育机制,营造全面从严治警的浓厚氛围。

四、全力提升队伍建设

二是实施人才强院工程,提高队伍素能。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帮助青年法官养成职业良知、提高审判技能。扎实推行一线磨砺计划,多岗位、全方位培养锻炼青年法官的综合能力,促进青年干警成长。加强与法学院校优质教育资源的合作,坚持每年组织开展专家审判实务讲坛、岗位练兵等素能培训。通过注重法官内涵式发展,我院涌现出一批国家及省部级优秀法官典型。2016年刑庭庭长刘宏伟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官,执行局副局长彭峰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人民好公仆称号,立案庭庭长王英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三是一手抓审判,一手抓调研。加大调研工作力度,坚持审判调研两条腿走路,既注重实际司法个案的矛盾化解,也注重从实际司法个案中总结司法经验、提炼司法规律,为立法提供范例和参考。近年来,我院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论文二等奖4篇、三等奖1篇、优秀奖6篇。

四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大力培育实、公、新、廉的南岸法院精神,注重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和精神层面的激励。编印《南岸审判经纬》、《南岸审判时讯》两套刊物,定期开展法官沙龙研讨活动,组织演讲比赛、读书调研活动,培养高尚人文情怀和职业道德操守,提升干警文化修养,培育高素质法官队伍。

五是强调司法廉洁教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执行任职回避等规定,实施廉政监察员制度,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全方位监督。组建法官家属后盾促廉平台,开展重要职务及重要岗位的法官家属温馨提示行动,组织干警定期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软化教育,硬化监督,连续五年保持廉政零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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