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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作文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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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作文推荐8篇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篇1

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

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

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

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

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

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篇2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篇3

死气沉沉的课堂上,同学们不是头摇摇欲坠似的做着单摆运动就是趴在桌子上进入梦乡……似乎只有我还精力旺盛、全神贯注地听讲。老师对此也十分惊异,于是邀请我为大家讲讲保持精力的原因,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武术。

小时候的我总是爱看电视,然而大多数时候,我不是在看动画片而是在看某些节目上的武术表演。惟妙惟肖的动作和激情四射的背景音乐使我整个人都“燃”了起来,我还不停地模仿表演者的动作。虽然只是花拳绣腿,但我却仍旧乐在其中。从此我便一直喜欢上了武术,并终于在之后接受到了正规的训练。

拉伸韧带,是武术训练当中最重要的环节了。每当做“八字开、一字开”这些基本练习时,胯下的肌肉似乎都要被撕裂一样,剧烈的疼痛感渗入心田。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武术训练者的艰辛与劳累。每天的家庭作业都是枯燥的拉韧带,练拳法,我都认真对待。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因这份喜爱而最终选择咬牙坚持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业渐渐变得繁重起来,我不得不暂时放下武术,把重心放在学习上。一天晚上,正在努力复习功课的我突然听到客厅的电视机里又响起那熟悉而又陌生的练武的背景音乐,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我全身似乎都燃烧了起来,武魂在我的心中再一次被唤醒。我放下手中的笔,把我所熟知的拳法甚至小时候的花拳绣腿全都打了一遍,直到汗如雨下,体力不支,才十分不情愿的停了下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即使在初三繁重的学业中我没有足够的时间练习武术,但武魂却早已融入了我的血脉,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练武不仅使我的体魄健壮,使我的精力充沛,更使我懂得要把中华民族的勤恳、坚韧的优良品格传承下去。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篇4

“我还喜欢网球吗?”在从球场回家的路上我思索着这个问题。

路边的绿树,知了的叫声,炎热的太阳;日复一日的景象,从未变化过,就像每天的训练一样,从未停歇。对于这个问题,一时竟不知如何给自己一个答复。

练球多年,难道就因为辛苦的训练而放弃了吗?难道就因为炎热的天气而就此放弃吗?如果就此结束,心,会疼吗?

初次看到网球,是在电视上,一见就喜欢:简洁明了的运动服,又绿又毛的小网球,五颜六色的球拍,还有,运动员矫健的身姿;一个简单的收手,轻盈的跑动,华丽的转身。这些也都成为了我对网球的最初印象。

在饭桌上,认认真真地告诉父母:“我想学网球。”

“很苦的。”

“我知道,但是我想学。”

的确,学习网球,是累的,是热的,是苦的。艳阳高照时汗流浃背,狂风骤雨时汗与雨交织;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摔过多少次。上课时的高球、远近球、前后左右循环跑……和我的第一印象完全不一样。各式各样的魔鬼训练,让我无数次体力透支。汗和泪,汗和雨,当他们相融时,就是苦的——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训练结束后,双腿好像灌了铅,每走一步都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八点到家,八点半写作业。在月亮高挂的每一个夜晚,总有一盏灯亮着。辛苦让眼皮打架,击球时的爆发力让手臂酸疼,写的字歪歪扭扭,写的作业乱七八糟;课间补作业也让我近乎丧失了所有的好朋友。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每一天都是阴天。

下雨了。思绪被打断,我看着淅淅沥沥的雨丝,又想起了自己。

太阳躲到了云朵的后面,就像那时的我想方设法想躲在树荫下偷会儿懒;淅淅沥沥的雨丝,就像那时的我在训练中流淌下汗水。不知几时,雨停了。我看着地上的水,水潭中倒映的自己,褪去了稚嫩的脸庞,眼中却没了从前的坚定。想起了那时的承诺,想起了那时对于网球运动的向往,我想,我有答案了。

“没错,我很喜欢。”

爱好,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爱好,就是值得付出、永远热爱、永不放弃。网球于我也是如此,可以让我在失败时悲伤,胜利时欢呼。

只因,我在热爱中挥拍,在热爱中收拍,在热爱中打出每一个球。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篇5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篇6

现在的我是一名中学生,和许多中学生一样,每个周末都要在不同的补课机构穿梭,平时的我们每天上十个小时的学,还要做功课,很多人都说这样的生活很累,很无趣,对于我,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光。

周六的早晨是这个忙碌的周末的开始,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闹钟的“滴滴”声是开始奋斗的号角,时间定格在清晨六点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换上衣服,培根煎蛋的清香配上平底锅发出的“滋滋”声,让人忍俊不禁地冲出卧室,洗漱完毕,两块红里透嫩的培根和带着一丝焦黄的荷包蛋早已在餐桌上准备就绪。

这样爽朗的早晨,我很喜欢。

时间还早,拿起昨晚还在充电的ipad,翻阅一会儿新闻,看一会儿最爱的真人秀,第一节课就拉开了帷幕。取出电脑,点开网课平台,老师早已准备就绪,翻开教材,看着老师有声有色地点评试卷,时不时与同学互动,虽对着一块显示屏,所有的交流都在电脑上,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这样的网课很有趣,我很喜欢。

吃罢午饭,再到书桌前伏案疾书与这周的作业做一番斗争,房间里出奇的安静,只有笔尖与纸张的摩擦声,清澈的眼珠里映出的是中文,英文和数字,虽然很烧脑,但伴随着窗外的生机勃勃和边上一杯香甜的牛奶拿铁,温馨而又可口。

这样疲倦却又乐在其中,我很喜欢。

夜幕降临,拿出良久未碰的手机,刷着微信,三三五五地组团开黑,对着手机喊麦,尽情放纵自己,迎接之后几天的生活,在这之前最后疯狂一把。

这样疯狂的放纵,虽有失君子,却也是人之本性,我很喜欢。

周日早晨是奔波的开始,以最快的速度出门,奔波到补课地点,还是那个熟悉的位置,注视着黑板的目光炯炯有神,在笔记本上记下必要的笔记,绷紧了全身的神经,记住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课程结束再奔波去下一个目标。回到家中早已是疲倦不堪,坚持检查完作业,倒头就呼呼大睡。时间定格在十一点整。

这样忙碌的生活很累,但我很喜欢。

生活匆匆,没错,但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篇7

“学习打篮球已经两年了,难道要放弃吗?还喜欢吗?”那节篮球课后,老师把我留了下来,空荡荡的室内篮球场回响着老师冰冷的声音,我望着球场旁惨白的墙壁,一时无从回答。

曾经热爱打篮球的我不再坚持,每周一次的篮球课时不时找借口不上,动作也不再有力,像霜打蔫的茄子。“难道因为在考前打篮球而考砸了以后,就选择放弃吗?你会后悔吗?”老师的话像针一样刺进我的心中。望向窗外,阳光刺眼,知了鸣叫恼人,记忆如一卷胶卷,带我回到了两年前……

记得那是个闷热的夏天,我和妈妈走在路上,一个人递给我们一张关于篮球的传单。当我看到传单上印着球鞋和球服的图片,看到那潇洒的投篮姿势时,我就爱上了篮球,于是立刻让妈妈帮我报名。初学篮球的基本动作和技巧是非常辛苦的,有时一个轻而易举的胯下运球,为了做得更加熟练,往往一练就一个小时;有时一个动作刚学完,衣服已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投完三分球后,力气用尽了,身体像被掏空,连呼吸也无法顺畅……但在这种魔鬼般的训练下,我仍然忍受着,坚持着,永不言弃。每次妈妈续费时总会问我还喜不喜欢篮球,我总是斩钉截铁的说:“我很喜欢。”

“你还喜欢打篮球吗?”老师那洪亮的声音从我身边响起,把我拉回到了现实,曾经的那份热爱虽然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褪色,但它依然在我心中,现在需要我重新拾起它,重新找回那份热爱。我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是的,我还是很喜欢。”一阵风吹过,我仿佛听到了儿时般稚嫩的童音:“我很喜欢。”鼻子泛酸,眼眶盈泪,儿时的我回来了,那份热爱回来了。

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坚持,才能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达到成功的彼岸。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赶超以前的路;今天就出发,我还能弥补以前的空白;今天就出发,我还能调整心理上的散漫,毕竟我已准备好了。

没错,我很喜欢,我会坚持。

没错我很喜欢作文篇8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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