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好工作网 >报告范文

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6篇

调研报告的目的是从这些事实中概括出观点,调研报告大致意思是需要将整体流程写好的,以下是360好工作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6篇

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1

为认真贯彻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贯彻省委卢展工书记在我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区政协联合组织部、民政局等12个区直相关单位成立调研课题组,从3月13日开始,深入民政局和兴门、宝泰、莲新等8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对社区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研结果,对我区社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现状

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区从2002年在中城街道开始先行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卓有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建成45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属纯居型社区33个,村改居型社区12个。一批单位和个人荣获上级各类表彰,区社区志愿者协会、东城街道社兴社区居委会分别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志愿者协会先进单位和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squo;学习型社区squo;先进单位,中城街道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东城北龙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东城松涛、南城兴晖等10个社区被评为龙岩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两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优秀社区志愿者称号,一位同志荣获省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目前,中城街道正积极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南城街道溪南社区居委会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打牢社区建设基??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调研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意见》、《新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等文件;成立了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街道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抓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领导管理机制。各社区还吸纳了驻区单位领导加入社区建设工作小组,共商社区建设发展大计;建立了社区建设考评机制,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街道目标考核管理,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运行机制。

2、认真组织,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原有居民区规模小、设置不合理、资源分割等问题,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居委会进行了重组调整,建立了新的社区居委会,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一大批年纪轻、有文化、懂管理、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社区组织。目前,全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平均年龄47.97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1.01%,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

3、加强管理,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社区各项制度。在各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议事、社区主任、副主任职责、居务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居务公开,总结推广凤凰社区、北龙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全区社区居委会干部民主评议合格率达到96%。二是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年均对社区主干进行一次培训,从理论和能力上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整体效能。三是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从2008年2月起,我区将社区主干的工资提高到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提高到500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组建社区兼职志愿者队伍。按照自愿、规范、长期的原则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党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在服务项目上,初步形成了社区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宣传、社区维权等十大服务项目和科普培训、居校共建、创卫宣传等服务内容。现全区共有社区志愿者组织62支,专职人数495人,兼职人数10239人,注册志愿者62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5%。

4、多方投入,加大社区居委会硬件建设

积极采取五个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完善社区工作条件:即市财政、市社区办解决一部分,区财政解决一部分,街道财政解决一部分,辖区单位赞助一部分,社区投入一部分。多年来,区、街道两级财政都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从市、区财政、街道、社区自筹及其他渠道共投入社区建设经费1000多万元,用于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等。各社区居委会也采用购置、调整、更换、改建等形式,使社区用房和服务用房的面貌得到改善。目前,全区45个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240平方米,达到省示范社区标准用房100平方米以上有33个,占73%。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样样俱全,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5、强化服务,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发展

一是加快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47个,各类服务设施6413个(不完全统计),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区级1个、街道级4个,社区级42个;青少年教育站61个,托幼机构166个,托老机构8个,餐饮服务网点1164个,商业零售网点2294个,维修服务网点472个,咨询服务站75个,其它服务设施24个。同时抓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积极建设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截止2008年度,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造册的下岗失业人员共有4963人,为城区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机会4070人;二是推进社区医疗卫生建设。目前已有26个社区居委会合建了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投入使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了街道-居委会计生专干-计生小组长等三级计生服务网络;三是扶持社区文化。各社区都十分重视文体活动队伍建设,积极组建诸如夕阳红文艺宣传、腰鼓、棋牌、舞蹈等队伍。一些社区已经培养出一批专业表演队伍,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常年活跃在社区里。各社区还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东城街道开展温馨社区,南城街道开展学习型社区,中城街道开展诚信社区,西城街道开展文化社区等;四是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治安队伍综合治理网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各社区实现了一区一警,设立了社区警务室。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努力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使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区成立的社区义务巡逻队达30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规定,社区建设实行的是以街道管理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目前社区建设中办公场所规划实施、建设资金筹措、辖区企事业单位共建等问题,仅仅依靠街道和社区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二是共建共享机制难实行。目前,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医院、学校的服务及设施和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听任所在单位领导意愿,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难以全面做到共建共享。公安、计生、劳动等网络资源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

三是社区组织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组织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党支部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设置,履行的`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除居委会以外,其它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发育不足,而且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没有形成社区特色。社区居委会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政府机关单位或部门交办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使得其根本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自治功能。诸如向居民收取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仅完成任务的三份之一。居委会普遍反映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2、办公场所保障问题

目前,还有 1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其中6个无办公场所,6个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见附表一、表二)。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城建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新开发的小区没有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建设问题突出,如南城莲东小区和西陂龙岩大道、龙腾路沿线新开发的小区等。

二是相关文件内容不明确。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龙政规〔2005〕147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开始,各开发小区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预留3%,5万平方米以上的预留2%作为社区服务用房,但由于该文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些要求都未能得到落实,部分新开发小区预留的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相当一部分小区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单地用物业服务机构用房替代,居委会办公场所被排除在外,造成社区居委会无址办公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南城街道清泉社区居委会(所辖恒宝豪庭小区)、中城街道北关社区居委会(所辖阳光翠庭小区)等6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

三是社区办公用房审批手续难办。全区12个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居委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新建办公活动场所,却无法取得城市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如:东城街道永兴社区居委会,在龙岩第二医院附近铁路边有一块160平方米的空闲安置地,可兴建居委会办公用房,但规划部门至今未审批同意。东城街道东宝社区居委会在老火车站附近有一块2亩地可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用地指标至今无法办理;西城街道莲新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规划部门也划出了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蓝线图,并办理了选址意见书,但在用地审批时无法办理红线图;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新建办公用房仅办理审批手续就用了30多万元,因无后续资金,只好搁置停建。

3、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2002年以来,市、区、街道和社区建设中虽已投入1000多万元,但年均投入仅130多万元,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按目前的规定,新建一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元,所占的建筑成本比例大。目前全区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达33个,占73%。这些居委会居财收入匮乏,仅依靠市财政对一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补助10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

二是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偏低。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待遇,其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按2007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570元/月标准计算,我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但目前社区居委会主干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四、建议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体制。组织领导体制是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的最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领导组织体制和工作体制。针对社区用房建设、文化、环境、治安、卫生等等分属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能不能落实的现状,建议设立市和区两级社区建设管理局一类的政府机构,统一行使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推进。

三是先行先试,完善社区功能。按照省、市的部署,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在城区每个街道抓好1-2个社区试点,拓展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级别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所在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和街道在管理区域性公益事业、公共事务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当成自己的下属单位,层层向下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建议落实区委已经制定的政策,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减轻社区工作压力。

2、切实保障社区办公活动场??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同步规划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及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民政以及新罗区政府部门,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区划以及布点合理、选址适当、设置集中的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龙岩中心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力争居住区的规划与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同步进行,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有地选址,有地建设,尽快解决无址办公以及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提前规划预留即将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块(近期急需新建华莲、龙腾、东肖开发区等14个社区居委会,详见表三)。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预留一定的停车场标准来规划建设,独立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275号)以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纲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土地竞拍、小区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规划建设、配套到位。

3、增加投入,确保社区各项经费

一是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保障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重视和支持,建议每年从市、区财政预算中各安排300万元,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制定具体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服务等费用支出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以及社区社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对零星开发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设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配套用房规定,建议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按建设面积的5%的标准折算,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二是兑现并提高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参照2007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今年尽早兑现省要求的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明年逐步提高,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如确需社区居委会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对于超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而必须由居委会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经费或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2

20xx年5月,联社组织召开了全体员工参加的“阳光信贷”动员大会。联社领导对该次会议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明确指示。自此我社不间断地召开“阳光信贷”专项工作学习,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阳光信贷”学习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组织员工学习了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着重对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规范行为思想、防范案件,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对贷款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省、市联社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能恪守规章制度。信贷人员始终坚持按章办事,努力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办理贷款手续,力求完善,不出差错,确保手续真实合法。在账务处理方面,均能做到账款清晰,及时入帐,无截留行为;无截留贷款本息行为。我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贷后检查做为重点予以改进,随时掌握客户的动态变化,降低贷款风险。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能够自觉主动的学习国家各项金融政策法规,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意识,以维护国家的金融稳定和银行业的声誉为己任,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顾全大局,站在单位角度想问题、做工作,以银行整体利益为重。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不越权行事,不违章办理,工作中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不营私舞弊、不行贿,受贿,自觉履行对国家、对银行、对客户的义务和责任,确保银行经营安全和客户资金安全。

(三)、牢固思想防线。我社统一思想道德学习教育。一是能够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四)、对会计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加深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增强法纪观念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遏制案件高发的势头,确保我社安全、合规、稳健经营。能够使员工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到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危害性。

(五)、对安全保卫自查

做为金融工作单位,我社深知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除了能学习联社下发安全保卫文件外,还时常关注社会上的一些金融案件,吸取经验教训,安全防范意识也逐年增强。不论是营业时间还是非营业时间都能提高警惕。日益严峻的治安形势,使我社更加自觉地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消除残留的麻痹思想。

例如安全器械的到位情况、柜台内外的整洁与否、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等。

二、提高措施

针对本次“阳光信贷”专项学习,为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活动,全面提升我社各项综合能力,增强我社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杜绝违规违纪、有章不循等违规操作的行为发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严格要求员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阳光信贷”专项学习工作。组织力量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整理学习,按活动要求,对会计、出纳、信贷等要害业务环节要加大学习操作流程和相应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使每个岗位有规可依、有法可循。

(二)加强信用社干部、员工对内控基本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制度和法制观念。

(三)本社员工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按联社要求逐项对照尽快整改,对以后工作中发现自查自纠的问题不能完成的,将严格按照整改计划和措施及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处罚。

(四)进一步加大对内控基本制度执行、各类登记薄的使用、各类业务安全、各类违规违纪等的检查频率,提高制度执行力。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

三、今后学习方向

⒈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针对学习的薄弱环节,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尤其是加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掌握其精髓,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指导自己的日常工作,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⒉进一步团队建设

加强与员工的相互沟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地维护团队和谐友爱,提高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

⒊进一步规范学习管理,加大学习力度

针对当前现状,在确保我社稳步发展的前提下,统一调整工作思想,强化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完善有关措施制度,并结合此次活动整改,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和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同时,按照市联社有关要求,一方面努力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另一方面塑造信合人的新形象、新风貌。

⒋在搞好“阳光信贷”的同时,提高员工的道德建设

继续按照“阳光信贷”的要求,抓好自身道德建设,利用身边出现的典型案件,加强于昂的警醒教育,筑起防腐抗变堤坝,防微杜渐。特别是针对信贷部门在贷款发放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办事的透明度,遵守“阳光信贷”廉政规定,遵守信合制度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四、自查情况总结:

总之,通过此次作风整顿会议,我社将更加严格地要求本社员工,努力遵守省、市联社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克服不足,为信合形象建设恪尽职守。

通过此次“阳光信贷”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贿的行为;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社清楚的认识到“阳光信贷”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3

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发展的重要前提。为提高社区综合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我利用半个月时间,对我辖区五个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目前,辖区总人口8000人(含外来人口),辖区总面积0.8平方公里,区划为5个社区。

几年来的积极工作,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 。做好社区建设工作,首要的就是要有一个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工作机制。调查中发现,有的社区还没有健全激励竞争的工作机制,而这也正是导致这些社区工作落实不好、成绩不佳的重要原因。

第二,责权不统一,发挥职能作用不到位。随着城市居民逐步由“单位人”转为“社会人”,以及大量农村人口和域外人口涌入城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给予社区相应的权力。但在社区环境、卫生、文化、治安等各项管理与服务建设工作中,还存在责任和权力不统一、有责无权、约束力不强的问题,极大增加了落实工作的难度。

第三,经济实力弱,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不足。从社区自身看,全区社区的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绝大多数没有自办企业,多数社区根本没有经济来源,有经济来源的社区,大多是以出租房屋为主,收入也很微薄。从政府投入看,因为当前整个财政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对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不够,这就导致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难度大。

第四,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利用不充分。一方面,社区绿地、广场、活动室、图书室等基础设施建设,距离省里的要求和群众实际需求,还不够完备、不够配套,标准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社区有了图书室却没有图书,有了活动场所却没有活动设备等。另一方面,对现有基础设施利用不充分,有的社区花了很大力气,健全完善了基础设施,可却成了摆设,没有充分利用起来。

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宗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以活动为载体,并要在工作方法、内容、机制等方面不断寻求创新,来不断提高社区各项管理和服务水平,使社区成为党务政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文化休闲娱乐中心,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建立社区自治的决策和执行组织,即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并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机构的职能作用。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天不放松的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年年有规划、有目标、有总结、有创新、有提高,建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高效运转、奖罚分明、激励约束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检查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验收评比,并改变那种“物质文明物质奖、精神文明精神奖”的做法,努力从创新的机制上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快速发展。

二要赋予社区应有的权力,充分发挥社区职能。只有责任没有权力的工作无从开展。社区应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社区自治权主要有民主选举权、社区事务决策权、日常事务民主管理权、社区事务民主监督权,具有环境卫生管理职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协调、指导监督职能,对辖区单位和个人评先选优的意见职能等。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简政放权、重心下移,要把适宜街道管理的事务,逐步移交给街道,街道再视情况转移一些给社区,要把本应属于社区自治组织的权力下放给社区,建立和完善在党的领导和政府指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在职能转移过程中,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要以社区服务为龙头,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增加社区投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是社区建设的首要任务,要适应居民群众多种类、多层次的服务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提高服务质量。把发展社区服务同发展社区经济结合起来,把社区服务同安置下岗职工、开发就业岗位、广开就业门路结合起来,积极创办各种经济服务组织,大力发展环境、文化、治安等社区服务业,发展家政、维修、托幼、养老、医疗、咨询、物业、保洁、文化等服务项目,兴办各类服务实体和公益事业,充分利用便民利民等服务网点,实现有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便民、就业、创收相结合,走产业化、实体化的社区服务发展的路子。政府应结合实际,在办理证照、税收、场地、费用、减免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给予大力支持。政府、街道、相关部门,应通过政府投入、社区自我创收、广纳社区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与捐助等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并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配套性和实用性。目前,社区基础设施水平虽已有较大提高,但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相比,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要在文化室、活动室、图书室、体育场、绿地等设施建设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做到基础设施的配套、实用和达到一定标准,尽快为社区建设做好基础工作。但工作中,要结合社区各自的实际情况,条件好的地方可多投入,条件差的地方不要超负荷投入。同时,要注重把基础设施充分利用起来。

五要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注重以创新促发展。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社区建设不可搞空架子,切忌搞“挂牌”社区,不是挂个牌子、建个办公室就叫社区,要充分利用社区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给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注入活的灵魂。要深入开展《纲要》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争做文明市民”、“五好文明家庭”等争先创优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并通过开展经常性科教、文体、法律、环保、卫生“五进社区”等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陶冶群众道德情操,营造社区文化氛围,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各部门单位、社会各阶层及各经济组织等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活动中,要注重发挥社区建设志愿者队伍、各类文化团队、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社区党员的积极作用,形成携手共建的伟大合力。

同时,开展创建活动,要注重实效性,注重把握活动的创新。在形式上创新,选择尽可能多的适应时代特点的多样化形式;在内容上创新,创建活动的内容面要广、要有深度,切实反映时代精神和实际需要;在方法上创新,选择最容易被群众接受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六要抓好文明示范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通过对西营社区建设工作,有效推动了全区社区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这是我区社区建设的成功经验。今后,要继续创建文明示范社区典型,在总结文明示范社区取得的经验基础上,适当借鉴先进地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好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突出“服务”宗旨,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定期、分批创建文明示范社区,并充分发挥示范社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最终实现全区所有社区都达到市文明示范社区标准。

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4

1、加强设施建设,构建工作平台

按照xx省政府出台“推进民生八大工程,实施十个重点项目”宏观调控政策依据,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功能全覆盖。建议上级各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政策倾斜、资金投入、工作措施等方面给予街道办更大的支持。力争使街道社区尽快、尽早建成“四室三站一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2、理顺体制关系,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理对象,明确单位职责和管理权限

街道社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中办发[2000]23号文件)提出的县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街道社区工作指导方针。针对目前我县街道社区工作中区域界限不明、体制不顺、权责不清的问题。我们认为:

一是应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理顺体制关系,重点理顺街道社区与辖区单位的关系,理顺社区居委会与城关镇红旗村的关系等,为社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创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是重新划分街道办的管辖区域和管辖对象。尤其是明确街道办与劳山乡臭河子村、城关镇金庄村交界处的区域划分以及管辖对象,街道办与城关镇红旗村交叉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权限不明等问题。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我县城区周边村队将逐渐划入城区,县上的城市规划已明确,按照规划可暂将城关镇红旗村、金庄村划入街道社区辖区,向南延伸至五里桥砖厂处,已文件形式明确街道办行政区划。

三是明确和加强街道社区职能和职责,明确和强化政府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

建议成立xx县城市管理办公室,设在街道办,明确管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将城区居民的管理、城市管理的部分职能纳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配备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加强此项工作,把转变政府职能和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面向社区,增强为社区建设服务的意识,以社区为平台,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建议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到“五个到社区”,即:工作人员配置到社区、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考评监督到社区、工作经费划拨到社区。四是为社区建设提供政策、法律保障。社区建设要持续健康地推进,必须要可靠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为此,我县可以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定位、权利义务、选举制度、办公用房、干部待遇等作一明文规定。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工作的决定,以此保障街道社区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五是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街道社区工作任务的同时也将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权利和必要的经费交给街道社区,做到“谁办事、谁用钱,谁负责、谁有权”,从而保证街道社区在协助工作时或在承接社会性服务职能时做到“有职、有权、有钱”。

3、财政扶持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

解决城区街道社区工作经费不足、设施不全的问题,需要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扶持和街道、社区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多渠道筹集街道社区工作所需的资金。首先,县级财政要基本保证街道社区工作的资金需要。其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执行“费随事转”的制度。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交给社区居委会工作任务的同时也要将完成此项工作的经费划拨给街道社区。第三,街道和社区居委会适应开展一些有偿(低偿)服务。民政、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为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开展有偿(低偿)服务提供一定的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以增强他们的“自我造血”功能。此外,也鼓励街道和社区内的单位(特别是共建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赞助街道社区建设和开展各种公益性活动。

4、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

街道社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而服务就成为街道社区工作的主题,是其生命力之所在。加强和改进我县街道社区工作,就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拓展服务范围,把服务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放在街道社区工作首位。街道社区要不断拓宽服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要认真做好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社会救济和优扶对象的福利性服务,还要做好幼托服务、婚丧习俗改革服务、家政服务、便民服务、再就业服务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社区居委会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

5、发扬基层民主,提升自治水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自治制度,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社区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社区建设工作。借鉴咸阳市渭城区文汇路办事处、富县、xx陵、洛川、安塞等县街道办等工作体制,建议设立街道办人大工作联络组,科级建制,配备相应人员,专门从事人大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

三是放权支持社区自治。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尊重社区居委会的选免权、社区事务决策权,对政府部门的评议监督权等自治权。

在城市规划、建设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作,有关部门应通过社区征求居民意见,保障社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便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计生、综治、文明创建等工作,县委、政府及其部门在确定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年度考核等时,要经批表彰单位所在社区的同意。

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5

社区是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动城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协调社区不同利益群体关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大社区建设工作力度,加快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促进我县城市化建设进程,全面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强力推进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上台阶,创特色、争一流。我办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征求建议和意见、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充分听取驻区单位和居民不同意见。调研期间共走访驻区单位12个,居民50户74人,开会讨论4次,外出参观学习2次。在此基础上,本人经过认真梳理、总结,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近年来社区工作运行情况

1、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街道办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辛勤工作,办事处现有15间办公用房,一大间集体办公用房和一间会议室,办公设备基本维持正常办公运转。南关居委现有办公用房7间,会议室1间,建有社区支部办公室、警务室、计生卫生服务站、低保工作站,但距一个标准社区“四室三站一场”还相差甚远。北关居委现在租房办公,xx年10月份由政府划拔了办公场所,目前办公场所的维修工作全面展开。

2、整合资源,合理划分社区

街道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与民政局一同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原则,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居委会(**社区、**社区),12个居民小区(**)。

3、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街道办共有50名在职干部职工,由于年龄、文化结构的参差不齐,加之人员来自四面八方,缺乏社区工作经验,制约着社区工作的快速发展。为了全面提高社区工作效率,办事处狠抓干部自身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促进的工作方针,组织全体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和外出参观考察,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干部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开拓了视野,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4、社区各项功能逐步趋向完善

在社区工作调研报告篇6

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改善民生的角度看,农民集中居住确有其必要性,但在建设资金不足、试点政策不完善、失地农民利益补偿与社会保障机制等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具备全面展开的可行性。但不少地方政府出于土地利益的需要,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名义,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地生财”,盲目推动拆村造城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显示,全国平均每六个村就有一个村在经历“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其中72.3%始于20xx年及以后。从全国范围看,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已经从试点走向全面铺开阶段,建设热点已经从江苏、浙江、山东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转向河南、安徽、陕西等中西部省份;建设重点已经从城郊结合部、非农产业发达的农村,转向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不发达农村区域;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县市基本实现了农村全域社区化。但一些地方拆并村庄后,农民扩大就业问题没解决,生产生活更不便利,不少地方村庄拆并不符合农民意愿。有的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需要高度重视。因此,需要深入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并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调研样本的选取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研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

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

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

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

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

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

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二、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

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

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xx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xx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

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xx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xx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xx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xx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xx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二)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xx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xx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三)农民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

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10年,为20年,一般为15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xx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x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

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

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xx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会计实习心得体会最新模板相关文章:

2023年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6篇

社区护士个人工作述职报告6篇

2024社区工作者述职报告模板6篇

社区工作者述廉述职报告6篇

在家乡讲家乡调研报告6篇

干部在公司的述职报告6篇

在麦当劳的实践报告6篇

在医院做义工的社会实践报告6篇

在学生会部长述职报告推荐6篇

在医院护士的述职报告范文精选6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32
    c
    74189

    联系客服

    微信号:fanwen9944
    点击此处复制微信号

    客服在线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30 14:00~18:00

    如有疑问,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问题+截图进行提问,客服会第一时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