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通常包括一个总结陈述概括工作周期内的主要成果,工作总结可以用来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 ,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院工作工作总结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工作工作总结篇1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52号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文件精神,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从去年10月起**县法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半年多来,**法院的专项活动先后经历了发动、推进、再推进和最后攻坚四个阶段。至 6月19日 ,以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和四类重点案件的清积专项活动已基本结束,全县列入清理范围的五类积案已清结完毕。
一、全院清案活动开展基本情况
中院开展冬季清理积案动员大会后,**法院迅速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召开了**县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县开展清积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院领导及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车辆充实执行力量,人力、物力的增强,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我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所有院党组成员都亲临执行一线指挥、协调,极大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领导重视,多方支持,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院自去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领导、 人大监督、 政府支持、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院党组统一调配执行局、 庭 、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清积攻坚战,通过各方努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 20xx年5月31日 ,全院共有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73件,重点案件32件,共计105件,除重复交叉9件,实有积案96件,已全部执结,执结标的190余万元。其中采取强制措施40余次,拘留被执行人16人,罚款6人。
二、**法院清案活动的四大特色做法和经验
(一)基本形成了由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的清案活动大格局
1、加强了清案活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清案活动领导机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综合组、宣传组、后勤组、实施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的清案活动。还对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督促清案活动进行具体分工,党组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基层法庭。辖区内各基层法庭协调院内相关部门,挂钩联系辖区内对口乡镇,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贯彻落实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花大力气摸清了**执行案件家底
清案活动刚开始,院领导就敏锐地意识到:摸清**积案底数既是开展清案活动的基础,又是决定清案活动成效的关键。因此在去年11月初,**法院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现在负责,更是对将来负责的积极精神和负责态度首先打好第一仗:摸底战。经过全院近半个月的务实摸查,共计清出历年有财产可执行案件7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56件,共计429件,其中四类重点案件32件。在清案活动期间的各个阶段,上述积案统计数被反复验证、核对,最终经受住了考验,为本次清案活动乃至今后开展的统一清理积案活动捧出了一份详实的“执行案件家底”。
3、重视发挥各级执行协调指导小组的作用
院党组对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十分重视,每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了由执行局负责,办公室、 政工科协助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党组书记,院长每次亲自向县委、人大、政法委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县上领导的支持,积极与县政协、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重视,于20xx年成立了**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和法院院长为副组长,二十余个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后因人事变动,于20xx年又及时进行了调整。使得我院的执行工作成为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努力的工作。
4、全面建立执行救济金制度
即或是尽最大努力加强执行工作,也还是有相当多的案件无法全部执行,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我院在较好执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工作,争取各方支持。与县政法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执行案件特困申请人实行执行救助的暂行规定》。对执行救助工作进行了规范化管理,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设立了执行救助基金,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对几十名特困申请人进行了执行救助,现正在争取将执行救助基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5、增强充实了清案活动力量
**法院在清案活动中普遍加强了对执行机构的领导,在人员配备方面向清案活动大幅倾斜。利用清案活动契机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一些业务能力较强的审判骨干和司法警察充实到执行队伍中,促使清积活动的顺利进行。
6、增配更新了一大批执行装备
清案活动开始后,在院党组的重视和关心下,为执行局配置电脑4台,照相机1台多功能复印机二台等一批设备,协调配备执行车辆确保执行活动顺利开展。
(二)蓬勃进行了一次由传统执行方式与创新执行方法相结合的清案大演练
在清案活动开展的近四个月中,**法院在中院的统一部署下,先后开展了三个阶段的战役行动。去年10月份清案活动刚刚开始,为在全县营造声势,**法院进行了突击执行行动。围绕清案重点,对辖区内的大安、阳平关两个中心镇区的执行积案,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驻镇突击行动,一举执结这两镇的各类积案21件。在清案活动开展的第一阶段, 广泛进行的这类突击执行行动,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法院清案压力。一月至三月期间,在两次清案活动推进会前后,**法院重点开展了集中执行行动。先后召开公开执行大会,以集中拘留一批、集中释放一批、集中兑现一批、集中教育一大批的方式,共宣布了对16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措施,同时对 名拘留后全部履行的被执行人提前解除拘留,,还在执行大会现场集中兑现了总额达30万元的执行款。公开执行大会后,还以说服教育的形式进一步宣传清案活动的积极意义,触使了部分心存幻想和侥幸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进入三月下旬以来,随着清案活动逐步进入最后攻坚阶段,重点清理的执行积案已大部分执结,剩余的案件大多属很难执行的骨头案。针对该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以及案外人以种种方式和手段抗拒法院执行现象,在常规的执行手段已不能遏制其发展势头的情况下,我院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在全县范围内突击进行了威慑执行行动,有效地打击了拒不履行行为,扩大了清案活动的积极效果。在清案活动期间,**法院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累计采取司法拘留措施16人次,采取罚款措施6人。由于清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案情随时出动,强化清案工作力度。清案活动期间,执行干警累计加班100余天。另外,**法院在清案活动期间还启动执行救济制度,共发放执行救济金数25000元,清结积案6件,使一批生活极为贫困的权利人获得司法救济。在多种执行方法联合演练下,**法院清案活动效果明显。在全部清结的96件积案中,,其中以自觉履行和和解履行两种方式执结的共60件,占到了全部积案数的62.5%,使清案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积极营造了以执行宣传和调研工作为主导的清案活动大氛围
首先是高度重视执行宣传工作。中院何建成院长在清案活动动员大会上特别强调指出:执行宣传的效果决定着执行专项活动的成败。为切实加强清案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法院对切实做好专项活动期间的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积极利用《汉中日报》、《汉中审判》、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以及其他手段宣传清案活动,加深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营造法院全力投入、社会积极参与的解决执行难氛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是利用清案活动的有利时机,大力加强执行调研工作。在清案活动期间共发表各类各级宣传信息、简报共计6篇.多年审判和执行实践使广大执行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执行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广大执行干警在繁重的清案活动和常规执行之余,认真学习钻研执行理论,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调研任务,至今已完成调研文章7篇,其中已发表的2篇。
(四)初步建立由执行工作联动和执行威慑两项内容构成的大机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文件精神,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保护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制权威,推进国家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切实有效地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和精神,结合**县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在**法院执行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的主持下,经常同检察,公安、城建、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明确法院将强化与公安、检察、金融、房地产管理、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推进信息互通,健全协助执行的“绿色通道”,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法院执行机构指派专人加强与各协助执行单位的联系和协调,获取相关执行信息,争取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在一定情况下,法院定时将需协助执行的事务“打包处理”,提高执行效率,减低执行成本,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执行信息、向社会公布诚信度较差的被执行人名单。
三、解决执行难工作思路和重点措施
20xx年成立了**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及各部局为成员单位,对于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被执行人难找、可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的现象仍然存在,大量执行案件积压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当事人抗拒、阻挠执行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暴力抗拒执行的事件还时有发生;非法干预和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执行工作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提高。因此,“执行难”既有法院内部的原因,也有法院外部的因素,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这次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是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全国法院开展的这项活动,正是对 “执行难”问题的集中检验和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探索。通过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及时总结活动中的有效经验和取得的成功做法,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必须坚持人民法院为主导,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努力形成和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长效机制。这是我们从事执行工作追求的目标,也是我们今后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在清案活动阶段性告一段落后,我们的 主要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是:
1、进一步加大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关心、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力度
主动争取党委领导、积极寻求人大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这既是**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成绩的一条特色经验,同时也是今后推动执行工作进一步发展所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执行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这一好的形式和做法是开展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在清案活动中,借助执行协调指导小组这一领导机构,**法院一方面改善了诸如执行力量、执行装备、执行经费等自身问题,包括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特别是涉及地方政府、部门以及有可能影响一定区域内的社会稳定的执行积案,另一方面在尽力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上发挥了主导作用。这项工作制度必须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而且要不断赋予新的机制和内容。
2、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
社会和理解和支持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基础。清案活动中,对清案活动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宣传和报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帮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加深了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引导市场主体增强防范意识,树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公信度和权威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清案活动结束后,应继续加大执行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对拒不履行义务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严重违法犯罪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起到教育、威慑作用。同时,在征得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考虑适时对自动履行的债务人予以正面宣传,以树立自觉履行义务的良好社会风尚。
3、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联动和威慑机制的完善力度
在本次清案活动中,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目前,执行协调指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和通过法院与金融、建设、土管、房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通力协作建立协助执行网络和信息共享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初步构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起到巨大的推进和促进作用。
4、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力度
在这次清案活动中,**法院在中院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认认真真发动,一丝不苟实施,扎扎实实推进,一鼓作气完成了清案任务,中院强有力的统一管理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为进一步整体推进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在清案活动基本告一段落之后,**法院将具体部署三项工作,加大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力度:一是组织对清案活动进行考核、验收和评比工作。二是组织对包括清案活动在内的工作全面通报。三是组织开展对执行积案进行统一管理工作。
法院工作工作总结篇2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xx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xxxx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xxxx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xx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xxxx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xxxx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20xx年后新设立的xxxx、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xxxx、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xxxx,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xxxx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20xx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0xx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
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3xxxx;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xxxx元,占资产总额34.7xxxx,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xxxx元,占总资产38.7xxxx。其中工程施工123xxxx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xxxx,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4xxxx,20xx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xxxx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xxxx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xx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
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20xx年期初14xxxx元,本年6月增加600xxxx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xxxx元,全年应摊销36xxxx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xxxx元(报表利润-8xxxx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元(占资产总额的34.5xxxx)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xxxx年成立,20xx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xxxx的子公司,20xx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xxxx元,净资产为-4549.2xxxx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xxx会计师事务所、xxx会计师事务??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xxx会计师事务所、xxx会计师事务所、xxx会计师事务??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xxx会计师事务所、xxx会计师事务所、xxx会计师事务所、xxx会计师事务所、xxx会计师事务所、xxx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xxxx事务所发书面通知书,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xx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3、检查中事务所普遍反映收费低的问题。如对审计业务所采取的招标形式,所看重的只是价格因素,而对其他因素的关注程度却较低,这就从客观上加剧了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使会计市场的买方与卖方权利更加不对称,地位更加不平等。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审计招标办法。
4、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的教育。建议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教育的培训,并作为培训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培训知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如采取案例分析和专题研讨等方式,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执业中真正树立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责任观念。
法院工作工作总结篇3
一年来,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监督和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以工作求创新,质量求突破为目标,强化和规范执行工作合理有序安排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院里和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对一年来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20xx年执行局执行案件收结案基本情况
20xx年一月至十二月份,执行局累计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6件(其中新收176件,旧存10件),共执结案件174件,结案率为%;实际执结数160件,实际执结率为86%;其中金钱债权案件xx1件,金钱债权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万元,执行到位标的万元,标的到位率%;当年一审民商事案件结案数623件,当年申请执行的民商事案件数xx9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以上数据表明执行局工作情况良好,为促进托克逊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20xx年执行工作的开展情况
为确保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托克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结合实际,从现状出发,制定出一套有效可行的实施方案,为顺利完成活动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专门成立了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领导小组。
(二)制定方案,统筹安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创建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20xx年度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重点,同时,结合实际对活动进行了统筹安排,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xx年3月为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至xx月为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为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三)完善机制,强化保障。
为确保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顺利开展,托克逊县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了执行威慑、执行救助、立案审判与执行衔接等一系列长效机制,大力推行快速反应机制,坚持将执行法官联系方式公开,一旦接到被执行人行踪和财产线索的举报,执行局随时组织力量执行。执行员利用双休日、国庆长假、中秋节期间对被执行人外出逃避义务的,推行“四查”办案法,即通过主动查询工商登记、查税务登记、查银行帐户、查房产、车辆等措施,集中力量突破典型案件,取得震慑效果。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我院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派出所干警、人大代表和有威望的宗教人士,多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开展工作,全力解决“硬骨头”案件。
(四)多措并举,确保实效。
一是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执行局每周召开一次例会,对每件重点案件逐一逐案汇报执行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重点案件执行进展情况。针对执行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群策群力,紧密联系实际及时制定可行性执行预案,想方设法运用一切执行手段,对有执行能力的案件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执行;对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向申请执行人耐心细致地讲明原因,取得理解。二是树立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逐案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三是有效处理涉执xx案件。建立健全涉执xx工作机制,坚持每周一召开xx联席会议,听取承办人员的反馈意见及采取的方法措施,分析和排查xx案件,出现有苗头的情况马上制止,把问题尽可能消灭在基层,把xx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五)落实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及执行信息上报工作。
截至目前,执行员共录入执行案件186件,执行日志、案件当事人基本信息,已按要求录入完毕,录入率达到100%。
执行局把信息工作纳入执行重要工作日程,保证信息报送的实效,明确了信息工作报送工作职责,保证了信息报送工作的按期推进。今年,我局累计完成信息简报12篇,其中吐鲁番平安网采纳2篇。
三、存在主要问题
执行队伍整体政治、业务素质还不够高,少数干警大局意识不强,有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倾向;业务素质不高,对执行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个别干警对执行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遇受阻力,或一时找不到被执行人,或双方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不能有效排除干扰,不是多方设法调查取证,而是等待观望,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新积案,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四、今后执行工作努力方向
我局将立足实际,按照县委要求,创新思路,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有效提高了执结率,各项工作有明显的提高,但是仍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配合下,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对影响重大的执行案件,主动向县委、政府、人大汇报执行情况,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经验的前提下,形成书面材料,向县委、人大汇报,做好执行工作调研。对于人大和政府提出的好的建议和意见要积极采纳,并将调研成果,用于执行工作,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加强执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素质,强化能力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对执行权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健全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努力提高司法水平。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及工作思路,努力提高执行效率。大胆借鉴先进法院的执行工作经验同时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本院的新方式、新方法,并适时组织集中执行和专项执行活动,防止产生新的积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选择部分自动履行、抗拒执行、强制执行、协助执行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诚信意识,树立“欠债不还就是违法”的观念。
(四)对涉及乡、镇政府及行政单位和村委会为被执行人的“涉公”案件,由于这些单位经费由政府统一拨付,能否考虑将“涉公”案件债务由政府统筹规划,纳入每年政府预算,一次性解决不了的,分批次逐年解决。
(五)完善司法救助基金申请发放审批制度。针对一些特殊案件例如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申请人(被害人)完全没有得到赔偿的案件,以司法救助的形式安抚申请人(被害人),进一步建立规范化的司法救助申请发放审批制度,形成司法救助体系,尽可能减少“涉诉”xx案件的发生。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局全体干警将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顽强的工作斗志,更突出的工作业绩,迎接新的挑战,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力争圆满地完成各项执行任务。
法院工作工作总结篇4
截止12月25日,全年共完成调研任务17项。审理案件18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9.5%,其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48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4.1%;审理涉外商事案件3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9.4%。审结案件165件,超出岗位目标(75件)120%。其中知产案件审结136件,知识产权案件结案率为91.2%,超出岗位目标(82%)9.2%。以调解结案以及经调解后撤诉的案件62件,调解结案率为37.6%。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为了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调研和对下指导的能力,我庭从审判、调研及其他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入手,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措施。
1、加强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八项制度和规则。
(1)制定了《案件请示、汇报和讨论制度》,对在现有司法体制下既能充分发挥审判长、合议庭的作用,又能在一定的管理、监督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案件质量,以及提高全庭人员的业务素质起到了有效作用。
(2)制定了《加强调查研究和对下指导工作的意见》,提高了全庭及审判人员的调研能力,保证了对下指导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加大了对下指导的力度。
(3)制定了《关于聘请知识产权法律咨询专家的意见》,并配套建立了咨询专家库,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审判人员在审判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提高了审判效率,保证了我庭审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准确性。
(4)制定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案件审限管理办法》,并经审委会讨论通过后在全省范围内施行。该规定对于缩短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加快审判节奏,提高审判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5)制定了调解书样式,修改完善了一、二审判决书样式,增加规定了新的证据规则内容,强调了对法律的引用和解释,从而规范了全省法院的法律文书制作,提高了文书的质量和写作效率。
(6)制定了《内勤工作制度》及《书记员工作规则》,加强对内勤和书记员工作的管理,题化内勤及书记员的服务意识、效率和质量意识。
(7)制定了二审庭审新规则,进一步落实了新证据规则在庭审的运用,提高了庭审效率和质量。
2、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加强对裁判文书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承办人的责任心,严格合议庭成员及审判长对文书质量的审核和监督。
(2)观摩庭审。组织全庭人员观看了我院十佳法官候选人的庭审过程,提高审判人员的庭审质量、效率、技巧和效果。
(3)鼓励审判人员通过多种途径参加学习,并提供学习的机会和便利,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案件台帐制度。实施庭长对审判长、审判长对合议庭成员的管理体制。承办人、审判长和庭长均建立案件台帐,对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进行有效管理。
(5)实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促使案件及时开庭审理,保证裁判文书在当庭判决后十日内发送当事人。
(6)强化审判人员调解意识,实行调判并重,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全年审结的件案件中,调解结案或经过调解后当事人撤诉的为62件,调结率为37.6%,较去年增长10.8%,为历史最高。同时,还进一步强化调解方式的灵活性和多样化,例如,采取书面调解、电话、传真调解等不同方式。在今年上半年非典时期,我庭汤小夫副庭长成功运用电话调解方式审结一起中港投资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有力地保护了港商的投资权益,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对于我庭调解结案的成功经验,《法院信息》第89期专门予以刊发。
3、抓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审判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今年,我庭的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较去年有较大升幅。截止12月25日,共审理案件185件,较去年同期上升59.5%,其中知识产权案件14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74.1%;涉外商事案件3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9.4%。而我庭审判人员相对较少,全庭共有审判人员10人,书记员4员。由于下列因素的影响导致办案力量更为紧张:
(1)工学矛盾相当突出,审判人员累计学习时间9个多月。
(2)两位审判人员承担全省专项培训任务60余天。
(3)调研任务繁重,共承担了本院和最高法院下达的1 7项调研任务。
(4)两位书记员下派锻炼。在人员少调研和审判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我庭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着重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制度落实,向制度要效率,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二是抓工作作风和思想建设,提高全庭人员的使命感和工作积极性。大多数审判人员均能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经常自觉加班加点。在全庭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庭超额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和调研任务。目前共审结各类案件165件,结案率为89.2%,岗位目标为结案7 5件,结案数超出岗位目标120%。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6件,结案率91.2%,超出岗位目标(82%)9.2%;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9件,结案率为78.4%。
法院工作工作总结篇5
在民三庭担任书记员的工作,至今已有7年。回顾自己的成长历程,体会和感想很多。有人说,书记员的工作简单、机械、不用承担责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认为,书记员的工作涵盖了立案、审判直至执行等各个层面,贯穿在整个审判流程中,我们虽不是审判的主体,但审判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书记员的参与。一起案件,记录是否准确清晰,文书档案是否齐全,法律文书能否及时印制、宣判和送达,案件上诉后,能否在卷宗里看清审理的具体过程,都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所以说,书记员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如果说审判工作是在建大厦,那么书记员就是大厦的基础。所以,我觉得书记员的工作不仅重要,而且由于它的琐碎、繁杂,更需要格外用心的。
下面我想谈一下我个人的一些工作心得及今年的工作状况。
首先,要树立起爱岗敬业的精神。如我们x庭长所说:“工作只是分工不同,能力重要,态度更重要”。是的,与法官工作相比,我们的工作平淡无奇,不足挂齿,但是,我们敬业踏实,法官就会如虎添翼,法院的工作也会更加顺利,所以作为一名书记员,要给自己定好位,要正确认识自己的价值,乐于奉献、甘当配角。
其次,要加强学习,提升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程序法规的学习。书记员的工作,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想胜任他,就必须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对程序法的学习。它能引导我们要做什么,怎么做。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应当自觉学习程序法,熟悉它、掌握它、并通过学习和审判实践相结合,加强理解,熟练运用。另一方面,要努力提高文化修养,加强语言文字综合处理能力。书记员最基础最本质的工作就是庭审记录,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书面表达能力和分析概括能力是胜任书记员工作的前提。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说话速度快,甚至语无伦次,书记员如果不能及时全面的记录,将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具备快、准、全、细的基本技能,既要全面又要精准,即使不是一字不漏,也能全面准确的反映案情。
再次,是要讲究工作技巧。就我个人的工作习惯,每次开庭前一天,我会到审判员处翻阅卷宗材料,熟悉案情。通过阅卷,了解案情的同时掌握案件的争议焦点,熟悉卷内一切材料都是做好记录工作的保障。在记录中我们要理智分析诉讼参与人所陈述的内容,判断诉讼参与人表达的真实意思,在有限的庭审时间里,在尽量全面记录的基础上合理取舍。一是要舍问取答,在问话与答话没有时间全部记录的情况下,优先记录答话;二是庭审调查、辩论、最后陈述这三个阶段,是笔录的重点,因此对案件当事人关于事实的叙述,认定依据和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的发言,应当原话记录,对答非所问、与案件无关的话则可以不记或者简要记录;三是闲时补记,充分利用庭审节奏放缓或者宣读、出示证据的间隙修改、补记前面的遗漏。同时,对庭审时双方当事人的状态和特殊情景也要做好记录,庭审时,如果遇到诉讼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有违反法庭秩序,哄闹法庭等言行的,也应当记入笔录;四是要取新舍旧,对庭审中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当庭陈述的事实等新情况要详尽记载,对庭前当事人在立案时已提交过的证据材料或庭审中提交有书面意见的,则可从略记录。
与其他很多书记员相比,我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还很多,今后我会不断努力,加强学习,积极工作,争取取得更好地工作成绩!
法院工作工作总结篇6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
今年以来,法庭干警积极参与院内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五个严禁”教育活动,通过两大活动,使干警认识清楚,目标明确,认识到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即为我们自身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有对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春分认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增强立足审判工作为科学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自身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我们认识到五个严禁的规定是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法官要时刻秉承公心,忠实履行职责,杜绝腐败,要勤勤恳恳做事、明明白白办案、干干净净做人。“公生明,廉生威”,只有心怀公心,才能明辨是非,只有廉洁自律,才能威严不阿。“五个严禁”再次说明了我们的工作准则,时刻提醒我们要自警、自盛自励、自爱,它是一个高压线,是法院系统反腐的重拳,他要求我们要求真务实,讲实活、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为应对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平的需求,“五个严禁”要求我们要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二)加大案件审理、执行力度,确保工作任务和社会效果双赢。
结合辖区实际,以法院调解为案件审理主线,加大案件审理力度。农村人民法庭作为国家最基层的审判机关,位于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担负着调节社会关系、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中,注重妥善处理四种关系,为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一是妥善处理现代司法理念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基层法庭在司法过程中将现代司法理念与案结事了统一起来,在法庭的司法实践中不必教条地拘泥于现代司法理念,要在乡土文化的基础上,用现代法理去审视每一起纠纷,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以农民能接受的司法方式将现代司法理念逐步融入到日常的审判活动当中,着力提高法庭法官的亲和力,以案结事了为价值取向,走下高高在上的法台,和群众心贴心,以公心定案,以诚心感动,以热心帮助,以耐心沟通,将当地风俗与现代司法理念结合,对当事人讲法律、讲道德、讲天理、讲人情世故,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人一个人地真诚劝解,真正让当事人内心想通,心病去掉,通过一次次现代司法理念与不良习俗的碰撞,通过一朝一夕、一点一滴的现代司法理念的渗透,使农民从思想上真正理解和接受现代司法理念。如刘忠孝诉彭建平、彭新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是妥善处理发挥司法职能与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关系。
经对今年工作调查分析,涉农案件呈现司法手段有限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性、地区发展不平衡性、化解纠纷多样性的特点,这就要求人民法庭不仅要“坐堂问案”,履行自身职能,而且要“送法下乡”,拓展综合职能,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一方面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农村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案件,及时定纷止争。对涉及扩大生产、生产资料利用(果园、化肥、种子)和诉讼标的物有很强时令性和季节性的(西瓜、蔬菜)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快执,确保生产资金及时到位、不误农时,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要转变观念,拓展法院综合职能,转移重点,重心下移,通过抓好农村调解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坚持巡回办案、加强司法救助等工作,把实用法律送到农民手中,送到田间地头,把法治理念和风细雨渗透到农民的思想中。三是妥善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一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提倡公正优先。二要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更应倾向实体公正。三要坚持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并重,当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倾向客观真实。
严禁将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割裂开来,坚决杜绝将法律真实当作草率下判借口的做法。只有这样,我们的司法行为才能够让农民信服,才能安定人心,进而为构建和谐打下坚实的基矗四是妥善处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关系。一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解释,对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凡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等,且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的,依法予以支持;对违法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无效。二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联络制,对人民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或困难,由法官及时上门协助调解,凡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涉农案件,先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达不成协议,当事人要向人民法庭起诉的,应当支持,不得干涉和阻止;三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注意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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